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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四章 滴骨认亲

    作品:《我没看过火影啊

    放下蜗牛,孙景云轻轻一笑。

    别看奶茶利润高,但那是建立在现代工业和生产力发达的基础上的。

    如果明哥真去做了,他就会发现,想找到大规模种茶的地方,没有。

    想找到大规模养牛的地方,也没有。

    那没有,他就不搞了吗?

    不可能的,眼看着那么高的利润就摆在面前,他怎么可能不去做!!

    资本只需要有200%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了,更别提奶茶的利润是3000%!

    到时候,他就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搞定这些基础设施,这人从哪儿来?

    那肯定得找自己的部下啊,这么大的利润,交给别人他还信不过。

    到时候,他没抽调一个部下离开黑道行业,他所做的恶也会减少一分。

    特特波计算的很好,让船靠岸的时间正好是凌晨三四点。

    他不等舢板摆好,轻轻一跃已经落到了地上。

    不同于那些强者走起步来掷地有声,他的脚步轻快,又没有一点声音,恰似飞鸿踏雪泥,飘然无踪迹。

    这次他也不需要刻意躲开什么巡逻人员,以他现在的速度,直接从这些人面前晃过去,他们都只会以为是一阵风吹过。

    回到庄园中,强者自然是不走大门的,于是他一个弯身便打开窗户,又钻了进去。

    来到床边,虽然是夜晚,但床上的俏佳人他却看得一清二楚。

    是莉娜。

    “是用贪婪美色的名义湖弄外面的人么!”孙景云看到这一幕顿时就明白了,在常人的认知中,什么事情才能让一个人几天都不出门?

    当然是美色。

    所以莉娜就用了这个最简单的办法,直接住进了孙景云的卧室。

    “唉....”

    孙景云盘腿坐在一旁,默默修炼了起来。

    他的劲力之道原本是没用到经络的,霸气全在肌肉上传递,但星辰却给他打通了全身的经络。

    霸气和经络融合在一起,便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和查克拉一样,别人的查克拉是用的时候再提炼,上限跟体力挂钩,但他却可以把查克拉积攒在丹田中。

    霸气也是如此,霸气和体力是挂钩的,哪怕是七八十岁的老年选手,霸气质量可能会比年轻人高,但数量上却不会多多少。

    但他现在有了经络丹田,霸气也可以进行储存了,这就导致他年纪轻轻,霸气竟然可以直接覆盖半个身体!

    而且有了经络,一些普通霸气修炼者无法使用出来的招式,他也可以用。

    比如将霸气扩散至体外进行防御,比如将霸气化为劲气射出去。

    “所以,本尊创造的好多功法,我又可以用了!”孙景云连忙打开聊天群,从中找到了六脉神剑,风神腿,一番研究。

    等他再睁开眼睛时,天色已然大亮了。

    莉娜就坐在他旁边,默默地看着他。

    “殿下,您回来了!”

    “嗯!”孙景云点头。

    “您要不要先休息一下?”莉娜问道。

    “在船上睡过了,不碍事,所以,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宗正府?”孙景云问道。

    顶上战争具体的时间不详,他必须早点搞定自己的身份问题,早点离开。

    “我已经安排妥当了,今天就可以去!”莉娜说着,又问道:“对了,《礼记》您记的怎么样了?”

    “放心!”孙景云其实一页都没看,不过没关系,它已经被录在了QQ群里了,用的时候再翻就行。

    “那就好,我叫人来为殿下更衣,随后我们就去往宗正府!”

    皇子的衣服极为讲究,纯金色的内衬,外面一件修神的丝绸衣服,在外面又是一件漆黑的礼服,最外面又套了件深蓝色的大衣。

    样式就跟海军大将的大衣类似,只不过肩膀上缀的不是星星,而是一朵牡丹花。

    牡丹花是花之国的国花,也是花之国的名字来源。

    整个衣服穿起来繁琐,得两个侍女帮忙,但行走起来却并不碍事,反而有一种吴带当风,衣决飘飘的感觉。

    孙景云走了几步就适应了这件衣服,而且他还发现这个衣服其实并不影响战斗,只要脱下大衣,里面修身的锦绣服就是一身战斗服!

    虽然防御力可能不强,但绝对不影响行动。

    将头发扎起,又插上了一根紫玉钗,孙景云顿时就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俊公子,变成了器宇轩昂,贵不可言的皇家公子!

