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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9、第 209 章

    作品:《不做炮灰一[综]

    第二百零九章

    寻短见?

    林琳僵硬的转了转脑袋, 然后左右四望一回, 发现这附近除了她以外,就只有不远处的那一支骑兵。

    看来听力太好, 有的时候也真的是一种负担呀!

    为首那人跨.下一匹白马, 领先众人半个马身, 而包括这个骑白马的人在内,人人皆穿着盔甲, 倒也看不出什么来。

    其实当这队骑兵自远处跑过来时,林琳便知道了, 只是她虽然有些着急知道此处时间地点, 但也不愿意去招惹一些当兵的。

    不是她招惹不起, 而是不愿意再起波折。

    自古女人都是被人轻待的, 在没有亮出獠牙前, 谁会真的重视起身边的女人呢。

    同样一件事情,男人做了和女人做了, 给人的感觉都是不一样的。

    两个业务员在办公室打电话,上司看到男员工打电话,会以为人家是在联络客户。而上司看到女员工打电话时,印象便洽洽相反了。

    所以说就算是在现代, 天天讲究男女平等, 可是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还是在发生着, 何况是在这‘忘恩负义’的古代了。

    如何说他们忘思负义,不过是他们对女人的心态。

    孝顺不等于尊重。被人十月怀胎历经辛苦生下来,然后又是几年血肉喂乳, 可最后却还是看不到女人对人类社会的付出,反而如父辈一般打压女人的地位。

    其实相较于现代社会的女性,古代女人也算是幸福的了。毕竟社会依然不公平,可是女性的付出却比那个时候要多得多。

    话回当下,对于这古代,对于荒郊野外,林琳还是不想要去试探这帮当兵之人的素质的。

    林琳记得在很久以前,她也是在古代生活,当时就是碰到了一支散兵,那个时候林琳并不会武功,也知道要保护自己,低调的生活,可是最终人家以她单身女人好欺负为由,将她团团围住......

    当时若不是天已经暗了下来,路上的行人见此都纷纷避开,当做视而不见,林琳也不会大胆的在那样多的人面前,直接进入了空间小屋。

    通过空间小屋向外看的镜子,林琳看到那帮人都已为是碰见了鬼怪,然后一哄而散。

    看到这里,林琳才浑身脱力的坐在地上。

    她是真的不敢想像若是没有空间小屋,她会遭遇何等样的灾难。

    有的时候想想,那些军中的军妓真的只是罪犯家眷吗?

    所以在那之后,林琳更是深居简出。

    就连出门买个粮食,都是能托邻居帮忙稍带就决不出门去的。

    想到这里,林琳又想到了第一世的那个国民好邻居。

    那真的是个好人,平时帮忙买米买面的,就连她们家的房子有些轻微漏雨,都是他们家收拾房子时,顺手帮忙修善好的......

    话说回来,因为总总原因,林琳很不愿意和这些当兵的打交道,于是见到了,也只当没有见过,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被人说成了寻短见。

    转过头看向那支骑兵,想要看看说话之人倒底是个什么模样时,林琳就愣在了当下。

    待那领头之人走近,林琳先是微微瞪大了眼睛,然后又慢慢地眯了起来。

    原来是他。

    竟然是他。

    可怎么会是他呢?

    似是想到了什么,林琳眯着眼睛笑了。

    原以为投胎应该是个技术活,看那位天蓬元帅便可以知晓一二。可是看着眼前的人,林琳又觉得投胎也不是那么难。

    多谢师傅,多谢各路神佛,天蓬元帅天上地下一个就够了。

    林琳这个时候还没有恢复多少记忆,所以并不知道每次她以前在天宫时每每看到天蓬元帅,就想到了红烧蹄膀,酱烧大排,九转大肠等一系列原材料为猪的食物,之后便两眼冒着绿光看着人家曾经的天蓬元帅后来的净坛使者。

