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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4章 郎族郡主

    作品:《妖孽小书生

    次日。

    沈轩睡醒,见火已燃尽,栾城又不见了影子。

    在他身边,还放着一只烤好的兔子。

    沈轩知道那是栾城给他准备的。

    那家伙平时吊吊的,而且说话也直来直去,不过倒是个暖男。

    将来不管是哪个女人嫁给他,都会幸福的。

    吃了兔子。

    沈轩翻身上马。

    昨天骑马,今天胯还有点痛,不过沈轩能受得了。

    “栾城,谢谢你的兔子。”

    “你们喝的酒真心不怎么样?等我把火炮的事安排好,静下心来,一边写我的书,一边给你酿点好酒,让你和老李都尝尝什么才是真正的好酒。”

    沈轩骑的并不快。

    他也快不起来。

    马是好马,只是沈轩骑术不精。

    本以为栾城不会应他,没想到这一次栾城开口了。

    只听得枝叶间传来了栾城的声音,他说道:“我等你的好酒,你要说话算话。”

    “好。”

    沈轩突然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当然了,火炮这件事必须是首当其冲,因为这是皇上要的东西。

    而后就是写书。

    还要动一番心思,把印刷术改造一下,顺便再造一些利用印刷的纸张,还有就是制造美酒。

    沈轩自己都不想喝卫朝的酒了。

    淡而无味。

    几件事也足够沈轩忙活一阵子。

    不过,沈轩也知道,他所决定的事情,任何一件都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商机。

    举人从商,在卫朝是大罪。

    他觉得有机会最好还进京一趟,最好能见到皇上,让皇上开恩,把举人这个名头收回去。

    本想只中个秀才,谁能想到,一下就中了举人。

    大爷的!

    举人是老爷,可也是沈轩发展的绊脚石。

    耽误自己挣银子。

    日过中午。

    又一个傍晚到来。

    沈轩终于绕过了洛霞山。

    从林间小路出来,眼前豁然开朗。

    平整的草原一望无际。

    身后的大山,眼前的平原,还有西边的落日夕阳,不要太美。

    沈轩深吸一口气。

    他不再担心山路,策马狂奔。

    身下的汗血宝马四蹄生风,沈轩耳边尽是呼啸之声。

    终于看到了大片的羊群,像朵朵白云落在人间。

    还有一个个白色的帐篷,那是郎族的住处。

    沈轩直接就过去了。

    看到一个老者,他便下马问道:“大爷,我想问一下,这是郎族的住处吗?”

    还是确定一下比较好,省得闹出乌龙就不太好了。

    老人看着沈轩,眼神有些茫然,沈轩以为他耳背,提高声音又问了一句。

    不料那老人双手比划,嘴里说出一串沈轩听不懂的话。

    这一下沈轩才明白,原来老人听不懂卫朝话。

    “公子,这里是圣上赐给我们郎族的草场,你找谁?”

    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引得沈轩回头。

    但见一个妙龄少女手持马鞭,端坐在白马之上。

    她很精致。

    圆圆的小脸,大眼睛,小麦色的皮肤,头上扎着一条条小辫子,短衫长裤,穿着马靴。

    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干练的女人。

    “果然是郎族。”沈轩心里一阵高兴,刚才他还怕自己找错地方呢。

    “我叫沈轩,还找你们的王爷,他叫李元岚。”沈轩说道。

    那女人听了沈轩的话,一个利落的翻身就从马上下来了,双手抱拳就要给沈轩跪下。

    “姑娘,这是干嘛?”沈轩赶紧伸手扶住女人。

    她的手很热,而且手心里还有汗,但很光滑。

    双手接触,女人收回了她的手,没有羞涩,只是说道:“你是沈轩沈公子吗?”

    “是我啊!”沈轩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他当然不会隐瞒自己的身份。

    “你是我们的大恩人,我们郎族的人都知道你。”女人说着,又拉起了沈轩的手。

    光滑的小手,盈盈一握。

    沈轩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眼前这个女人,她的眼睛很大,而且鼻梁高挺,给人一种异域风情。

    特别是头上一条条的小辫子,个性十足。

    一时之间,沈轩都舍不得松开女人的手了。

    “我叫李芸。”女人说道:“李元岚是我爹。”

    “这……原来是公主。”沈轩笑道,紧着收回手,不能再放肆。

    今天来找人家是来说事的,可不能得罪人家的公主。

    “我不是公主。”李芸说着,又转身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

    一个腰悬弯刀的男人骑马过来,李芸用他们本族的话对男人说了几句,可能是让他将沈轩的马牵走。

    男人下马,牵起沈轩和李芸的马,然后就走了。

    李芸对沈轩说道:“公子请跟我来。”

    “你是王爷的千金,为什么不是公主?”沈轩有点好奇,不由问道。

    这个得弄清楚,搞明白人家身份,也好称呼人家。

    “圣上前些时日下了圣旨,明确了我们这里四周的边界,让我们放心在这里住下来。”

    “公子也许不知道,这里南起洛霞山,方圆八百里的地方,圣上赐名为朗郡!”

    郎郡!

    沈轩点头。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们郎族的头人,也就是我大伯,于上次与蛮族交战时战死,现在我爹是头人。”

    “不对,现在我们没有头人了!”

    “我爹是圣上亲封的郡王,我是郡主。”

    沈轩听得明白。

    李芸的声音也好听,带着一点口声,听起来却不别扭。

    “郡主!”沈轩同样喜欢这个称呼。

    “公子,你叫我的名字就行,大家都叫我小芸,公子是我们的大恩人。”李芸一边说,一边朝前走。

    一个又一个白色的帐篷,看起来很舒服。

    沈轩笑道:“我还是叫你郡主吧,我喜欢这样叫你。”

    “公子请随意。”李芸也没有勉强。

    随性的交谈,倒也深得沈轩的心。

    “你们全族的人都知道我吗?”沈轩问。

    李芸点头,很是认真的说道:“我不会骗公子的。”

    说着李芸抬手一指,说道:“看到中间那个最大的帐篷了吗?那是我们郎族的神篷了,公子长生牌位就在里面,你是除了郎族王室之外第一个入得神篷的外族之人。”

    沈轩看到了那个高大的帐篷,只是他没有想到郎族之人如此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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