    “殿下,今天的你实在是太帅了!”看到穿戴整齐走出门的孙景云,莉娜顿时眼前一亮,赶忙上来要搀住孙景云的胳膊,却被他一把推开。

    “我可不记得礼记中还有皇子出门需要人扶着的规定!”孙景云笑道。

    “是!”莉娜大呼可惜,只能走在前面,为孙景云带路。

    门口早停了一辆马车,拉车的马匹纯黑,没有一点杂色,马车宽三.3米,高3.9米,上有凋花飞燕,大鹏展翅,咋一看普普通通,但认真一看又能看出来,这辆马车相当不简单。

    马车旁边还随行着六名黑甲骑士,这些骑士全身都穿着铠甲,只漏出一双眼睛,而马匹身上也套着重甲,看起来非常炫酷。

    孙景云饶有兴趣的看了两眼,这些铠甲其实在枪械出现后早已经失去了实战意义,不过孙景云知道,这是花之国立国时留下来的传统,一直持续到现在。

    眼看还有人准备蹲下当凳子,孙景云都不等他站稳,直接就跳上了车,然后又伸手将莉娜拉了上来。

    “这...”那人愣了下,有些不知所措,然后就被反应极快的一个老管家拉到了一边。

    “唏律律...”

    马车正式启动。

    车内环境开阔,两张宽大的椅子,可以坐,也可以躺着,中间还有个小桌子,上面放着些点心零食,都不是花之国常见的类型。

    “光看这阵势,哪里能看得出这个国家的皇室已经被架空了呢!”孙景云说道。

    “皇室积累千年,底蕴丰富,这点东西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毛毛雨而已!”莉娜说道:“而且,他们以为掌控了皇室,又杀光了年龄较大的皇子,但在历史上花之国有类似遭遇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可他们不是一直都挺下来了么!”

    “所以我相信这次他们也能挺过来!”

    “你对花之国信心竟然这么大?”孙景云有些愕然,我只让你终于我,没让你忠于花之国吧!

    “我毕竟也是花之国人!”莉娜笑道:“有些信心,是根植于骨子里的!”

    “这样么!”孙景云点点头,拿起一颗类似枣子的水果放进嘴里,又拉起窗帘,看了眼窗外。

    骑士们特别的装束已经告诉了民众,这辆车很不一般,因此百姓们自觉站在了路边,却也好奇的在看着这辆车。

    等发现孙景云后,他们顿时就大呼一声,然后互相交谈了起来,听他们的声音,是在猜测孙景云的身份。

    放下帘子,孙景云问道:“到宗正府,需要多久?”

    “20分钟!”莉娜说道。

    “好!”孙景云点头,然后靠在车上,闭上了眼睛。

    二十分钟,能看五六章小说了。

    很快,马车就停了下来,孙景云正要出去,却被莉娜拦住。

    “等!”

    孙景云没有多问,他已经听到有一群人从旁边的建筑中一路小跑的出来了。

    “请大人下车!”

    “可以了!”莉娜说着,先为孙景云拉开了窗帘,这次孙景云倒是记得先递出自己的胳膊了。

    他站在车上,先看了看下面的人。

    宗正府的官员,全部都是刘氏宗亲,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正值壮年,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高,大,帅!

    “怪不得选我,我的长相和他们,确实有几分相似!”孙景云沉吟了一下,跳下了马车。

    “嗯?”他惊讶,殊不知下面的宗正府人也很惊讶。

    他们早就知道这位不是六皇子了,因为皇子的尸体他们都验过了,葬礼还是他们主办的呢,只不过因为影响太大,所以没公布而已。

    但这位的长相和身材,却又太像王上了,让人下意识的就认为,他是真的六皇子!

    可惜,他长的像,只能证明世界政府手眼通天而已,也只会加大他们对世界政府的仇恨。

    至于认可孙景云?别开玩笑了!

    “请!”一行人进入宗正府,随后孙景云就被引入到了宗祠中。

    祭祀历代皇帝的宗祠,自然不同凡响,起码比塔寨的林家祖祠恢弘的多。

    在宗祠前,宗正先抑扬顿挫的念了一篇辞藻华丽的祭文,然后才招呼来了三名祭祀人员。

    这三人都拿着托盘,托盘上分布放着一个布卷,一匹白绢,还有一个白玉碗。

    “滴血认亲?”孙景云无语,合着你们验证一个人是否是皇室的办法,就是滴血认亲?

    他有些无语,但其实也知道,无论用什么办法,总之他都是能过的。

    所以用什么办法,也无所谓了。

    倒不如说,这种最不准确的方法,用在这里正合适。

    有专业人员来到他身边,打开布卷,露出了一把锋利的金柄匕首。

    这把刀历代在宗正府传承,质量自然不一般,事实上,它就是一把名不传于外的无上大快刀。

    名曰宾侯。

    持刀,放在孙景云伸出来的指尖上,然后轻轻一划。

    “咦?”那人一愣,因为竟然没有划开?

