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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三十五章 林与火

    作品:《维止王朝的剑客信条

    安东尼奥和自己的副队长艾伦一合计,就决定先将【情人】第一个送上擂台。

    这小子上了擂台,如果打赢了,那当然最好,就算输了,被人给打死了,也无所谓。

    这小子老是惹麻烦,身份又特殊,刚刚他乱说话,差点要把自家队伍士气给搞崩,所以这种不安定因素,还是应该早点将其剔除,总之,只要【情人】上了擂台,那就是赚。

    【情人】又不傻,对这两人的心思是一清二楚,但既然是公平决斗,就自然不能怂。

    没过一会,对面的东方人就将一名手持长枪的女子送上了擂台,而后小船划到了安东尼奥这边,【情人】上了小船,也被送上了江心擂台上。

    安东尼奥站在船头看着,不由得皱眉说道:“【情人】这小子运气可真好,这一次他说不定真能赢。”

    “是啊,那群东方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让一个女人上去打擂,你看看那女人身上的装备,铁铠长枪,就连斗篷都船上了,脚下穿着的鞋子倒是和巴黎的时尚高跟鞋差不多款式。”艾伦不解的说道:“她这么穿,能站得稳吗?就算站得稳,要是不小心被人打下擂台,这一身都是贴,岂不是眨眼就要沉底?”

    别说这些洋倭寇看不懂,就连李小仙身边的众侠客也看不明白,心说李会长您和你手下人的这位女侠是不是一起吃错药了,脑子都糊涂了吧?

    穿这样的一身装备,去战场杀敌,骑马冲阵,勉强还凑合,上江心擂台比斗,这根本就是找死啊。

    好几个关系好的,都好言相劝,可李小仙依然我行我素,让赢樱第一个上了场。

    于是赢樱头带凤翅紫金冠,就是孙悟空当年带着的,头上又两条长长羽翎的头冠,身穿玄色镂空铠甲,脚蹬高跟铁靴,背披大红色披风,手持玄铁长枪,就这么一身装扮,上了擂台。

    赢樱和李小仙两人其实也明白,这装扮看起来很不对劲,但这不是没办法么,这一套可是赢樱现在身上最好的一套装备了,换一套样式也差不了多少,但各种效果防御力可就要差远了。

    再说了,赢樱身上也是有着系统的,在系统加持之下,赢樱身上的装扮,就不能用常理去衡量,她虽然穿的是高跟鞋,旁人总觉得这人鞋跟这么高,这么细,走路能走稳吗?就这还能打架?

    事实上,不但能跑能跳能打架,还能轻功水上漂,等级上了学了大轻功之后,还能穿着全身重甲玩凌空虚渡,在空中踩着空气蹦跶。

    虽然不合常理,但异世界的游戏就是这么设定的,系统就是这么的霸道。

    两人上了擂台,【情人】也拔出了他的武器,他左手反持匕首,右手握着军刀,认认真真的摆出了一个架势。

    即便对方的穿着打扮让人摸不着头脑,【情人】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这可是要分生死的擂台,脚下便是滚滚江水,面前就是披甲持刃的敌人,这地方可是半点玩笑都开不得的,就算对面是个傻子,他也得要尽全力。

    而后,他便先迈出步子,试了试脚下的长条木,踩实了,感觉略微有些晃动,但总体来说还是很稳的,之后便站直身子,将军刀竖在胸前,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刺客庭【情人】,帕尔金。”

    赢樱虽然没听懂,但也明白对面的意思,她也持枪抱拳,报了自己的名字:“赢樱!”

    两人行过礼,便不在多说,小心的迈步靠近,开始靠手中兵刃说话。

    赢樱手中枪长,所谓一寸长,就一寸强,在和擂台之上,兵刃比对方长一截,那真是太占便宜了。两人靠近的差不多距离了,对方刚刚进入赢樱枪围,她手中的长枪便如同灵蛇出洞一般,向着斜下方点刺。

    赢樱不刺脑袋,不刺脖颈,手中长枪专门向着对方腰身之下点刺,大腿,小腿,脚背,是一枪又一枪,“嗖嗖嗖”,竟是出枪如影。

    【情人】开始开始并不在意,对方长枪刺他下身,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战术,可战术再怎么好,你也得首先跟得上我才行啊。【情人】毕竟刺客庭出身,也经受过专门的训练,爬墙上房,高来高去的那套东西,他也擅长。站在这江心擂台之上,他只用了一会儿,就克服了恐惧,熟悉了地形。

    现在他面对长枪刺击,或是轻盈后退,或是迈步横跳,腾挪闪躲之间,躲开了赢樱长枪急刺,竟然显得是游刃有余。

    可这么躲了一会儿,【情人】脑门子上就有些微微冒汗了。因为他闪躲的虽是轻巧,可对方追的也是自如啊。

    不管【情人】怎么闪躲,赢樱都能不慌不忙的跟过来,手中长枪继续照着他的下身急刺,就连速度都没怎么变化。

    看到对面脚下步伐稳当,竟然丝毫不乱跟上追击,【情人】顿时心里就较上劲了。瞬间他就明白了,对面这女人脚下的灵巧功夫也不差。可【情人】他是什么人,怎么说都是经受过严格训练的刺客,练的就是脚下的灵巧功夫,什么巴黎圣母院,伦敦圣保罗大教堂他都徒手爬过。