    这时常让玉帝一家以及月宫的众位嫦娥们以为林琳审美异常心慕猪八戒呢。

    不然来这里之前做为师傅的骊山老姆也不会如此打趣自家徒弟了。

    话说,天上还真的没有猪肉可吃呢。也不知道将来回到天宫,林琳能不能习惯。

    此时并非战时,于是这位平时严谨的将军倒也有闲暇问着桥边的陌生女子,说来,连他也不相信,他铁石不可撼动的心肠竟然会对面前独立风中之人,起了一丝恻隐之心,“娘子因何独自一人立于河畔?”是真的有什么事情过不去,想要寻了短见吗?

    林琳看着面前的男人目不转睛,及至听到那男人用着她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话语问着自己时,林琳才恍然大悟一般醒过来。

    她不是当初的她,而他也不是...他。

    原来他们真的有缘份,原来祈求上苍真的会降下怜惜。若是早知道真的会灵验,她就世世都祈祷一回了。

    不过听到这人话中的娘子一词,林琳心中着实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这称呼,实在是让人联想颇多呀。

    ...当年成亲后,床榻之间,意乱情迷之时,他也会这么叫她。若是她也回叫他一声‘夫君’,这人的热情总能点燃一整夜......

    “因四处游走,不想竟迷了方向。立于此,不过是思前路何去何从。”林琳想了想,实在是不知道要按着什么语调来说现在的情况。不过倒也说明白了,她真的不是站在这里准备跳河的。

    “娘子何地人士?”单身女人四游走?这倒是有些可疑之处。压下心中的那一丝恻隐之心,赵云有些怀疑地问道。

    林琳歪头想了想,然后答道,“长安以东四十里外骊山第二个峰头。”

    “长安?”赵云听此,眉峰不觉皱了起来。

    “嗯,长安骊山。”师傅是骊山老姆,她家也应该算是在那里的吧。

    “娘子孤身一人来此?”此处距离长安可谓是千里迢迢了。她一个年轻俏丽的女子又是如何孤身一人平安来此的呢。

    面前女子的长相,隐隐让赵云有些吃惊。

    这副长相,竟是毫不逊色当初他偶然一见的貂蝉。

    那女子虽失小节,却也是忠臣之心。只是面前这个不知来历的女子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又是一个...貂蝉不成?

    想到这里赵云的眼神便隐隐带出了一丝暗光。

    白呤霜的脸再怎么样好看也不可能有貂蝉好看,不过是赵云心理使然罢了。虽然他此时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就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漂亮的不像话。

    其实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赵云都觉得自家媳妇那么漂亮,竟然没有人夸一句,心里总有些不郁。

    老王的瓜呀......

    林琳那一世对这人可谓是熟悉之极,可是这一世,这人的性格竟然比那一世还要强硬许多,一时间感觉到不同的林琳,也有了些茫然。不过这人的话,林琳还是答了的。

    “家中只余我一人,便四处游历一番,以增长见识。”

    “娘子来时,那曹贼可有何异动?”赵云闻言,竟又问了这么一句以做试探。

    林琳泛了泛眼,怀疑自己耳朵可能出错了一般。“呃...,将军说谁?”

    “曹贼,曹孟德,曹丞相。”赵云说这话时,眼睛是一泛也不泛地盯着林琳瞧,似是要将人看出个窟窿一般。

    她来的时候曹操有什么异动?

    刚刚这冤家说的可是这个意思?

    她来的时候,曹操坟都找不到了,她上哪知道异动去?难道是问她曹操有没有诈尸不成?

    不过当年看科学探索的时候,好像有曹姓后人寻根什么的。可是问她这个做什么?跟她有嘛关系呢?她家也不姓曹呀。

    咦,不对,不对。

    林琳低头琢摸,然后猛然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当阳桥,然后又看了一眼这不大不小至少她肉眼望不到边的平原,最后才慢慢转过头来看着面前一身盔甲的冤家,咽了咽口水,张口问他今年是哪一年?

