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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三十七章 你还说你喜欢我?

    作品:《我的暴躁妖怪女友

    一个小时左右的做饭时间,让屋子里因两人刚才的亲密举动,而营造出来的旖旎氛围,慢慢的冷却消散。

    林宣将卖相还算不错的三菜一汤,端到了餐桌上,然后招呼林九九过来吃饭。

    “你今天怎么想起来做饭啦?”

    林九九用筷子拣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

    味道还不错!

    “自然是想犒劳一下我家憨妞儿。”

    林宣解开身上穿着的围裙,顺手放在椅背上,甜腻的说道。

    “哼,我看你是有愧你刚才的举动,想用吃的来收买我才对吧!”

    林九九没有信他的话,很是直接的指出他这顿饭的意义。

    “才不是,我发现刚才某人的表情,似乎是带着一丝享受的。”

    林宣没皮没脸的说道。

    “......你可别乱说,我才没有享受,对,没有,绝对是你看错了。”

    刚坐下端起饭碗的林九九闻言,立刻放下碗筷,脸色发窘,连连否认。

    林宣闻言,没有立刻回应她的狡辩,而是嘴角含笑,好整以暇的看着她。

    “喏,你吃块红烧肉。”

    林九九见他这么看着自己,有些不得劲,于是决定化被动为主动。

    她拿起筷子,夹好一块浓油赤酱的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递到他嘴前。

    尽管知道憨妞儿这一手应该有诈,但林宣还是没有犹豫的吃掉这块红烧肉。

    这是她第一次喂他吃东西,就算前面有坑,他也认了。

    “你既然吃了我的红烧肉,你自己说吧,刚才你说的事,你是不是看错啦?”

    林九九皱皱琼鼻,一副你看着办的表情。

    “对,是我看错了。”

    林宣立刻嘴软。

    拿别人的手短,吃别人的嘴软。

    这俗语,还是很有道理的,尤其他吃的还是林九九的东西。

    “孺子可教也,算你识相,来,再给你吃一块肉。”

    林九九满意的点点头,又夹起一块红烧肉递给他吃。

    “你也吃。”

    林宣见状,礼尚往来。

    林九九正要张嘴,却发现他筷子一移,没让她吃上。

    “你干什么?”

    她眉头一皱,气呼呼的说道。

    “你先等一下,我想到个新吃法,咱们试一试呗。”

    林宣示意她稍安勿躁。

    “什么新吃法?”

    林九九狐疑的看着他。

    这家伙,肯定又没在想些花花肠子。

    “咳,既然是你喂我,我喂你,不如来个有仪式感的方式。”

    “仪式感?什么意思?”

    林九九对于这三个字,不理解。

    “就是看起来比较正式的意思。”

    “怎么有仪式感?”

    “交杯酒你知道吧,咱们虽然不喝酒,但吃肉也可以来一下嘛。”

    林宣看着她,嘴角掀起笑容。

    果然,他又想到奇奇怪怪的事情。

    交杯酒,她自然知道。

    人类男女新婚之夜,会喝交杯酒,这是结婚的一个传统仪式。

    “......你就知道占我便宜,休想,我们还没结婚,这种传统的仪式,不可以随便用的。”

    林九九摇头拒绝。

    “额,好吧,那等着我们以后结婚的时候用吧。”

    林宣顺着她的话说道。

    “......”

    这个臭家伙,老是喜欢钻她说话的空子,实在是太可恶了。

    “哼,这块红烧肉不给你吃啦!”

    林九九气呼呼的看着他,将筷子夹的红烧肉放到她自己的嘴里。

    “喏,你不给我吃,我给你吃。”

    林宣还是老老实实的将他筷子里的红烧肉递到她的嘴前。

    “啊呜。”

    林九九张开嘴巴,一口吃掉,一边咀嚼着,一边看着他,好似嘴里的红烧肉是他一样。

    “憨妞儿,我知道我长得帅气,你也不用这么盯着我看吧。”

    林宣先是扒了一口饭,然后开口说道。

    “呸,自作多情。”

    林九九唾了他一句,也开始认真的吃饭,不再搭理他。

    吃完饭。

    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出现。

    这碗谁来洗?

