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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9 他自己也是家贼

    作品:《重生为妖栖佛肩

    你好咸阳,我风筝在你的上空,运交华盖,天意冥冥,村庄和城市的区别,并没有消弥,无论此时多么干瘪萎靡,楼台古朴,砖红瓦绿,青街陋巷,你总归是一座城。

    京畿之城,百姓又一次隐匿山野,城中看不见多少人,我在等人,等村里人。

    正在乱想之际,我等的人来了,这么快就来了,四野凋敝,扬尘飞马入咸阳,我是高不成低不就的一小陀乌云,有些想念毕塬路口的凉皮,文汇路飘着虾米香油的龙须面,还有正宗河南味的葱花饼胡辣汤,猛抽鼻子的时候,却吸入了不少的土味尘灰,而我老爸说:“一辈子要吃半堵墙的灰。”

    我表示不相信或者只是好奇,我老爸又说:“信不信,老人都这么说。”

    于是,我看向院子里的土墙,一辈子要吃这么多的灰,一辈子真长。

    一辈子其实很短,只是不知不觉吃了很多灰。

    我又跟在了祖先们身后,他们吃过很多灰,吃灰是福,有个错别字,或者干脆就是个突然冒出的病句,但我不想改。

    冯谨他们在一处府衙前勒马跳下,大步而入,我从门上飞了进去,落在院内的槐树上。

    除了门口的两名守卫,府衙内看似无人。这也不奇怪,吐蕃来犯,各地节度使弃城的弃城,投降的投降,皇帝恐怕都逃了,小小咸阳令,恐怕比皇帝逃得还要快,河西陇右几乎全线沦丧,半壁江山,李豫已经指挥不动,倒是三番五次被冷落的郭子仪,郭副帅,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无怨言,随叫随到,主帅呢?主帅从来都是姓李的皇亲贵胄,挂名为帅,不知所踪。

    用你,但不信你,或许也是帝王的无奈,郭副帅必须深韵其中的厉害纠葛,不然,如何做三朝老臣,功高盖主,还能全身而退。

    但这一次,郭副帅闲废已久,所有部下都已离散,却突接圣谕,派他镇守咸阳,仓促挂帅,却只收拢到不足三十的散兵溃勇,却还是义无反顾的赶到了几近空城的咸阳,但吐蕃军已经渡过咸阳便桥,顺着南山直取长安去了。

    那么,冯谨恐怕也是被打散的散兵溃勇,这才收在了郭副帅的账下。

    冯谨进了大开的大堂,其他三人在外候着,我也候着,他们或许会被唤入堂内,我候一年也不会有结果。干脆不请自到,不过,一只鸟突然飞进去,也太不合常理了,还是循序渐进的好,能听见里面的谈话便好,能看见则更好。

    于是,我飞到堂前的一只大灯笼上落住脚,扑闪了几下,开始偷听,却只闻到了一股墨香,看来里面在写字。那么我得从灯笼上掉下去,看一看,会是什么结果。

    于是,我又扑闪几下表示站立不稳,吧唧摔地上去,弄出好大的动静来,我学着鸟的哀鸣,不太像,不过也没什么,惊叫中发出的声音难免怪异又走调,着重表示,一只傻鸟掉地上了,而且摔的很惨很严重。

    果然引起堂外堂内的注意,里面有人问:“门外是何响动?”

    我摔的很有技巧,喙朝门里背朝门外,以便看见堂内的情况。

    冯谨从里面走出来,我只好昏厥,原本我是不会这些的,老老实实的一个人,还爱脸红,假话都不会说一句,可看多了史书,大智大慧没学到,这种雕虫小技却立即吸收,并为我所用。

    “副帅,一只楼焉摔在堂口,摔的不轻呢。”冯谨的声音,他已经走到我近前了,只是不知道他的表情怎样。

    堂外应该有两人围了过来,一个说,神鸟也会摔跤,一个说,神鸟也是鸟,难免失足跌落。看来冯辑还在原地候着,没理我,这人是不好哄骗的,对我知根知底,恐怕早就猜到了我那提不到台面上的用心。

    堂内响起渐进的脚步声,不急不缓,但沉着有力。

    “副帅。”有两人齐声打招呼,我的脚赶紧抽动那么几下,喙也跟着张一张,若是被当作死的,扔出去,或是吩咐人做成菜,岂不前功尽弃?