    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这一回赵云皱的眉头隔着头盔,林琳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她也很想皱眉的呀,若不是大笑或是皱眉会在脸上留下岁月痕迹,她也不会这么淡定的好不好?

    “建安十三年。”

    林琳听到这个年号,当场抽了抽嘴角。

    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就是在建安十三年。这个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有讲过。

    可是建安十三年,是公元多少年来着?嗯,先别管公元不公元了,她还是再想想建安十三年都发生了什么?

    好像是曹操当着丞相,然后同年七月,曹操南征荆州,还有就是刘备带着家小逃出新野,小破树林假摔儿子收买人心......

    还有什么呢?

    好像还有那什么赵云单骑救主,推刘备媳妇下井?

    咦,好像是哪里不对的样子......

    唉,早知道当初就好好学学历史了。真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林琳心中决定别的先不管了,等到有时间一定要先回空间小屋把三国演义看一遍。

    咱不打没准备的仗。

    林琳一时想不起来,便也不想多想,不过这冤家竟然叫曹操为‘曹贼’,那一定是曹操的敌对方了。

    这里是当阳桥,离樊城和新野都不远。对了,对了,好像离夏口与江夏也不远矣。

    那么她家的这头倔驴又是在谁的麾下呢?

    想到就问,林琳也没客气直言问了出来。“敢问将军名讳?”

    面前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让赵云不停的皱眉,现在听到她这么问,也没有多想,便道,“常山赵子龙。”

    林琳听了眼睛又一次微微瞪了起来,这一世,他竟然是他。

    以前小的时候,人们都说扶不起的阿斗,林琳一直以为就是在长坂坡突围时被赵云又抱又跌,然后又被亲爹摔了一下弄坏了脑子。

    又来年纪渐大了,学了历史也就知道人家阿斗一点都不傻,不但不傻,还是真正大智若愚的人。那个时候才知道冤枉了赵云。

    却没有想到她们之间的缘份竟然早早就注定了下来。

    三世情缘,倒底是谁欠了谁的呢?

    师傅说,让自己珍惜这一世的情缘。

    那这人既然是自己的人,自己又如何能够不抓劳他呢。

    让他顶着这张脸去和别的女人在一起,那她总有一种被背叛的即视感。不过看着这人这张脸,长得还是一如当初的俊朗,怪招蜂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媳妇呀?

    还有就是...刚刚他看自己的眼神,很不友善呢。

    “小女姓林,单名一个琳字,将军也可换小女牡丹。将军刚刚所提之事,小女并不知情。”

    赵云眯了眯双眼,坐在马车仔细地打量了林琳的神色,然后轻声又问了一遍,“娘子不知情?”

    林琳点头,她是真的不知情。不过也不能说什么都不知道。“敢问赵将军如今是几月?”

    “六月。”刚刚问是哪一年,现在又问是哪一月,此女难道又是想要岔开话题不成?

    真是越看越可疑了。

    “小女幼居长安城外,城中乱相丛生,从未入城。后又与家师云游四方,家师数日前弃小女而去,悲痛难忍,不辨方向,只随日出而行,日落而息。不知不觉间竟至此地。

    至于刚刚赵将军所问之事,倒只是在路途之中偶然听人谈论,众人常云刘表病重,正是南下之机。曹操预于七月南征荆州,然其具体事宜,却非小女子可知晓的,还望将军见谅。”

    赵云听到林琳如此说,心中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都能听说曹操七月南征荆州了,这还叫不知道。那什么才叫知道呢?

    都这样了,怎么能不可疑。面前的人必须随身看管起来。

    ......

