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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百一十六章 勤奋的热沙

    作品:《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热沙来大荒城很久了。

    他当初是永冻议庭的人,只不过一家人在那边饱受风雪和魔兽迫害,于是一家人转来了大荒城。

    但是可惜的是,他哥哥其实并不太想来,以前他哥哥是附近贵族的骑士,也是一个三级【骑士】,一家人就是靠他哥哥帮衬才得以过上不错的日子。

    但是现在,听说那个小贵族已经死了,他哥哥带着小贵族的妹妹,现在和他一家人住在大荒城里。

    得益于他是十五级的【数学者】关系,在数学研究所备受重视,工资也很高,养一家人没问题。

    再加上高知识人才的父母还包分配,就连哥哥都找到了一个名为交警的工作,所以一家人的生活现在是越来越好了。

    但是,他虽然已经十五级了,仍旧选择了去中学学习。

    他才十二岁!

    小学,中学,大学。

    他今年,还要考大学!

    热沙非常热爱学习,他花了一年时间从小学一直学习到中学的十二年级,马上今年就要考大学了!

    不管是物理还是化学,不管是数学还是地理,他都非常感兴趣!

    其实他从小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一个人在草地上都可以用木棍当笔,勾勒各种几何图形。

    平时也会对父母发问,比如人为什么是站在地面而不是飘在天上、人为什么需要呼吸而鱼不用等等。

    当然,最多的还是遭受一顿父母混合双人毒打。

    他父亲常说的话是:你都那么大了,该去给某某老爷效忠了。

    要知道当初热沙哥哥可是先效忠了贵族,才在后面立功并得到启蒙机会的。

    启蒙,然后就职【骑士】,然后他们俩就会有两个【骑士】。

    那不说别的,他们家将在整个村里闻名,并且很可能成为村里的望族。

    但是热沙对骑马骑牛的根本不感兴趣,对舞刀弄枪的也不感兴趣,从来只会自己学习数学。

    通过询问父母、邻居、哥哥等人,热沙构建了最初最简单的数学知识体系。

    在和两个途径村庄的【商人】沟通交流之后,更是在数学上有了更多的可能。

    于是,他在某个时间莫名其妙地自我启迪了。

    在哥哥给自己寄回来最新的报纸之后,热沙更是爱上了大荒月报,爱上了大荒城。

    最重要的,他学到了更多的数学!

    他哥哥对他也很不错,知道他喜欢数学,有的时候也寄回来很多关于数学的东西。

    直到那天,他成为了十五级的【数学者】。

    也是在后面一段时间,包括他父亲、母亲、哥哥和疑似嫂子,也就是贵族女儿等的众人都没有想到,热沙竟然是十五级的强者了!

    十五级!

    别说是热沙哥哥效忠的贵族就,就是那个贵族效忠的大贵族,也就是某个子爵,都没有那么高的级别。

    根据打听,只有伯爵才能拥有综合级别十五级的实力。

    而热沙,已经是十五级的,可以飞行的职业者了!

    所以,此时热沙在家里的话语权呈现直线上升的态势。

    一开始热沙父亲他们还觉得有些怪怪的,毕竟平时呼来喝去、打来打去的热沙,竟然成了那么强大的职业者大人,着实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但是久了也就习惯了。

    因为热沙的兴趣并不是和父亲争夺家里的主掌权,而是学习!

    热沙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大图书馆和数学研究所,上学之后还多了学校。

    很多时候甚至七八天不回家。

    只不过热沙去学校,更多的是和那些职业【启蒙老师】、【学者】等讨论、探究问题的。

    小学和中学知识对于他来说太轻松了!

    但是,现在热沙还是要努力准备考试,因为之前林可说过,想去无畏塔,只有通过考试进入大学,再从大学里择优录取才行。

    他不想被别人认为是走后门进去的,而是要堂堂正正靠进去。

    今天,热沙再次来到了大图书馆。

    乘坐嗜血铁牛拉的公交车,做了二十五个站、转了三次车,他才终于来到了大图书馆门口。

    抱着三本书,穿着布衣,看上去彷佛奴隶小孩的热沙来到了大图书馆门前,刷了身份证,然后进入。

    他从来都不用飞的,因为在空中行驶需要考驾照,而热沙认为那纯粹就是浪费时间,所以穷惯了的他选择坐公交车。

    虽然他每年的年薪都够坐一百万次公交车了。

    甚至于习惯了穿布衣的他,把父母买给他的新衣服都放家里,反而觉得没必要穿那么贵。

    于是,热沙一身上下的行头,就彷佛一个刚刚逃过饥荒、水荒、旱灾的农夫,全身上下最贵的就是抱着的书。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偷了书的小偷,而不是十五级的【数学者】。

    当然了,如果看到他的眼睛,就能发现那种动人心魄的明亮。

    热沙的双目,如同婴儿那般纯洁而透彻。

    但是没人看到,因为他正在一边走着一边思考问题。

    所以,路过的行人们都紧紧盯着他,但凡他露出一点心虚的模样,都会马上拿下。

    大荒城的市民都以大荒城为荣,如果谁做鸡鸣狗盗的事,那是会被万民唾弃的。

    “热沙!”

    然而这时,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你又去大图书馆还书啊!”

    于是周围的大爷大妈们纷纷把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方向。

    热沙也抬起头来,往后看去,微笑道:“加百列!”

    女孩有着金色的长发,皮肤白衣若雪,还有一双蔚蓝的童孔,一看就知道来自于不差钱的家庭。

    “书呆子!你这样穿着,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偷书的小偷呢!”

    加百列朝左右看了一眼,然后看向热沙,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要不要一起去学习?”

    加百列笑起来时,脸上有着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很可爱。

    “好啊!”热沙也觉得加百列可爱,就像自己小时候养的那只肥肥的小狗。

    不过热沙又挠了挠头:“不过你不可以问我问题,你太笨了,我没时间和你说话的。”

    在他看来,这女孩哪儿都好,就是成天缠着他问数学问题。

    就不能像他的好兄弟科尔顿一样稍微聪明一点安静一点吗?

    女人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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