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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4.吃醋了(求订阅)

    作品:《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过去一个星期。

    程老爷子经过十几天的调养,脸上的皱纹和老年斑,也少了一半,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

    哪里还有第一次见到他时,病恹恹的模样?

    为了证明自已没有浪费时间,他还特意邀请夏臻去酒楼看了看。

    这是一栋彷古式的两层建筑,楼下摆了些散台,楼上是小包厢,单看风格,有点像《武林外传》的同福客栈。

    当然只是风格上有些类似,如果真的那样装修,那费用绝对不会少。

    现在装修已经完成了大半,基本能看出完工后的样子。

    至少在这个时代,风格绝对算得上新潮。

    不愧是解放前就是干这个的老掌柜,眼光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

    他选择这个风格,也跟他的审美有关吧!

    “怎么样?”见夏臻吃惊的表情,程家旺得意地问道。“酒楼这样装修,还符合你的要求吧!”

    这也是他强烈要求自已负责管理的底气。

    如果交给别的人去管,包括交给夏臻,他们都做不到这么好。

    “漂亮。”夏臻配合地夸奖道。“程爷爷的眼光是这个,没有人能比得上。”

    说完朝他竖了竖大拇指。

    年纪大的人,同样很虚荣,必须真心给予鼓励。

    程家旺见夏臻给了这么高的评价,笑得脸上的皱纹缩成一团:“所以你放心,由我来经营酒楼的话,肯定能赚不少钱。”

    夏臻点点头,表示相信他。

    既然酒楼一切正常,他也没必要再去关注这件事。

    这天下午,夏臻下课后,来到宿舍,准备一会去食堂吃晚饭。

    张跃进从外面回宿舍,手里拿着一本小说,看到夏臻也在,快步走到他面前,问道。

    “这就是你写的故事书?”

    下课后他去书摊租书看,店主介绍给他看一本新出的小说。

    他接过一看,发现作者名叫夏臻,想到他赚了不少稿费,就借回来问问是不是他写的。

    这时候大家习惯叫它故事书,很少叫小说,。

    “是。”夏臻看到书名,大方地承认。“这是包青天系列故事,现在只完成了三本,如果销量可以的话,估计会出四十多本。”

    虽然对它们非常有信心,但是结果如何,还得看运气。

    他私下考虑过,提前出版,利弊各占一半。

    好处是现在竞争对手少,只要故事好看,就不怕没有人买。

    缺点则是有钱人太少了,七九年个体户刚萌芽,赚到钱的人真的不多。

    不像两三年后,开小店和摆摊的人到处都是,这些年轻人手里有了钱后,就会非常大方。

    所以八十年代初,是私营经济最好做的几年,大多数出名的民营企业,都是这几天创业并赚到了第一桶金。

    等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手里也有了积蓄,舍得花钱的人就更多了。

    “这么多。”张跃进听后大吃一惊。

    以前听说他赚了不少稿费,因为没看到汇款单,所以印象不深。

    现在看到实体书,感觉就不一样了。

    “要么不写,写的话就得写多一些。”夏臻笑着解释道。

    前世看过千万字的网文,可不觉得几百万字有什么大不了,只要能赚钱,就敢一直水下去。

    他把每个故事凑成二十多万字,当然也灌了不少水。

    否则怎么凑得够字数。

    忽然心里一动。

    平均二十五万一本,四十五本的话,就是一千一百多万字了。

    以前没算过字数,不觉得多。

    现在才发觉,全部写完的话,估计可以打破小说篇幅的记录了。

    至少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把故事写得这么长。

    “希望卖得好一点。”张跃进见他这样说,也不再大惊小怪,真诚地祝福道。

    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又忍不住问道。“要不要我们在学校里宣传一下,让有经济条件的人,买几本支持一下?”