    赵云还是觉得面前的女子有些个可疑,于是遂又问道,“既是如此,云便不再问,只娘子今欲可往?”可疑之人还是放在身边比较妥当。

    林琳一听这话,便笑了。“准备去新野小住数月,然后再去夏口,江夏走走,或是有船只往来再去东吴逛逛。只是如今盘缠用尽,正在发愁矣。”

    去新野?难道真的是赤候也或是...另一个貂蝉?赵云眯了眯眼睛,不动声色地问道,“娘子擅何事?”

    “女儿家之物,且不说事事精通,却也样样涉猎。男子之事,打猎,驯马也可为之。”

    林琳还想说她还会打字翻译斗地主什么的,不过那些事情,估计她就是说了面前的人也不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吧。

    “说来也巧,我府上正巧缺一位侍女,娘子若愿意,可到云府上暂居以筹盘缠。”而他也好就地观察一下,这人倒底可不可疑。

    赵云忽视了对面前女子的一抹熟悉之感,但是心中却还是起了疑云。

    莫不是何地与之相见过?不然为何这般熟悉?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林琳笑眯眯地说完这句话,然后便想行个礼调戏一下面前的人,可是刚刚要有所动作,却发现她还不知道这三国时女子是要如何行礼的。

    尴尬死了,只是站在那里点头微笑。

    稍后,赵云让身边的侍从让出一匹马来,林琳道谢后,飞身上马。

    然后拉紧缰绳,转头看向赵云。

    赵云早就被眼前的人惊艳住了。

    刚刚流畅的上马姿势,以及身轻如燕的飘逸,都让赵云情不自禁地大声喝了一声,“好”。

    林琳莞尔一笑,并不言语。

    这才哪到哪呀,她还会骑扫把呢。

    她的好,岂是一句好字便可以道得尽的。

    男人,你可算是捡到了大便宜了。

    待林琳上马,那位让出马匹的侍从也上了另一位侍从的马,赵云见此,扬起马鞭便飞驰而去。

    林琳见此,也不甘落得太远,连挥数下马鞭,尾随赵云而去。

    是他,真好。

    能够再次与他相遇,真的是不能再好了。

    是夜,在一处山野之地,赵云下令原地休息待天明再继续赶路。

    林琳听了,也从马上跳了下来。

    说真的,灰尘太大了,在这个时代骑马真的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林琳觉得骑马还是要去草原的。马蹄子舒服,人也舒服。

    “喝些水吧。”赵云拿起水袋对着嘴大口喝了一口后,看着没有多少行李的林琳,有些不忍,便拿着水袋走了过去。

    林琳扫了一眼所有人都差不多的水袋,再看了看其他人轮流用一个水袋喝水的样子,抽了抽嘴角,压根不想接过来。

    自家老爷们的清白呀,就这么毁在了一帮糙汉子的手里。

    幸好她在见到这些人之前在身上被了一个斜挎包,此时倒也有了理由。

    “将军自用吧,我并不渴。”将包中的皮质软水袋拿了出来,在赵云面前晃了晃。

    赵云看到那个样式金贵,做工精巧的水袋时,面上不显,心中对于林琳的来历就更为好奇了。

    他跟随刘皇叔东征西战多年,什么物件没有见过。可是连一个水袋都做得这般精巧的,却是从来没有了。

    还有那上面的花纹,也不曾见过。

    林琳这个水袋是康熙年间的贡品,自然在做工上更加的美型了。...而且那个时候将这东西赏赐给林琳的意义也不是真的为了喝水用的。

    “这水袋倒是好生精巧别致。”赵云无意识的坐到了林琳一旁后,才发现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个时代的礼教看来有些近。摸了摸鼻子出声问道。

    “嗯,家里一位亲戚孝敬的。将军若是喜欢?”林琳将水袋向赵云递了递,言下之意便是若是他喜欢就可以送给他。

    赵云摇头并没有去接水袋,而是就着林琳抬起的手又仔细地扫了一眼那个水袋以及那只白嫩的手......