    林宣老神在在的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没有丝毫起身去洗碗的意思。

    林九九见状,踢了他一脚。

    “傻木头,你去洗碗嘛。”

    语气略带着一丝撒娇。

    “不要,之前我们可都说好的,做饭的人不用洗碗的。”

    林宣摇摇头,很直男的说道。

    “可我今天和木木玩了挺长时间,没力气啦。”

    林九九拿出木木当挡箭牌。

    “......”

    这借口,说了估计连木木都不信。

    就在吃饭前,她还领着木木在客厅里绕圈子,训练它的跑步能力。

    “那你休息一会儿,再去洗碗。”

    林宣咂咂嘴,继续坚持着。

    “哼,傻木头,你还说你喜欢我,连让你洗个碗你都不愿意,你不知道洗碗伤手嘛,以后你再牵我的手,可就没有现在牵着舒服啦。”

    林九九见他这样,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双手叉腰。

    我去!

    用【你还说你喜欢我】开头,肯定是憨妞儿从网上学来的吧。

    这话一说,林宣顿时傻眼了。

    不去洗碗,那之前说喜欢她的话,便失去了公信力,要去洗碗,以后这句话,便会成为她的杀手锏了。

    歪风邪气绝不能长。

    “憨妞儿,既然你说你累了,那今天这碗我来洗,我相信你。”

    林宣起身收拾着碗筷,继续说着:“我之前说喜欢你,是错误的,我其实是爱你,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好比你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但如果你爱一朵花,你会给它浇水。”

    “喜欢是占有,爱则是守护,我希望可以守在你身边一辈子。”

    “所以,我们应该彼此相信,你不喜欢我或者你不爱我了,这话不可以作为一种手段去刺激彼此,从而达到让对方做事的目的,这是不正确的。”

    “我知道你肯定是从网上学到这个的,毕竟我家憨妞儿这么淳朴善良,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了。”

    当他说完这段话,便端着碗碟走进厨房,留下林九九一个人在思考着他刚才说的话。

    傻木头的话,挺有道理的。

    人类男女双方,是要共同生活一辈子的。

    虽然对于作为妖怪,活了很久的她来说,这大概只有五六十年的时间不算长,但终究也是一辈子啊。

    这必然需要双方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用你不喜欢我了或者你不爱我了这样的话,去促使对方完成自己想要的。

    这方法可能一次两次管用,但用多了,对方肯定会心累的。

    到头来的结果,必然是原本可以相持相扶共度余生的人,走向分离。

    林九九抿抿嘴,抬头看向正在厨房洗碗的林宣,然后,她往厨房里走去。

    水池边,林宣正洗着碗,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刚想回头看看,却忽然发现,有人从身后抱住了他。

    中午吃饭的时候,由于温度还是很高的,所以林宣只穿了一件长袖,林九九则是套着一件卫衣。

    这一抱,一股柔软的触感从背部传来。

    林九九的双手正环在他的腰间,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憨妞儿,怎么啦?”

    林宣心中虽然有些心猿意马,但还是关心的问了一句。

    “傻木头,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说那句话了。”

    林九九的声音带着一丝歉然。

    “憨妞儿,你不用对不起,你对这个世界不懂,看见网上的一些不太对的信息,会受影响,是在所难免的,我们不怕犯错误,知道是错的,下次不做就行了嘛,我在上大学之前,还干过很多错事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说是不是。”

    林宣慢慢的转过身体,低头看向林九九,脸上带着宠溺的笑容。

    “嗯,我知道了。”

    林九九点点头,将头埋进他的胸口。

    林宣擦干洗碗沾了些水的双手,反手也搂住她。

    两人就这么安静的在厨房里相拥着,感受着彼此心中的那份情意。

    “嗷,嗷......”

    一阵奶声奶气的狗叫声,打断了两人彼此间的甜蜜氛围。

    “木木,别乱叫。”

    林宣看了一眼叫声传来的方向,这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沙发上跑下来了,正在和沙发腿较劲。

    我去。

    这他喵的刚到家,就准备拆家了是吧。

    “憨妞儿,你看木木,这么小就开始拆家啦!”

    林宣捏了一下林九九粉嫩的耳垂,没好气的说道。

    “我去教育教育它。”

    林九九被他捏的身体一激灵,赶紧从他的怀里离开,低着头朝客厅走去。

    林宣笑了一声,也不去看她怎么教育小二哈,继续洗碗去了。

    ......

