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点看书 > 穿越 > 我真没想当阁老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千里偷家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千里偷家

    作品:《我真没想当阁老

    祁连山,漠北草原。

    秦墨带着三队人马三天奔袭了八百里,绕了一个大迂回,终于出现在了鞑靼的大本营之前。

    人马立在山坡之上,望着脚下沿河居住的大型部落。

    预估计部落人马并不是很多,更不会想到竟然有明军敢翻山越岭深入漠北来偷家。三百人马自然不止只有三百马匹,加上随马也有五百余匹。

    第一个目标就是山坡脚下的部落,秦墨带领的队伍下坡冲刺极快。只听见震天动地的马蹄声,眨眼间队伍就到达了草原上。

    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鞑靼人看见敌人的时候,脸上带着无尽的恐惧。他们自然知道自己的可汗带兵南下,正在攻打大明边关。

    其中许多人也打过仗,见识过明军。无论是孱弱的明军亦是悍勇的狼卫,高山卫,云中卫,几乎都交过手。

    但此刻,他们第一次看见如此恐怖的明军。

    三百人全身穿戴着奇怪的装备,从头武装到了牙齿,手中带着奇怪的武器。喷出的火舌,子弹,将人的身体打掉半边。

    鞑靼守卫被打懵了一阵,反击很快就开始。人上马背,握刀执弓,正想如往常那样对射却发现无从下手。

    无论是明军还是鞑靼,骑兵冲锋都是扇形冲锋。铺天盖地的羽箭对于骑兵的威慑力还是很强的,稍有不慎就会被穿成刺猬。

    但秦墨这三支百人卫队,走的是单薄的纵深阵法,取自冠军侯霍去病用过的旋刀阵。

    顾名思义,整个队伍就是一把刺入对方阵地的旋刀。单薄且锋利,以骑兵超快的机动性重重刺入。

    而后快速冲锋,像绞肉机一般将敌方阵营搅碎。

    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队形单薄,对方根本无从射箭。箭雨扑过去,死的百分之九十是自己人。

    然而秦墨这三支队伍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能够朝着四面八方射击,投掷爆燃弹。这让本就处于被动的鞑靼人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对方带着强大的火器。

    比起射箭,火器的威力更为巨大。

    鞑靼想要破阵,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从中间冲垮刺刀阵型,将秦墨带领的队伍强行冲撞开,分而围之。

    另一个办法就是用血肉阻挡刺刀尖的行进速度,使得刺刀队伍一入鞑靼阵营如同踏入沼泽动弹不得。

    但秦墨怎么能想不到这些呢,一切问题都来源于火力不足。强大的枪械,在不能射箭,只能挥刀的鞑靼面前是致命的。

    枪械只需要更换弹夹,不需要拉弓射箭。投掷的燃烧弹与炸弹,使得鞑靼兵根本无法靠近旋刀一般的队伍。

    更重要的是,秦墨命令各部,在敌人进入射程之后。优先射击位于前方的敌军,以帮助队伍最前方的尖刀开路。

    并且跟在带头尖刀位置的十余人火力都对准了前方的鞑靼兵马,为尖刀火力掩护开路。

    再加上王氏子弟的战马都是训练有素,长期在炮火下受训的。根本不会被爆炸声惊吓住,与自乱阵脚的鞑靼部完全不同。

    双方一接锋,鞑靼几乎是瞬间失去了反抗的力气。所有的抵抗最后都无济于事,凶勐的燃烧弹将鞑靼士气烧了个一干二净。

    在他们眼里那些火嗜血附骨,无论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吗,直让人烧的只剩白灰。牛羊被烧了,营帐也被烧了。

    秦墨就冲在刀尖的位置,山坡上有人舞旗指挥位置。

    半个时辰不用,整个鞑靼营地的人投降了,战斗也宣告了胜利。

    不投降能怎么办呢?看着明军无区别的射杀吗?还是看着明军投掷的燃烧弹将整个部落一把火烧了?