    这水袋便是在洛阳以及许都那些地方,也不见得会有。

    他是见过公孙赞的家眷以及刘皇叔的家眷的,这种精巧东西也没见过她们用。

    曹操挟持天子以令诸侯,所用物件比之皇帝还要奢靡几分。可面前的人随身之物竟比曹操还要奢华讲究,这来历想来也不会是曹操那贼派来的。

    ...想到上下尊卑有别,可个倒是可以排除了。那除了曹操还会有谁呢?

    林琳见赵云不接,便又放到了包里,随即从包里拿出了一包用白纱布包着的肉干来。

    素手打开,拿了一条递给赵云,之后自己也拿了一根用嘴叼着。最后再双手将肉干用布妥善包好放回了包里。

    “正宗的...肉干,微微有些辣,将军尝尝。”将被自己含在嘴里的那截肉干咬下来,然后一边对着赵云推荐,一边自己解饿。

    这是蒙古进献孝惠的的肉干,林琳一直喜欢,后来老了牙口不好了,倒是攒下来了不少放在空间里。

    “娘子家中可还有什么亲人能够投靠吗?云虽不济,倒还可派人一路相送。”赵云倒是不担心这肉干有毒,只不过吃人嘴软,赵云就势问了起来。

    虽然不像是曹操派来的人,但还是身份不明。

    “连年战乱不断,又有天灾肆虐,投靠谁都是寄人离下,何苦呢。我一个人又不是养活不了自己。再说来,将军不是给了一份能够挣到盘缠的活计吗?如此,又何必千里迢迢的赶过去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端人家的碗,看人家的脸色,哪有自己挣来的舒心。”

    话是这么说,“可是,”

    “将军,晚饭好了。”就在赵云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一个随从端着两个陶碗走了过来。

    看着端着碗过来的随从,赵云也就止了话题。

    这两个碗里,底下装着半稀不干的肉汤,估计也是用肉干熬加了盐巴熬的,上面还飘了点看不出下锅前是什么东西的野菜,上面两个粗粮馍馍。

    这是一人一碗汤,两个馍馍的意思。

    “我只吃个馍馍就好,其他的将军吃吧。”林琳嘴叼自然不愿意吃那些糙汉子做出来的东西。看着那个馍馍不像是会拉嗓子的样子,林琳这才勉为其难的留了这么一个。

    ...反正那些个野菜和肉干下锅前,林琳是没有看见谁去清洗过的。

    赵云不知道林琳是嫌弃他们的伙食,只以为是女人胃好小的缘故,倒也没有说什么。而是直接多递了一个馍馍给林琳,怕她晚上饿。

    林琳看着一个就比她拳头大的馍馍,坚定了拒绝了赵云的好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别怪她讲义气,这个伙食还是让他独享吧。

    赵云见到林琳是真的不要,想罢,仍是坐在林琳一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两碗不知名的肉菜汤,三个馍馍泛眼的功夫就都进了他的肚子。林琳见此,又将手中那个实在吃不下云的馍馍掰了大半个递给他。

    赵云皱眉本不想接,不过转念一想这人包里还有肉干,应是不会饿着。便接了过来又几口吃进了肚。

    将那小半块馍馍吃了,又吃了一条肉干,林琳也结束了今晚的晚饭。虽然晚上没有吃什么,不过林琳也并不饿就是了。

    吃过饭,那些随从和兵丁便将锅具收拾了起来,然后在这附近又拢了两堆柴火,安排好了值夜的顺序后,便互相依靠着睡下了。

    赵云并未离开林琳身边,至始至终都靠坐在林琳一侧的大树处。两人之间虽然隔了半米多的距离,但是在其他人看来也是相当近了。

    随从不知赵云之意,也都不敢过来。而林琳则是一点他想都没有。

    ...毕竟是‘熟人’了。

    看着所有人都睡下了,林琳才起身,准备去这附近的溪水处洗一洗脸,然后解决一下五谷轮回之事再睡觉。

    赵云一听到林琳起身的动静,眼睛就睁了开来。“娘子要去哪里?”