    “嗯,这楼焉虽天生软脚,却是空中劲鸟,也罢,救不了百姓,救一回苍生,聊慰我心。”这话说的,看来不少人都知道楼燕这种鸟是怎么一回事,做为楼燕本身的我,却孤陋寡闻两眼一抹黑,但这样慰心于人,我此番干的可是好事。

    在被抓起的时候,我感到了这只手的暖与坚,对,最先感觉到的是暖,我喜欢这种手心有温度的人,莫名其妙的以为,这种人值得信赖,而我,曾经是一个手心冰凉的人,后来心态有变,手心脚心也有变,有变不代表完全可以信赖,只表示,有希望。

    我蹬眼稍稍挣扎了几下,表示自己还行,还有救,也表示了我这只鸟胆怯怕人的本性。

    “你们也进来吧,那位是?”

    “郭帅,在下冯辑,周村人氏。”

    “哦?是你族人?”

    “副帅,此乃族弟。”

    “也请入内稍候。”

    我被放于案上,闻到更浓烈的墨香,看见郭副帅奋笔疾书苍劲敦厚的墨宝,最重要的是得见前世喜欢的人,果然高大,果然英武,几近古稀之年,这般看过去,更是少之又少的耐看。

    简单的解释一下喜欢这个词,喜欢,就是不讨厌不迷恋,讨厌一个人势必难受,迷恋一个人势必难受,喜欢一个人,却恰好中庸,且摆脱了难受。其实我也不懂什么中庸,只是喜欢庄子老子,其实我也不懂什么庄老之学,我只懂喜欢这个词给予我的那些切身的体验。比如,我喜欢一件衣服,可又穿不了,那我不难受,也不再苦心减肥,继续逛街呗。

    我成为这样的人,没有进取之心,但有一点点上进之意,我喜欢用自己的方式上进或者退缩。我找不回一个盛世里曾经积极进取的那颗心,它死在人生的半道,尸骨已寒,找不回。

    世间繁华,任自萧条,世间萧条,任自繁华,总之,我已对不住很多人,总之,我不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我是一只无法教化的妖,死光了积极进取的细胞。

    而他们,我眼前的这些人,多数都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欣赏他们身上我所不具备的品质,但也不眼红。欣赏只需眼光,被欣赏却需要更多的东西来完善来支撑。

    我老爸说的没错,我是个懒人,只想带着眼睛活下去的反面奇迹,崇拜所有全力以赴的人,顽强的人,有能力付出的人,如果我还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有能力付出的人。

    接受的太多,也想成为有能力付出的人,踩一下,已经不是人,空谈误国,自己是自己的王国,青蛙也是井底的王,人人皆王,人人非王,天道为王,神经病又犯了,神经病呀神经病,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敌人,我又总是敌不过你。

    郭副帅终于写完了一封信,或者很多信,交给冯谨说道:“这些信尽快送出去,多加小心。”

    哦,原来冯谨是一位快递员。可这战乱纷繁间的快递员,送信事大,性命堪忧呀,我不禁向冯谨投去深深的担忧的一瞥。

    冯谨接过那些信,对郭副帅说:“副帅,您也保重。”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前世听来毫无感觉的话,此刻听来,却别有一番滋味,是呀,送信者难,古稀之年却还在这般鞠躬守城的人,又有多易?

    冯谨走了,对冯辑说:“小辑,保重。”

    冯辑叫了一声哥,说了声保重,掏出了那块马肉,目送着冯谨走出府衙,冯谨接过马肉走了,他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说的恐怕也是保重,这些前世听来普通寻常的话,现在听来别有一番滋味。

    冯辑对着大门站了好一会,屁股上的补丁被在场的人尽收眼底。

    “冯辑,之前可是骑兵?”

    “回禀郭帅,在下只是一名小卒。”

    “之前在谁帐下?”

    “在下曾是张巡,张县令的兵卒。”

    冯辑说完这句话,现场的气氛有些诡异,老郭帅脸上居然是一副沉痛之色,片刻才缓过神来道:“你如今不过二十出头,打过六年前的睢阳之战?”

    “是,在睢阳打过叛军。”

    “那一仗......惨烈呀......”老郭帅有些说不下去了。

    但我知道那一仗是怎么回事。

    安禄山死后,嗯,先说说安禄山安皇帝吧,登基之后,眼瞎患疽,性情暴躁,经常打人,亲信严庄和宦官李猪儿挨打最多,安禄山宠爱段氏及她生的庆恩,常想以庆恩代长子庆绪,庆绪怕自己被废,严庄怕宫中事变于己不利,李猪儿怕挨揍。

    安叙,严庄,李猪儿,这三人都怕的要命,于是勾结一气。

    至德二载(757)正月五日夜,严庄与安庆绪在帐外站岗放哨,李猪儿操大刀入室,砍翻了安皇帝三百斤的大腹。

    安皇帝死前大喊:“家贼!”

    他怎么就忘了,他自己也是家贼,大唐的家贼。(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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