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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六章 写书挣钱

    作品:《布衣小书生

    时光匆匆而过,稍纵即逝,转眼间又过了三年。

    凌云如今也已八岁有余,不得不感叹,来到这个世上已经八年多了。

    在书院也由童子班,正式升入童子班。

    这里要说明一下,童子班是要备考童试的班级,而不是一开始幼童的童子班。

    童子班的孩子,一般复习足够,有一定把握,夫子就会让其下场试试,若是过了童试便是童生。

    童生以后若是有幸能过登科,便是秀才,考上秀才便有功名在身。

    开春三月份,凌家人忙里偷闲,围坐在庭院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凌云休沐在家,闲来无事便讲起了故事。

    至于讲什么故事,那肯定是后世家喻户晓的西游神话故事啦!

    “话说混沌未开之时,天上人间一片漆黑,有一巨人举着神斧破混沌,万物皆又此所滋生,称之为盘古巨神开天辟地。”

    “话说女蜗补天留下了一块五彩神石,置于东海之处,这块五彩神石长年累月吸收天地灵气、日月之精华,由此诞生出了一个石猴……”

    凌云稚嫩的声音在庭院中缓缓响起,故事光怪陆离,听得众人匪夷所思。

    当他由石猴诞生讲到石猴大闹天空,引起了众人的一阵惊呼,就连他爹娘也都听的出神。

    凌云讲得口干舌燥,顿了一会,将一旁碗里的水一饮而尽,众人眼巴巴的看着他。

    三娃忍不住催促,“弟弟,然后呢?后面怎么样了?”

    看着众人期待的眼神,凌云腹诽,心想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吗?

    见到凌家众人被西游记给吸引住,凌云突然灵光一闪。

    话说这西游神话在后世本就备受喜爱,如此精妙绝伦、脍炙人口的名著,若是自己将其写出来,在古代会不会…

    本来他一直想着做点什么赚钱的生意,写小说也一直他念念不忘的计划。

    只是这么想,心里个机灵,随即想到西游神话在明代的时候可是禁书啊!

    想想那句“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辞,怕是连书店都不敢售卖。

    “爹娘,孩儿刚刚讲的故事,你们不要传出去。”凌云心有余悸告诫凌家众人。

    “这是为啥?”

    凌大仁不解,他觉得凌云刚刚讲的故事精妙绝伦,引人入胜,这么好听、新奇故事,他还想着出去刚刚炫耀一番呢。

    “我也是听书院藏书阁老爷爷提起的,说这是本禁书,因为大逆不道,锒铛入狱,朝廷也不准其他人传谈他写的故事,若是被发现,其结果便是视为同党,关押大牢。”

    凌云轻描淡写,但众人一听,不由得心头一紧。

    “啊?不说了,儿啊,咱不听了,你也不要再讲了。”话音刚落,杨氏果然被惊吓到了,连忙制止凌云要接着讲的举动。

    三娃此时也是咬紧牙关,紧张的看着他。

    看着紧张的气氛,凌云笑了笑,“没事,咱自家听,也不会传出去。”

    “不不不,儿啊,以防万一,隔墙有耳,咱还是不讲了。”杨氏连连摆手,不同意的他提议。

    凌云内心窃喜,表面却是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仿佛再对众人说,你看不是我不说下去的,是你们不让我说的,这可不能怪我。

    西游记不能写,那红楼梦怎么样呢?

    不过刚有此想法,就被凌云自己给按下去了,不说红楼梦的枯燥,单是各种错综复杂的家族关系,他觉得也不会受古人喜爱。

    水浒传更不用说了,那可是造反啊!

    仔细想想,现代人穿越回古代写水浒传,引领古人造反丰巢,新书发布的第二天便被捕入狱,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

    三国演义倒是可以,那可是每个武将都渴望的建功立业,只不过群雄逐鹿,三分天下这些剧情万万不能表现出来。

    于是凌云着手写下了这部三国演义,只不过剧情略微有点波动。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

    凌云三天休息时间,竟然整整写了五万字。

    上学的前一天,凌云就让周老伯载他去县里。

    原本周老伯还有所疑惑,平常不都是第三天一早再去,怎么今儿竟然提前了,提前一天下午就要走。

    凌云只是说自己有事,要到县城书院买些纸墨笔砚,第二天一早怕是来不及,再说就他那个时辰,书店未必开业。

    凌云怀着忐忑不安的找到书店老板,告知他的意向,老板惊讶的看着他,一脸不可置信。

    老板是认识凌云的,因为一年前凌云曾到书店找他,问这儿能不能抄书。

    凌云来到书院抄书的本意是为了练字,因为练字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浪费大把的纸墨。

    凌云灵机一动,想到这个方法。

    当初老板一看凌云这么小的小孩,竟然要接抄书的活,自然是惊讶不已。

    不过他也没有拒绝,毕竟开门做生意,不论年纪。

    面带微笑的他拿来一本书,一张纸,让他在纸上照着抄。

    凌云也不胆怯,就这书本抄了起来,书店老板看他字写得虽然不是很好,但也勉强看的过去。

    毕竟愿意抄书的人本就稀少,大都是没有钱度日的穷酸书生。

    这是因为抄书的利润并不是很高,除去笔墨纸砚的成本,书店给的报酬,千字竟然只在100-200文之间。

    听得书店老板的讲解,凌云这才知道,并不是会写字的人就能抄书的,且不是谁抄的书都能卖出去的。

    抄书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抄写得工整,字体大小要一致,一张纸一个字都不能错。

    这样的要求导致凌云,每每抄书都抄得小心翼翼。

    抄第一本书,是一千字左右的,还记得当时大约花了半个月的时间。

    凌云一开始抄书的时候,纸上不仅有错字涂改的痕迹,还有被墨水污染的地方,字体也不大一致,甚至有些还有些潦草。

    导致他花了半个月抄的第一本书,到头来一分钱赚不到不说,甚至他隐隐发现书店老板,还想要他赔偿纸墨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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