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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8 典型的法盲

    作品:《那年1981

    公安局门口的执勤的警卫,没有一个不认识梁进仓,以及他这辆伏尔加的。

    因为梁进仓跟冯副局长很熟,来过几次,警卫看到他的车,自然是主动放行。

    冯长民现在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见梁进仓来找他,冯长民一点都不意外,笑道:

    “我就知道你快来了。

    我看到那个打人的叫梁三仓,又是梁家河的,就猜到是不是你弟弟。

    过去看了一眼,又是个小梁进仓。

    不过那小子够狠啊,这是准备把人打成肉泥吗!

    还有那两个小当兵的,脑袋都被打破了,包扎完了还在叫嚷着要去打人。

    既然这么厉害,也不用住院了,都一块儿带到刑警队来了。”

    “人家是军人嘛,那叫轻伤不下火线。”梁进仓道,“我弟弟那混蛋就是个愣种,不敢惹,惹毛了就跟人拼命。

    不过只要不惹他,脾气还是挺好的。”

    冯长民盯了小梁好几秒,笑笑:“你意思是说,你弟弟本来脾气挺好的,这是因为被人惹急了才下此狠手的?”

    “好好的在卸货,突然来了十多个手持凶器的小流氓,二话不说上来就打,搁谁不急?肯定要拼死反抗!”

    “当个人的财产和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进行反抗。”冯长民说道:

    “这件事的麻烦在于,你弟弟是追出好远才把人打倒在地的。

    无论如何不属于正当防卫。

    要是在门市里面打的就好了。”

    “先不管在哪打的,首先是对方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突然打上门。”梁进仓说道:

    “而且是纠集数人,手持凶器。

    因为对方有重大过错在先,所以才导致对方重伤的后果。

    我弟弟即使不属于正当防卫,最多也就是个防卫过当吧?”

    冯长民沉吟道:“这个我现在还真无法回答你。

    不过小梁永远是小梁,引经据典,思路清晰,我看你不当律师屈才了。

    你说的这个因果关系很对,对方确实具有重大过错在先。

    虽然被打成重伤,但对这个案件应该负有很大的责任。

    你弟弟责任相对小一点。”

    “该负的责任我们绝对不会逃避。”梁进仓说道:

    “但是就这个案子来说,我一点责任都不想让我弟弟负。

    那个被打成重伤的雷云江,冯局长应该还有印象吧?”

    冯长民点点头:“印象很深。”

    “我觉得他应该是你们公安局的老熟人。”梁进仓冷笑道:

    “以前的时候他是专门敲诈勒索学生的专业户,派出所的常客。

    他爸爸雷永德被派出所罚得后来只能写欠条。

    因为他持续骚扰我妹妹,为这事我还找过你。

    可他就是个滚刀肉,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气死公安局难死法院。

    咱们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后来逼得我给妹妹转了学。

    就这种人简直是死有余辜。

    现在还在持续为非作歹,要是我弟弟因为打了他负刑事责任,我一万个不服。”

    “你打算怎么办?”

    “我打算还是去省城,请最好的律师给我弟弟打官司,我要反诉雷云江。”

    冯长民点头道:

    “这倒是可行。

    请律师打这个官司的话,你弟弟有一定胜算。

    雷云江这几年在县城纠集了一帮人,经常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还有帮人讨债等。

    已经被我们多次打击过。

    只是因为他们所犯的都是一般治安案件,也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最多就是拘留几天就放了。

    我记得雷云江被判最重的刑罚是那一年聚众斗殴致人轻伤,被判了两年。

    其他都是拘役或者拘留。

    也就是说对于这种有一定组织性的恶势力,出现伤亡的情况,也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所以我觉得你请律师反诉这主意不错。”

    梁进仓感慨地说道:

    “姓雷的曾经被判了两年我是知道的。

    当初我妹妹要回一中参加高考,要不是我知道他已经被抓起来,还真不知道怎么保护妹妹呢。

    那个混蛋确实有点恶贯满盈了。

    我现在来跟你说一声,就是把弟弟托付给你。

    别介在我去省城的时候,姓雷的再找关系对我弟弟下手,私下报复我弟弟。”