    一本书用不了一块钱,真愿意支持的话,至少一半学生,有能力买一本。

    “还是算了。”夏臻摇摇头。“这样做太败人品,如果是其它人愿意这样做,我们可以当作不知道。”

    就像前世写网文,如果有人主动帮忙宣传,他肯定不会反对。

    但是让身边的人去打赏,就有些过份了。

    除非像马万喜那样,有路子帮忙,他才不介意。

    “我明白了。”张跃进见他这样说,知道了他的底线,就不再啰嗦。

    等吃了晚饭,夏臻回自已家,他又叫上马万喜和延敬飞,重新说起这件事。

    “老幺的小说出版了?”马万喜在背后喜欢这样叫夏臻,这样他这个老三,才不会被人小瞧。“那我们肯定得帮他宣传一下,就算多卖掉几百本,也是好的。”

    他说到做到,出了学校,来到最近的邮电所,接连几个电话打出去。

    他不但要让旦大的同学买,还要跟其它大学的朋友提了一下,让他们帮忙在学校宣传。

    因为他们有意传播,很快旦大的学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

    谢雅云此时正在宿舍用收音机听歌,舍友提到夏臻的名字,她就好奇地凑过去。

    “这就是夏臻写的小说?”她把头弯下去,去看舍友手里的小说的封面,看到上面的作者真的是夏臻,惊讶地问。

    今天开学接新生,夏臻和马万喜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然最夸张的是,马万喜最近一直找机会接近自已,让她想忘记这个人也做不到。

    “是啊!”舍友唐俏丽在她脸上摸了一把,笑嘻嘻回答。“他跟你的追求者是好兄弟,你应该很熟悉才对啊!”

    谢雅云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不管是高年级还是同年级,都有男生追求她。

    没想到大一的马万喜,也加入追求者大军,让她们又羡慕又意外。

    追求者多,说明受欢迎。

    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获得这样的礼遇。

    而且男生上门找人,很少空着手过来,这样一来,还能得到一些好处。

    这时候大家还没有养鱼塘的意识,所以不存在故意吊着人家男孩子,要人家给好处的意思。

    何况也没有人送得起名牌包包和化妆品,男生也不会打肿脸充胖子,送他们能力范围外的贵重礼物。

    总的说来,属于正常的交际花费。

    “别提他了。”谢雅云一听她们提起马万喜,心里就来气。“这人真的非常过份,每次都是一付大老爷的样子,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好像吃定我了似的。”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很腼腆,最近像是抽了风似的,突然变得越来越霸道。

    她最不喜欢男孩子强迫自已,所以好几次气得不想理他。

    可是他这人又非常大方,每次来了,都给宿舍每个人带了吃食。

    大家被他收买了,总是推着她出门,要她去跟马万喜约会。

    “那是因为人家本来就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旁边的祁中英却觉得谢雅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可是听人说了,马万喜是姑苏人,他的家人是当大领导的。”

    也只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才有底气敢跟谢雅云较劲。

    换个身世差一点的,可不敢跟这么多学长竞争。

    “那也是他的事,跟我无关。”谢雅云依然气鼓鼓地嚷道。

    不是她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她的性格就这样,不喜欢被人牵着鼻子走。

    “是吗?”唐俏丽伸手搂住她的脖子。“既然你不喜欢,那把这个马万喜让给我算了,你不是喜欢写文章吗?去追求夏臻好了——”

    说完,用力把她的身子扳过来,搂在怀里:“好不好嘛!小云——”

    她是真的很喜欢马万喜,可惜他的眼里只有谢雅云,自已就算跟他抛媚眼,他也看不到。

    “行啊!”谢雅云大方地回答。“如果他今天过来,我就跟他说这件事。”

    “你要死啊!”唐俏丽以为她来真的,吓了一跳,连忙告饶。“我跟你开玩笑的,可不能真的跟他说。”

    如果他因此讨厌上了自已,那以后怎么见人。

    “胆小鬼。”谢雅云见她怕了,得意地嚷了一句,站起来去洗脸。

    晚上跟马万喜约好去看电影,她得提前做准备。

    虽然这人有这个那个不好,但是为人确实很大方,每次她骂完后,又会乖乖地跟他一起出去。

    心里多少有些明白,自已嘴里骂得凶,心里已经不再那么反感他了。

    “小云,我看这个夏臻也不错。”唐俏丽跟着她来到门口。“要不,你帮我介绍一下,把他介绍给我吧!”

    能写小说出版,肯定不一般。

    倒不知道写一本书能赚多少钱,至少比她们这些大学生厉害吧!