    半个小时后。

    距离小区差不多两公里远的一家卖宠物用品的店铺里,林宣和林九九正在给木木买东西。

    经过林九九的挑选,木木的狗窝最终被定下来,就是一个通用的大狗垫。

    按照她的说法,便是狗窝这东西,怎么简朴怎么来。

    好收拾,实用,舒服,才是关键。

    这大狗垫,木木想在上面怎么翻滚都可以。

    林宣对她的说法颇为同意。

    毕竟现在这个社会,有句老话说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这话便充分的点出,窝,也就是睡觉的地方,舒适是最重要的。

    选好狗垫后,选栅栏的活,就是林宣的了。

    圈地这种事,还是让房主决定空间大小为好。

    林九九觉得也该发挥一下他的作用,养宠物,那可是两个人的活。

    当林宣在条挑栅栏的时候,她抱着木木去别的货架逛了逛。

    忽然,在她的视线里出现的一只狗,让她眼睛一亮。

    这狗怎么这么矮啊,而且还胖乎乎的!

    “你好,你牵的这是什么狗啊?”

    林九九第一次破天荒的主动和人聊起天来。

    她询问的对象,是一个看起来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女子,略微有些婴儿肥的脸上五官很是端正,颜值在中等偏上,身高大概160cm左右,身材有些丰满。

    夏雨琪,一个刚从公司离职,毕业一年多的本地户口的待业女青年。

    今天她发现家里的狗粮不太多了,便下楼来宠物用品店买一些。

    她正牵着自家的柯基在狗粮区看狗粮,忽然听见有人在和她说话。

    于是,她抬头看了一眼。

    嚯!

    这女孩长得真好看。

    夏雨琪的脑海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就是这个。

    第二个念头则是:她竟然不认识柯基!

    第三个念头变成:她竟一个女生竟然养哈士奇!

    “噢,我养的这叫做柯基。”

    虽然心中奇怪,养狗的人竟然会不知道柯基这种品种的狗,但她还是出于礼貌的回答了一句。

    “柯基,这狗看起来挺好玩的。”

    林九九说了一句。

    “说起有趣,其实哈士奇是最有趣的狗呀。”

    夏雨琪瞧了眼她怀里的小哈士奇。

    “哦,这个我知道,好像都说哈士奇笨的很,所以才会有趣的。”

    林九九摸了摸木木的脑袋。

    “哈哈哈哈,是的,我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准备养哈士奇的,可是看了网上说,哈士奇拆家太厉害,而且都说养了哈士奇,主人和哈士奇肯定有一个是要疯的,所以我才养了柯基,肥肥矮矮的,也可爱,我一个人也能遛,你养哈士奇,后面溜它的话可能会比较费劲吧。”

    夏雨琪倒也自来熟,性格挺开朗的。

    “没事,我力气大的很,不怕,而且,我养的哈士奇和别人的不一样,它会很听话的。”

    林九九无所谓的摆摆手。

    “......”

    夏雨琪瞧着眼前漂亮女孩的自信,有些不知道说啥,随后疑惑的问道:“你莫非是有养狗的诀窍?”

    “这是秘密,不能说。”

    林九九的嘴严得很。

    “......”

    这漂亮女孩说话,咋就有点......

    嗯,说不出来的感觉,对,就是沟通不太流畅。

    “要不我们加个微信吧,以后你训好了你养的哈士奇,带出来给我看看总可以吧。”

    夏雨琪觉得她挺有趣的,便开口说要加微信。

    “额......行。”

    林九九沉吟片刻后,同意了。

    “我叫夏雨琪。”

    “我叫林九九。”

    两人加完彼此的微信,互报姓名。

    “憨妞儿,你在干什么?”

    就在这时,林宣的声音传来。

    “噢,我在和人聊天。”

    林九九指了下她面前的夏雨琪。

    和人聊天?

    林宣先是一愣,随即笑了笑。

    和人聊天是好事啊,憨妞儿会主动和人聊天,这还真是难得的一步。

    俊男靓女!

    挺般配的一对。

    夏雨琪收好手机,看着这对情侣,点评了一下。

    “你东西买好了吗?”

    林九九问了一句。

    “嗯,买好了,咱们回去吧。”

    林宣提了下手里狗窝和一袋塑料栅栏。

    “好的。”

    林九九点点头,然后和夏雨琪说道,“下次再见。”

    “好的,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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