    比灵巧,这能输?更不用说对面的女子竟然还穿着高跟鞋,这要是都能输那还有什么好打的,自己跳江得了。

    于是【情人】速度陡然变快了,他闪躲之时更是加上的节奏的变化,身形也变得更加的诡异,他时快时慢,偶尔更是会闪身向前,可不论他如何蹦跳腾挪,赢樱都稳稳的跟在他的身前,就连节奏都能保持一致。

    两人就像是在跳交谊舞一样,一个后退,一个就向前,一个向前,另一个就后退,两人之间的距离更是一直都保持在一个微妙的位置,即是在赢樱的长枪能够扎到【情人】,可【情人】手中的兵刃却始终都够不着赢樱。

    李小仙看了开头,就明白了,这就是典型的放风筝打法,也没什么复杂的地方,就是用攻击范围大来欺负人。一般多用于弓箭这种长距离武器,但长枪这种长兵刃也能用,只不过更加考验技术而已。

    两人这么你来我往的又打的盏茶的时间,场面竟然还是和开始差不多,但到了此时,只要明眼人都明白,这洋人是完了啊。

    所谓久守必失,【情人】被人用枪扎,却不能还手,他就算再灵巧,又能有什么用?一枪能躲开,一百枪呢?只要他一个不留神,被对方扎到一枪,那就是完了啊。

    【情人】当然也明白,他此时是真的有些急了,频频抢攻,试图仗着身法切入到赢樱圈内,近身攻击。赢樱却是不慌不忙,就靠着步伐稳稳的游走点刺,枪尖就瞄着【情人】的两条腿,一时之间竟然就靠着一招刺击,将【情人】逼着没法近身。

    一旁的战船之上,玄明老道看到这一幕,不由的感叹说道:“实在是可怕的枪术,这便是兵家的杀伐之术了吧?此枪法徐徐如林,稳稳当当,却又能给人一种无可抵挡的感觉。”

    听到这话,李小仙心中不由的有些鄙夷,这根本就是分奴打法啊,你明明能够直接把对面戳死的,却非要追求什么稳妥的胜利,一定要慢慢把对面磨死,至于么,是没赢过还是怎么地?

    不过在场上被赢樱用长枪折磨的【情人】,就难受了。

    打,够不着,追,追不上,逃,也逃不掉,只能单方面挨戳。若是单纯的比武,到了这种地步,情人已经认输了,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对方又稳的可怕,一点机会都不给,这是真的没办法啊。

    但,这次的擂台却是要分生死的,所以不论如何,情人都打算挣扎一下,想来想去,他陡然想到自己还有一招没用,若是这一招用好了,指不定就能翻盘了。

    这一招非是武技,而是来源于【神赐】的能力。

    这么想着,【情人】就趁着和赢樱眼神相对的瞬间,猝不及防的,他对着赢樱发动了能力。

    【情人】对着赢樱抛了一个媚眼。

    看起来,就是抛了一个媚眼,但这却是属于他的另一项特殊能力,【情人】能够通过这一个媚眼,大幅度的提升对面女子的好感度。

    面对一些意志不坚定的花痴型女子,【情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对方脸色潮红,两腿间湿润。

    这就是所谓的电眼,眼神一接触,就能让女性来电。

    对于男人来说,这能力在泡妞的时候,是十分好用。可在现实生活之中,这能力却又十分鸡肋。首先,这个能力只对女人用,这就决定了,这能力只能用在卧室床上,和刀剑的战场没多大关系了,毕竟刀剑比斗都是男性,女战士实在是太罕见。

    再者说了,就算是用来泡妞,这能力也只能起到辅助作用。毕竟,泡妞主要看的还是一张脸以及兜里的金币,只要脸好看,兜里有金币,有没有特殊能力都轻松泡妹子。要是又穷又丑,眼神再来电也没用。

    所以这能力【情人】也从来没和别人说过,只是偶尔用这一招去白嫖。

    现在,竟然在擂台之上遇到了一位东方女性武者,这女人步伐稳健,枪术高超,【情人】在绝境之中,没有办法,只能使出了这一招,只需要让对方有一瞬间的失神,他就能反败为胜!

    能力,毫无疑问的起了作用,看到这媚眼,赢樱的脸上就像是开了染坊一样,她脸色先是一红,而后一绿,之后变蓝,最后变成了锅底黑色。

    脸色变黑之后,赢樱杏目圆睁,长枪一抖,咬牙怒吼,“给我死!”同时出枪如龙,身随枪走,飞刺而出!

    陡然之间,赢樱枪式一改,由其徐如林,骤然变为其掠如火!

    【情人】这才惊觉,这女人,她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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