    他们没猜错,秦墨真的会这样干的。

    三百人对上这几千人的营地,秦墨根本没有考虑人道这种事情。如果鞑靼不投降,他会烧光部落扬长而去。

    至于剩下的人怎么熬过这个漫长的冬天,那不是他该考虑的。秦墨脑子里只有两件事,行更大的威慑,死更少的将士。

    如若不然,一切都没有意义。

    好在鞑靼投降了,所有人放下了武器集合在了一地。看着那些武器被那打扮怪异的明军一把火全都烧了,铁器都化为了铁水。

    鞑靼人的脸都吓白了,明白原来那并不是普通的火焰,是连铁都能烧成铁水的高温火焰。

    至此,他们的胆子算是彻底被吓破了。

    战争向来是攻心为上,而非屠戮万民。这个部落的人老实了,自然不会再对秦墨队伍做出什么有威胁的举动。

    野狼对待猎物,会将每个猎物杀死。但人毕竟区别于禽兽,对待投降的敌人并不会痛下杀手。

    也只能放过,让他们原地待着。等到秦墨等人离去之后,他们该干嘛还是干嘛,收敛尸体,继续放牧。

    唯一留下的,只有明军来过的痕迹。

    这就是战争的本质,威慑。

    将对方打服了就行了,没必要赶尽杀绝。这也是战争的潜规则,杀人也是件很累人的事情。

    这一路明军来得快,走的也快。

    秦墨焚烧了这个鞑靼部落的武器,补充了物资之后又继续带队奔袭。他们马上要前往下一个目标,进行下一轮的突袭。

    值得庆幸的是,攻下那个几千人的大部落并未花去太多弹药。几个燃烧弹一扔,鞑靼人就服了。

    不服不行,无从下手不说。死的全是自己人,眼看着过冬的粮草牛羊都要没了。

    鞑靼本就是因为物资短缺这才整天想着骚扰大明边境,若是这过冬的物资被烧了,那还有什么意义。

    况且那部落的王也明白,那群明军最多四百人,带不走什么东西。投降就投降了吧,总比全部族人都饿死强。

    补充了一波体力,秦墨带着队伍赶在日落之前又冲杀了一个大型部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扫荡过去,声若雷鸣。

    这个部落比先前那个规模还要大,驻扎的人马与防守也更加严密。同时抵抗也是最为强烈的,宁死不服。

    于是秦墨只能一直打下去,三把旋刀对着四千人的部落来回穿刺,回回往不同的方向纵火。

    爆炸声,惨叫声。

    战斗一直打到了半夜,秦墨的人马也疲惫了,这个鞑靼部落更是被直接荡平。视线之内,部落被烧平。

    最终他们还是屈服了,兵丁跪在地上投向。交出了武器,男女老少蜷缩在一起,全然没了初始时桀骜不驯的模样。

    像是一只被拔光了毛的野狼,小心翼翼的舔食着身上的伤口。

    秦墨这边也有死伤,大概三十人战死,二十人重伤。这一仗几乎让队伍减员六分之一,也着实让秦墨心痛。

    但心痛归心痛,报复是不能的。对方损伤更重,两千多人被烧死,射杀。整个部落男丁几乎全灭,只剩下老弱病残。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部落要从历史中消失了。

    但秦墨可不管他们怎么想,这就是战争,要么战要么投降。人的战争都存在底线,早点投降了就没事了。

    死去的王氏子弟就地掩埋,秦墨说的很清楚。

    “我们还会回来,接我们的将士回家,若是尸骨被你们毁坏。”

    “那就等着战争!我们会带更多的人马再来,所有人都得死!”

    下葬自家弟兄后,不到三百人的队伍在哭声中再次开拔。这已经是他们进入漠北的第四天了,大同府城早就流言四起。

    京城里,弹劾秦墨的奏折每天都有上百封。皇帝冷眼看着,通通留中不发。有人把枪口掉头对准七十多岁的王继,请求皇帝罢免王继的职位。

    内阁将折子递了上去,并同意了这个请求。上书给皇帝时,也提及了此举的原因。

    “皇上,安抚民心才是首要之举。”李东阳上言道。

    “民心?他们安的是什么心!”朱右樘甩脸色说道,“都已经定过了,此事容鞑靼退兵后再议。”

    “这又是在干什么?每日的弹劾的奏折不够多吗?”

    “现在又来弹劾王继,是不是文官们都太闲了!边关之急解了吗?鞑靼退兵了吗!”

    朱右樘确实生气了,大同宣府十万火急在打仗。这群窝在京城的文官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搞清算,准备拉王继下去。

    说什么安抚民心,解群臣之心头之恨。这分明就是报复,无非是报复漕运一桉王继的所为罢了!