    冯长民敬佩地看了看小梁:“还别说,你担心就对了。

    刚才我就听说,雷永德正在到处找关系。

    除了想把这个案子搞成重大刑事案件之外,他还真的想找人在看守所报复你弟弟。

    不过你放心,有我在,你弟弟吃不了亏。

    局里上上下下,谁要是敢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我先拿他开刀。”

    “有你这句话,那我就放心了。”梁进仓算是松了一口气,“那么我能见见我弟弟吗?他这是刚放了暑假,还没到家的呢就出了这事,我都半年没见他了。”

    冯长民想了想:“可以,这个案子事实比较清楚,也没有可回避的,我安排人带你过去,但是时间不能长了。”

    梁进仓嘴里跟冯长民说,要去省城请律师反诉,其实就是说说而已。

    请什么律师啊,难道一定要等这个案子做成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再进行反诉?

    那这事就麻烦了。

    虽然雷云江被打成重伤,但是要搞成治安案件还是很容易的。

    而且因为雷云江等人负有重大过错,三仓连治安处罚都不需要承担。

    最多就是出点钱,给雷云江一点补偿算了。

    要不然社会流传着一句话:“你还敢打人,你攒下钱了?”

    意思就是说,只要出得起钱,打了人没事。

    何况打的还是在公安局挂了号的恶人。

    梁进仓在心里对三仓还很满意,这小子挺会打,把那混蛋给打残了,还打不死。

    看来下手的时候正应了那句话,“木匠打老婆,下手有尺寸。”

    不过见了三仓的时候,他可不会把心里话说出来。

    大哥脸上的表情可怕极了。

    三仓从小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大哥。

    惹了这么大事,现在一看大哥脸色这么可怕,立刻就肝颤起来。

    都不敢正眼看大哥,声音也是没有一丝底气:“大哥——”

    “大什么哥,我不是你大哥!”梁进仓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样:

    “放了假不老老实实回家,这十多天你干嘛去了?

    好容易回到县城了,你又搞这一出。

    听说梁大侠下手挺狠啊,三下两下就把人给打死了。”

    “什么,死了?”三仓大吃一惊,“不可能啊,我就是朝他腿上、屁股上、胳膊什么的打的,没打要害,怎么可能死了呢?”

    “不打要害就死不了人啊?”大哥吼道:

    “照大腿上扎一刀都能失血过多死人,你拿根大铁棍子一通乱砸会不死人?

    用冯局长的话说,你这是准备把人打成肉泥吗?”

    三仓挠挠后脑勺:“我总感觉他死不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不打要害死不了人,就可以随便乱砸,然后砸成残废也不管了?”

    “他残废活该。”想起对方那个领头的多么可恶,三仓情不自禁瞪圆了本来就大的眼睛:

    “那伙人分明是hei社会,我们什么事不知道的他们上来就打。

    把部队里那个司机的脑袋都打破了。

    另外那个当兵的和我的后背也挨了好几下,到现在还很疼呐。

    我们奋起反击,那是正当防卫。”

    大哥伸出手指点着弟弟,看样子气得手都哆嗦:

    “法盲啊,典型的法盲!

    你这还是大学生,你的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吗?

    你到底知不知道正当防卫的几个要件?

    咹?你说,知道不知道?”

    “知道啊,”一看大哥如此暴怒,三仓吓坏了,低下头嘟囔道,“他们上来就打,我们奋起还击,这不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嘛。”

    “你——”大哥这回真生气了,差点忍不住动手打他。

    看来这小子真的不是很清楚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

    “我现在给你扫扫盲。”大哥吼道:

    “对方的行为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而且进行了不法侵害。

    这一点他们是符合了。

    但是,正当防卫的要件还包括,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也就是说,必须是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

    对方都已经跑了,而且已经跑出很远,明显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你还追上去把人打成重伤,这算正当防卫吗?

    还有,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而你呢,你都准备用铁棍制作人肉馅子了,你说这损害多大吧?”

    “这么说,我们不算正当防卫了?”听大哥这么一说,三仓这才知道害怕起来。

    如果自己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致人严重伤残,那岂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大哥,我会不会被判刑?”

    “会不会被判刑,你自己琢磨吧。”大哥黑着脸,“你先跟我说说,轮胎是怎么回事?你好好上着学,上哪弄的轮胎?”

    【作者题外话】:抱歉各位大佬,今晚就这些了,明天早更,见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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