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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章 温饱问题

    作品:《妖孽小书生

    晚饭问题,迫在眉睫。

    岳小萍见沈轩眉毛紧锁,她便说道:“当家的,要不我去娘家一趟,找我哥借几个铜板,等你中了秀才,就可以教书挣钱,我们再还他。”

    “几个铜板,只能解一时之急,再说救急不救穷,得想个长远之计。”沈轩在考虑,做一个什么营生,让家里日子有所起色。

    营生也挺多,只是苦于没有本钱。

    岳小萍低头,轻搓衣角,然后下定很大决心,回房拿出来一个镯子,塞到沈轩手里。

    “当家的,这是我娘当年的陪嫁,我娘又给我了,你拿着去卖几个钱吧。”岳小萍的声音很轻。

    沈轩抬头,看到她眼中满是不舍。

    几代人传下来的东西,为了一口饭,就要卖掉。

    “这是你的陪嫁,我不能要。”沈轩不想花女人的钱。

    岳小萍拭了一下眼角,又说道:“我人都是你的了,还说什么客套话,趁现在还有时间,你去镇上当了吧。”

    沈轩站起来,深吸一口气,坚定说道:“娘子你放心,我将来有钱了,一定帮你赎回来。”

    迫于生计,沈轩拿着岳小萍的玉镯子,到镇上的吴氏当铺,当了八百个铜板。

    米、面、油花了七十个铜板。

    沈轩又买了半斤肉。

    在铁匠铺又花一百个铜板,打了两个铁夹子。

    回到家里。

    岳小萍看着沈轩买来的东西,心疼的不得了,忍不住就埋怨了两句。

    “买点糠就行了,我们这样的人家,怎么能吃得起米面?又不是过年,这也太浪费了。”

    沈轩也不生气。

    从搭链里取出一条肉,在岳小苹眼前晃荡,笑道:“以后我们不光要吃米面,还要吃肉。”

    岳小萍又是一阵心疼。

    不过,见沈轩开心,她也跟着笑了。

    嫁过来三天,沈轩不但没有与她同床,就连话都没有超过十句,更没有对她笑过。

    岳小萍都有些怀疑,沈轩精神不正常。

    今天沈轩溺水大难不死,醒来就如同变了个人,倒让岳小萍深感欣慰。

    日子苦点不怕,彼此知冷知热,也便足够。

    “我去做饭。”岳小萍嫣然一笑,伸过手来,要沈轩把肉给她。

    沈轩没有给她,另一只手拉住岳小萍的小手,轻摸几下。

    岳小萍颤抖,却没有抽回手,俏脸上顿时飞起两边红云,眼中满是柔情,声似蚊讷说道:“大白天的,小心让人家看到。”

    “看到又怎么样?”沈轩理直气壮,说道:“你是我媳妇儿,我想摸就摸。”

    “呀!”

    听到沈轩的浪当言语,岳小萍表面羞涩难当,心里却是欢喜的很,跺脚嗔道:“快把肉给我吧。”

    沈轩本想亲自下厨,一展自己的厨艺,不过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便把肉给了岳小萍。

    岳小萍下厨洗肉。

    沈轩就找来柴刀,将一根木棍削尖,然后提着两个铁夹子出了门。

    刚出门,就看到村里刘婶儿家的两个女儿,大玉和小玉挎着篮子从地里回来。

    篮子里满是野菜。

    “沈轩哥。”

    小玉扯着银铃般的嗓子,叫住沈轩,说道:“给你点野菜吧,今天剜的多。”

    沈轩知道,这兵荒马乱的年头,十家有九家没有余粮。

    人家姐妹顶着大太阳剜的野菜,他不好意思要。

    大玉从篮子里抓出来一大把,不由分说就塞给了沈轩。

    “沈轩哥,你是读书人,嫂子又刚过门,家里没吃的咋行!又不是啥好东西,拿回家吃吧,等你中了秀才挣到钱了,把我家小玉纳了妾就行。”

    大玉刚说完,小玉就红着脸打了姐姐一下,笑道:“你是姐姐,要嫁也是你先嫁,明明你是喜欢沈轩哥,又来说我。”

    这对姐妹花,素日里与沈轩的关系最好,也不笑话沈轩是酸书生。

    “小玉,你们把野菜送到我家吧,我去山里猎一头野猪。”

    沈轩将野菜放进小玉的篮子里。

    肩扛尖木棍,手提铁夹子,叮叮当当朝后山走去。

    日头西落,一轮明月初升。

    岳小萍在厨房里忙了半个下午,做了一锅白米饭,又炒了肉。

    她没舍得尝一口。

    等着沈轩回家,让沈轩先吃。

    天都黑了。

    沈轩还没有回来。

    岳小萍去大门外看了好几遍,还不见沈轩的影子,她不免担心挂虑。

    这时,小玉提着野菜,来到沈轩家。

    “嫂子,这是我剜的野菜,洗干净给你送来了。”

    小玉说着,四下看看,便问道:“嫂子,我沈轩哥猎野猪,还没有回来吗?我和我姐都不让他去,他身子骨弱,怎么能猎的了野猪!”

    “啥!?”岳小萍大吃一惊,脸色骤变,声音都在发颤:“他居然背着我去猎杀野猪,天都黑了,他还不回来,怕是……”

    不吉利的话,岳小萍不敢说。

    从她惊慌的神色中,小玉也意识到了危险。

    “嫂子,你别急,我去叫我爸,你去叫村长,一起去后山寻沈轩哥。”小玉旁观者清。

    与此同时。

    沈轩拖着一头百十斤的野猪,已经下山了。

    他去镇上当镯子的时候,听人说最近山里野猪快成灾了,总有三三两两的野猪下山糟蹋庄稼。

    大点的村子,都组织起人手,猎杀野猪。

    一头大野猪,到镇上的肉铺,差不多能卖五六千贯。

    于是,沈轩这才打了两个大夹子,进山猎猪。

    不是长久营生,却也能缓一时之急。

    运气还不错,夹到一头野猪,沈轩用棍子尖戳进野猪的眼睛,这才把它弄死。

    接下来,沈轩拖着野猪下山,又累又饿又怕岳小萍担心,一路喘着粗气,屁滚尿流,到了山下,实在是身心俱疲。

    坐在野猪身上休息片刻。

    远远就看到一片火把亮起,直朝这边过来。

    “沈轩!”

    “沈轩!”

    一众呼喊声中,沈轩听到了岳小萍夹杂着尖叫的哭喊:“当家的,当家的……”

    古代的封建社会,女人要是死了男人,基本要守寡一辈子。

    有儿有女还好说,像岳小萍连房都没圆,孤苦伶仃,她能不害怕?

    沈轩站起来,朝那片火把走过去。

    “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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