第214章

作品:《无良魔女:大小姐驾到

睡梦中的陆莳千,腰部被什么硬物顶着,虽然有点小小地不舒服,但像躺在丝绸被子上,睡得好生香甜。

这一睡,就睡了五个小时。

待到她睁开眼落入到某双隐忍的,深邃的眼眸中时,她小小地吃了一惊,再发现她被某妖孽困在怀中时,她脸瞬间红了,任谁一大早起床遇到这事,都要脸红。

偏偏某人还不自觉,把头压下来,离她唇不到一厘米,声音沙哑地问:"小笨蛋,你醒了么?"

过去五个小时内,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难挨的,他无数次地想要她,但还是忍了下来,他是不是该为自己的忍耐索取点报酬?

他舔了舔对方的红唇,随即,紧紧吻住。

陆莳千恍惚记起某些片段,睡梦中好像有人吻了她,眼睛往下瞅,老天,一身的红草莓!

"小笨蛋,你...愿意吗?"饶是活了这么多年,白问起这句话,破天荒地有些紧张:"成为我的人,你愿意吗?我想和你交配,你愿意吗?"

这叫她怎么好意思回答嘛,真是的,太不含蓄了。

白目光灼灼地,等待她的回答。

有时候,白真该委婉一点。

陆莳千摸摸他叫人着迷的脸:"你这时候应该问,我爱你,你爱我吗?"

"爱?"白轻抚身下人儿的脸:"爱,很爱,非常爱,刻骨的爱,但这个字,不是随意说出口的。我只说一次:小笨蛋,我爱你。"

白是个行动派,再爱也只说一次,他只会用行动证明,一次又一次地用他确实的行动来代替可以轻易说出口的字。爱,很爱,比你想象中的爱,以至于我爱你这三个字远不能表达。

陆莳千的心急剧跳动着:"我也爱你。"

或许她很早之前,也爱上他了吧。

白心中荡漾着巨大的满足感,只愿今生今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是她,他的小笨蛋,填满了他漫长生命中累积的孤独寂寞。那么甜蜜,那么幸福!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白叹息着,吻上了陆莳千。

陆莳千回应着他,抱住对方有力的腰身。

白惊喜万分,却依旧坏意不改。

陆莳千的脸顿时熟透了,这家伙,真坏。

偌大床上,黑发白发相互交缠,古人把发的交缠叫结发,寓意深刻啊。

"可以吗?"白声音低沉纠结。

"嗯..."陆莳千微微点头,听说第一次会很痛。

人间极乐,销魂蚀骨,只羡鸳鸯不羡仙,讲的就是这个感觉吧,人生的起点和终点结合,成为一个完美的圆。心同心的契合,身体与身体的交缠,是那般神圣美好...

多少年的等待,多少年的寻找,他终于找到了他,他心中不再有缺憾...

恍若缘定三生,她和他,或许早就相识,一直一直,都在寻找对方...

融入的那一刻,他和她都直到,心中的喜悦,渐渐发展成燎原大火...

不离不弃,不弃不离...十指相交,天长地久...

白整整要了她八次,叫她比打了一大仗还累,再次沉沉睡去,他这才餍足地将她搂进怀中。这坏家伙,分身还停留在她体内,不肯出来。

随后他又在她似睡似醒间要了她很多次,直到第二天十点左右才放她下床。

两人差不多在床上呆了一天!

白荣光散发,精神十足,任谁看到他,都能看出他心情很好,十分好!

相比之下,陆莳千情形可就要差得多,还有脖子上的红草莓,就算喝金创药,也没办法消掉。

只好寻找一件立领衣服,遮住那羞人的痕迹。

她一出来,离境就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看得她不太自在,不过回想一下,这也没什么好丢人的,遂给了离境一个鄙视的目光,少见多怪!

小家伙俊尊飞快地奔过来,盯着陆莳千的肚子:"请让我做孩子的干爹吧!"两只小拳握住,语气竟是十分认真。

陆莳千嘴角一扯,提着小P孩的领子:"这是哪来的毛头小家伙?"

俊尊攥着小拳头:"我不是什么毛头小孩,我是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无敌大帅哥俊尊,是死亡之森的主人,当然,很快你就是我的主人,未来,你将会是我的妻主!"

陆莳千满脸黑线,她点点对方的小脸蛋:"你知道什么叫妻主?"他连牙齿都没长齐吧。

小家伙脸一红,哼,别看他年纪小,他懂的东西可不少。

卫墨差不多明白陆莳千和白的关系亲密到何种地步,心中微微失落,但是,他卫墨是谁?想要的,就尽量去争取,就算头破血流,也绝不后退!

他可不是那个黑发无知的小子,上床么,谁不会?!

白牵着陆莳千的手,众人什么心思他岂不知?只要他们有能耐让小笨蛋心中有他们,只要小笨蛋心中第一的位置,是他的就好!

"废话少说,你们赶紧过来,排队站好,准备契约。"白的语气么,自然不算太友好。

好吧,他承认,他有点吃醋,醋意还有点大。

他的小笨蛋,太招人爱了。

众兽战战兢兢,谁都不敢违命,站了过来,今天的白大人,总觉得更为深不可测啊。不过,对于契约,它们可是向往已久,被白大人威胁着只是讨个说法,它们心里却指不定怎么高兴呢。陆莳千所拥有的能力,凡是兽,绝对会心动不已。就算白大人不威胁它们,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就会缠着她契约也说不定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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