    “要去你自已去。”提起夏臻,谢雅云就有些烦恼。“我跟他没你想像中的熟悉。”

    现在已经跟马万喜在一起了,怎么可以跟其它男孩子走得太近?

    想到这里,忽然吃了一惊。

    我什么时候已经这么在乎马万喜了,居然担心他会吃醋?

    “小云,帮帮忙嘛!”知道谢雅云心软,唐俏丽继续拉着她的衣角求她。“你是人美心善,最喜欢帮人了,看在我一直没人追的份上,就大发善心,帮我一下啦!”

    这当然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从进入旦大开始,至少有四五个男生追求过她。

    只是这些人太一般了,她一个也没看上。

    “好了好了。”谢雅云果然被缠得没法,只好改口。“一会儿马万喜过来,我让他帮忙把夏臻叫一下。”

    半个小时后,马万喜提着几个苹果,来到女生宿舍楼下。

    有认识他的人看到了,主动去敲谢雅云宿舍的门,站在门口大叫道。

    “小云,你的学弟男友又来找你了。”

    说不羡慕她肯定是骗人的。

    其它男孩子追求女孩子,不过是抄几首诗歌,就算很浪漫了。

    不像马万喜,每次都会带些好吃的过来。

    这些礼物里,最讨大家喜欢的是瓜子。

    上次他带了一斤多过来,每个人都分到了一把,味道真是好极了。

    “知道了。”对于大家的调笑,谢雅云已经习惯了,所以只是撅着嘴应了声,然后匆匆开门下楼。

    今天的马万喜穿了件新的外套,看起来更精神了。

    谢雅云原本憋了一肚子怨气,此时突然消失了。

    客观地讲,这个学弟真心长得不错,加上家里条件又好,自已真的不能挑剔什么!

    “怎么?被我帅到了?”马万喜自从得到夏臻的指点后,脸皮已经厚了许多,见她望着自已的脸,边把苹果递过去,边笑着打趣。

    这些都是夏臻平时开玩笑时,最爱说的话。

    他发现女孩子似乎都吃这一套,所以不知不觉拿来哄谢雅云。

    “自吹自擂,真不要脸。”谢雅云接过苹果,红着脸骂了一句。“夏臻跟你是一个宿舍吗?听说他的小说出版了,能不能把他叫过来让大家认识一下?”

    她没有单独提唐俏丽的名字,怕直接说出来,会引来大家起哄。

    总的说来,她还是非常照顾舍友的心情。

    万一她被拒绝了,那肯定下不了台。

    “他没有住宿舍。”见女友想见夏臻,马万喜顿时酸了。“到底是你自已想见他,还是其它人想见他?”

    其它人肯定竞争不过自已,老幺不一样,他会写诗会赚钱,心智也比自已成熟,就不一定了。

    在他心里,夏臻是自已最大的竞争对手。

    他本来就怕夏臻也喜欢谢雅云,如果他们两人发生情愫,肯定会把自已踢开。

    现在女友会提到他,显然没那么简单。

    “你吃什么醋?”看他这付样子,谢雅云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喜欢他的另有其人,又不是我喜欢他——”

    这呆子,怎么到现在还说这样的话?

    难道他看不出来,自已都和他约会这么多次了!

    如果不是接受了他,怎么会和他单独出去?

    “那是不是表示,你喜欢的人是我?”见她对着自已娇嗔,马万喜忽然心领神会,笑着问道。

    “谁喜欢你了!”谢雅云没想到他会说得这么直接,顿时羞不可抑,红着脸转过身去。

    要死了,他难道没看到旁边的同学,已经笑得前俯后仰了吗?

    “你去把苹果放好,我们快点出发。”见她这样的表情,马万喜就算再傻,也知道她的想法,顿时心花怒放,“今天是个好日子,我们先去看电影,回头再去吃些好的庆祝一下。”

    夏臻教的方法果然有效。

    以前追了很久,也得不到一个准信。

    现在才见几次面,她就承认自已男朋友的身份。

    “等我几分钟。”谢雅云小声回了一句,低着头快步回宿舍。

    今天真的羞死了,居然当众承认了两人的关系。

    可是心里为什么又有些甜丝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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