    内阁明明是知道的,但还是放任着不管,现在还逼着自己的这个皇帝表态。

    “臣不敢。”李东阳低头说道。

    “你们还有什么不敢的!干脆朕这个皇帝让你们来坐算了!”朱右樘气得脸色通红,将手中的奏折扔出了出去。

    闻言,殿下的阁臣纷纷跪下请罪。

    秦墨领着人一天之内征战两次,人马已经十分疲惫了。在位于一座大山脚下,秦墨下令就地休息。

    在这漠北草原里找人打架也是一件技术活,除非是天生的野生gps,否则在漠北转悠一阵指定得迷路。

    好在秦墨来时做足了准备,不仅带上来王氏子弟内活地图。还备上了一些能参考方向的道路,以及记下了一大堆地理特征。

    他们奔袭超过千里,再远西边走一些,就快打到斡难河畔了。

    那是明成祖朱棣打过的地方,饮马瀚海,封狼居胥。若是那场战胜利了,大明朝少说也能换来百年的太平。

    不过那时候明成祖是带着大批人马来的,此刻的秦墨是本着偷家来的。

    情景不一样,本钱也不一样。

    秦墨的打算是再打一个部落,即刻迂回进去大漠深处补给点。回头再干鞑靼一次,给他们的主力留下一个难忘的记忆。

    大本营被偷家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入达延汗的耳朵里,如果达延汗没疯的话,一定会退兵回防的。

    趁着这个时候,秦墨打算干他一票。

    众人修整的地方有一条小河,秦墨趴在河边喝了一口水,水温异常的低。

    “这是哪?”秦墨问身边的亲兵。

    “大人,这是弱水的一条分支,离斡难河不远了。”

    得到答桉的秦墨露出了笑意,事情开端很顺利。打了两场也没有遇上太大的意外,也算是老天爷保佑了。

    望向远处,可以看到气势磅礴的雪峰隐隐矗立着。人间如此美景,难怪会吸引着明成祖一次次北征。

    人间如此大好江山,怎么能不使人留恋?

    白云如猎狗,江河雪水如佳酿,白天的雪峰闪着金光,像是天国之上。

    “大人,那里一定住着神仙吧?”亲兵激动的说道。

    “应该是吧。”秦墨点头。

    雪山之上有没有神仙,他不知道。但秦墨知道,这大漠让他着了道了。若不是还有事情没做完,他真想死在这。

    修整完毕,秦墨再次带队开拔。

    经历两场血战,他原本白皙的皮肤也变得粗糙而黝黑。脸上裂了几道口子,早已结痂。

    手脚开裂都是寻常事,身上的血洗不掉,散发着难闻的臭味。

    活下来的二百多人脸上几乎没有表情,沉默无言。个个杀红了眼,抹去了身体里残存的人性。

    他们现在是骑着战马的野狼,成群的游荡在漠北,成为鞑靼夜晚最深的梦魔。

    深夜,一处部落起火。

    在火光里,他们看见了如同恶鬼一般杀百人队伍上来就是一阵冲杀。凶勐的枪械几百米外扫射,抵挡的人如同被砍倒的玉米杆一般倒下。

    那数百骑始终沉默一言不发,却比嘶吼的恶鬼更为可怕。一个部落又一个部落被袭击,损失惨重。

    三把刺刀一般的队伍,在鞑靼的地盘上肆意冲撞,将鞑靼部落祸害的苦不堪言。而远在应州的达延汗也收到了消息,自己的老家被偷了。

    原本达延汗听见只有几百人纵横为祸时并不以为意,可当他往下听见这几百人干的事情之后,脸色突变。

    鞑靼主力不在,没有人能拦住他们!

    急急忙忙掉头回家的同时,达延汗派遣使者与明军接触,质问明军如此不讲武德之举。

    并向大明皇帝要求,收了这神通,自己撤兵了,你也赶紧把放出去的孽障弄回去。

    然而只要明军稍加仔细点就能从文书中读出,事实就是鞑靼仗还没打到白热化,勐地回头,对面一群人绕着野区走,快把自己家偷光了。

    相关推荐:我用亚瑟机甲杀穿诸天神灵从聊斋开始单刷诸天神魔从天才开始无敌于斗破美漫:从丧尸宇宙开始旅行青蛙:我娇养的赘婿又黑化了红楼锦绣坏爹地别吃妈咪最强卡牌进化师天纵娇子黑暗将至被拐骗到异世界做冒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