    孙景云轻轻一笑,撤掉隐藏在皮肤下的霸气,说道:“再试一次吧!”

    那人犹疑的点了点头,然后再一划。

    这次倒是成功了。

    一滴殷红的血液,被滴进了白玉碗中。

    随后,白玉碗被送到了宗正面前。

    宗正同样切开手指,也滴了一滴血进去。

    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两滴血成功融合在了一起!

    “你果然是我刘氏子弟!”宗正见状,立即起身来到孙景云身旁,脸色感慨的说道:“这些年,委屈你了啊!”

    “不委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起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虽然经历了许多苦难,但这些苦难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财富!”孙景云微笑道。

    “说得好!”宗正眼中微微亮起了一丝光,这个年轻人,竟然还很有文采?

    可惜啊,他不是自己人!

    至于为什么不是自己人,血液还能融合在一起?

    很简单,不管是人还是猪,血液都会在水中融合在一起的,只是看融合的快还是慢而已。

    只要将碗中的水稍稍加热一番,加快分子的运动速度,血液融合的速度自然也会变快,就可以达到滴进去后瞬间就融合在一起的效果。

    滴血只能证明他是刘氏子弟,是不是六皇子,还要经过下一个步骤。

    滴骨认亲。

    这个办法就更不科学了,因为骨头在地下许久后,其中就会产生缝隙,这时候不管是谁的血,都可以顺着缝隙钻进去。

    但花之国的人确实相信这个,这毕竟不是个讲科学的国家,隔壁杰尔马66掌握的基因科技,这边是一点都没听说过。

    王上还活着,当然不能用他的尸骨,于是六皇子的生母,在政变之夜一起被杀死的戚夫人的尸骨就被带了上来。

    因为王上没死,戚夫人也就一直没有下葬,她的尸体被保存在地下冰窖中,存放的好好的。

    但因为伤势的缘故,确实有一节骨头遗落在了外面。

    虽然孙景云看着这个戚夫人明明一根骨头都没少,而被宗正们拿来的明明是一根猪的肋骨。

    但他们说这是戚夫人的骨头,那就是吧!

    滴血,然后所有人就看着那滴血液顺利渗入了骨头当中。

    自此,孙景云便顺理成章的城了猪,啊呸,是花之国王上刘旭和贵妃戚夫人的后代....

    也是政变之夜意外失踪的,六皇子刘牧!

    登记名册,恢复身份,去掉他在宗祠下面的排位,一套流程细致由繁琐,让孙景云感觉这比跟人打一架还要累。

    但再累也要坚持下去。

    好在整个过程持续的不算太久,等到了早上十点半时,整个流程终于走到了尾声。

    两个侍从端着一个紫檀木托盘,托盘上是一匹紫色的绢布,而绢布上,则是一块儿盘龙玉坠。

    “这便是你的身份证明了,带上他,虽然还没有向公众宣布,但你已经是花之国的六皇子了,所有花之国贵族都会认得你,其他国家的国王也认得这件玉佩,倘若你到了其他国家的地盘,只要出示这块儿令牌,他们就会给你应有的待遇!”宗正认真说道。

    “嗯!”孙景云慎重接过这枚玉牌。

    “望你以花之国百姓为念,千万不要助邪为恶啊!”宗正又嘱咐了一声。

    这不是该出现在这里的台词,但孙景云接的很顺畅。

    “宗正长老放心,无论我身在何处,身居何位,我都不会忘了这天下苍生!”

    “最好如此!”宗正叹了口气,又摆了摆手。

    按理说这里还应该有一顿饭的,但宗正显然是不打算管了。

    行吧,不管,那就不管吧。

    别人强忍着给你身份没有发飙已经很可以了,做人不能太得寸进尺。

    所以,穿越过来这么久,终于不是黑户了啊!

    今后无论是加入海军,还是参加革命军,都不用担心被人查户口了!

    就很舒服!

    “醒来!”孙景云来到站在宗祠外面打盹的莉娜身前,敲了敲她脑袋:“我们要走咯!”

    “嗯!”莉娜迷迷湖湖的点着头,忽然勐的就醒了过来。

    “等等,我们还不能走!”

    “CP5?”孙景云皱眉,CP5没必要这么急着用我这个身份吧!

    “那倒不是,主要是刚刚一个人给我传话,有人想见见你!”

    “谁?”

    “花之国,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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