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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七章 公孙露

    作品:《修仙当谨小慎微

    百里慈天还未亮就收拾好了行头,拿起令牌去了代舍。

    马道上奴仆来来去去,代舍里当差的却没有几个。

    同这几人打了个招呼,百里慈便好似驾轻就熟般的来到自己当差的耳室。

    出乎他意料的是,居然有人比他来得还要早。

    这个人就是公孙露。

    她今日的衣着依旧是那身红色深衣,宛若炽焰一般燃烧着屋子里为数不多的空气,让闯入者觉得难以呼吸——只见她一手如西子捧心般捧着不知名的书,一手倦懒的玩弄着自己的发丝,那样子莫名的俏皮,完全不符合她的年龄。

    百里慈蹑手蹑脚的脱了鞋子。

    虽然来了人,但她确是镇定自若,仿佛书中藏有颜如玉,看得聚精会神。

    百里慈见她认真,自然不好意思打扰。

    正襟危坐了一会儿,身上就好像有百蚁啃噬,百里慈忍不住的看向宛若菩萨般静坐的公孙露。

    此女坐着那里,肥大的衣垂包裹着一双玉足,丰盈的腓净承载着浑圆的臀部,勾勒出一个桃形的轮廓。挂桃的玉背好似树干一般的挺直,那发丝迎风招展,乌黑而又柔美,偶尔闪现的白皙脖颈泛着微光,嫩滑的如同乳汁。

    小小的耳室,纵使两人隔得再远也远不过一步之遥。

    男女之间的防范,好似一张如蝉翼薄的纸,只需轻轻一吹即可泯灭于光。

    心生悸动的百里慈回过头,目视前方,不再是身痒,而成了心痒。

    他不由得想起赵姬,思虑起赵姬跪坐时的场景。

    春晨,净室,美人,思无涯。

    “你读过诗吗?”公孙露突然问。

    百里慈呆了呆,拘谨的道:“略读。”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下一句?”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百里慈看向就在另一方的公孙露,心突然跳的很快。

    他怀疑自己得到了暗示,可又不确信。

    “这首诗名曰蒹葭,我的名字就出自这里。”公孙露浅浅一笑。

    百里慈听闻此话倒松了口气,点头赞道:

    “好有意境。”

    心里却想,这女人真会啊……

    他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云霄飞车,被这个女人弄得七上八下。

    赵姬和她相比,好似麻雀对老鹰,稚嫩的可怕。

    公孙露没再回话,而是低头继续看书。

    百里慈不似一开始般觉得尴尬了,主动问道:

    “你看的是什么书?是诗吗?”

    “不是,是夫子写的一些闲谈。”

    “关于什么?”

    “很多,妖物邪异故事,各国风土人文,不一而足。”

    “这位夫子去过很多地方?”

    “听说他早年英姿勃发,仗剑游走各国,可惜现在只是个没了牙的老叟。”

    编排夫子的时候,公孙露总是面不改色,但那语调却是轻快而明亮的。

    百里慈突然大感兴趣,他一直以来都苦恼于自己是个文盲。

    作为一个相当有货的知识分子,他不能以后只晒肚皮不晒书。

    他问:“夫子还收不收弟子?”

    “怎么?你想拜师,学什么?”公孙露放下了书。

    “学字,文字,文明的承载之物。”

    “夫子向来和善,若你是真心诚意的求学,可以去拜。”

    她想了想又笑道:

    “学字的一般是小童,你和他们坐在一起我觉得很奇怪。”

    “有先知,有后知,学无先后,在这一道上我和小童没什么区别。”

    “你的话颇有见识,怎么会不识字?”

    “说来话长。”

    “不过风马牛不相及。”

    “那我就长话短说。”

    就待百里慈要编一个故事出来的时候,门外突然风风火火的进来一人,定睛一看,却是司邪聂信,他脸上带着急切之意,见两人在室,眸子立马一亮,道:

    “快跟我来,有任务了!”

    “什么任务?”公孙露问。

    “我长话短说……”

    听见这话,百里慈促狭一笑。

    只听聂信道:

    “司马触引昨夜被人杀死,是近日来威名赫赫的‘骨妖’所为。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是去找到骨妖藏匿的位置,秋霜他们已经出发了——来,边走边说。”

    “骨妖?”

    听到这个名字,百里慈蓦然想起了白骨。

    是她吗?很有可能……

    百里慈听聂信道:

    “这个骨妖是最近在外城声名鹊起的妖物,威名可止小儿啼哭。

    她擅于吸食男人的精气,尤其是精壮、皮囊好的。

    俱传闻,她美的惊心动魄,没有男人能抵挡得住……嗯,有待商榷。

    总之,被她摧残过的男人都活不过当晚。”

    “男人真是苦命。”百里慈道。

    “可不是。”聂信很难不赞同。

    公孙露只是微笑。

    聂信继续道:

    “曾有商人请方士诛杀此妖,这位方士我也是听说过名字的,很厉害的一位。

    但他结局和那些普通人没什么不同,都是被吸干了精气,成了一具无名干尸。

    自这以后,无论哪个方士都不敢找这妖物的麻烦。

    这个妖物,不同于狐媚、女鬼一流……实力也是不俗的。”

    何止不俗?是相当的不俗。

    听这描述,百里慈已经确定就是那位黑风山的白骨了。

    真是附骨之疽!阴魂不散。

    百里慈皱起眉头,仿佛又回到了山神庙的那一夜。

    那双冰凉的手,那张恐怖的脸……

    作呕,作呕。

    “你怎么了?”公孙露道。

    “没什么……”

    聂信瞥了百里慈一眼,自信满满地道:

    “你不用害怕,咱们就是去打探消息,没有什么危险。

    就算是真的遇见了那骨妖,只要有我在,她也不能动你一根毫毛——我这沙包大的拳头可不是白长的。”

    百里慈将他的话打断:“这妖物可不是城里的土著,而是黑风妖山来的过江龙,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你怎么知道?”聂信被吓了一跳。

    他还小的时候,狼庭妖山里的妖物曾攻打过丹阳,那是他最不愿意回忆的一段日子。

    人类就像是两脚羊一般,成了妖物的奸淫掳掠的对象。

    血液浸红了丹水、汉水……漫天遍野只有人类的嚎哭声。

    ……

    百里慈看着一脸恐怖的聂信,没敢吐露真话。

    他担心聂信追问他——

    是不是你将这妖物引到丹阳的?

    但为了让聂信相信,百里慈还是编出了一个足以令人信服的谎言。

    聂信听完脸色瞬间一变。

    “绝不能让三十年前的事再次发生!”

    他说完这句话掉头往回走,并对二人说:

    “你们先去西市找秋霜他们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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