    叹了口气,林琳没什么好气的怼了一句,“去洗漱,将军有意见?”

    赵云听了,皱了下眉。转瞬间便起了身,“夜里山野并不安全,我陪着娘子过去吧。”

    林琳看了一眼赵云,眼中微恼,轻轻地哼了一声,抬脚便向溪水处而去。

    这人防她防的倒是紧。

    路过一处高草丛时,林琳示意赵云莫动,然后进去解决了生理问题。等到出来的时候,虽然夜色正浓看不到赵云的表情,可是林琳就是能够感觉到赵云的羞窘。

    ...也确实是需要羞窘一下呢。

    不过,虽然心中略有一些不自在,可这个女人给他的感觉却好生熟悉。一种熟念到了不自觉想要亲近的感觉。

    抿嘴轻笑了一下,蹲在溪边从包里拿出一块毛巾,林琳仔细地洗了手脸。这才借着水光回头看向赵云。

    然后...她就发现赵云一点想要洗漱的想法都没有......

    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这群不讲卫生的家伙!

    明天开始,她是连那什么粗粮馍馍都不想吃了。

    待林琳洗漱毕,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回来,林琳回到了刚刚一直坐着的位置处,而赵云也不知道是习惯使然还是什么,也坐了回去,背靠着刚刚的大树,轻轻地闭上了双眼。

    林琳挑眉不语,直接自包里拿出了一个折叠睡袋铺在了刚刚她坐的地方。

    然后...爬了进去。

    而这个时候,赵云的眼睛却睁了开来。然后瞬间睁的老大......

    卧草,这又是什么玩意?

    因为赵云就在身边,所以林琳毫无负担的一夜好睡。而赵云前半夜是看着这个奇怪的被子发呆,后半夜却是看着那张睡得红扑扑的脸发呆。

    第二天早上,赵云又看着林琳那仿佛百宝箱的挎包发呆......

    那么大个东西竟然就那么折巴折巴变成了笔筒大小的样子装进包里了?还有那些都是什么东西......

    ......

    建元十三年,六月,新野。

    林琳跟着赵云一赶了将近两天的路,才到了新野城下。

    普一进城,林琳便被赵云送回了他在新野城内的小院中。

    看到那么一座小院,林琳淡定地点了点头。

    整个小院就只有一个老家人,赵云倒是没说错,他这里果然是需要个人照顾他的起居呢。

    刘备在新野七.八年,赵云自然不可能一直住在刘备那里,刘备这个时候可还有两个女儿未嫁呢,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赵云居于那里倒底是...不方便。

    毕竟两个女儿要是嫁的好,也不失为一个助力。不过很可惜,这两个女儿算是白养了,听说在不久的将来就要弄丢了。

    林琳耸耸肩,很是无所谓。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小媳妇扔了1个地雷

    感谢tiffany她妈咪扔了1个手榴弹

    在这里,我要对大家说声对不起了。

    以前写同人,至少会将书或是电视剧看一遍。可是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实在是看不下去。上下三册的书只看了一本不到,80多集的电视剧也只看了20集不到。

    所以跟原著对不上的地方,请大家不要考据。

    前天看微博,看到有人说了一句话,感觉挺对的。为什么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时候谁都治不了他。可是却在取经的路上动不动就打不过那些妖怪呢。而那些妖怪有的也只是当初天宫的一些神仙坐骑。

    于是总结了一下,这就是给人打工和给自己打工的根本原因。一个出工不出力,一个则是为了业绩生意出了全力。

    我写我想写的文,不去真善美,也不去符合谁的喜好。很多的想法可能都不会得到很多人的认同。可是我仍然不愿意改变。

    写香绮恩将仇报的时候,竟然有好多的亲都看明白了作者的心思,心里有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很开心。

    .

    大力推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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