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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第一百零六章

    作品:《穿成炮灰他妈

    被林家的人各种挑剔的陆总, 没想到最终确是靠着他一直嫌弃的侄子掰回了一丢丢的印象分!

    总之,不管过程怎么样,结局是皆大欢喜的……

    并不!

    孟昱然就显然不太高兴的样子。

    不过, 他本来就每天一副都不高兴的样子, 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大家并没有放在心上。

    孟姗姗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虽然她年纪小,很多事情不一定理解, 但并不妨碍她从几个大人的对话中, 了解到一些浅显易懂的事。

    “陆叔叔是要当我们的爸爸吗?”

    小姑娘睁圆了大眼睛,声音里全是难以置信的疑问。

    孟昱然瞥了她一眼, 嘴角悄悄地勾起一个弧度。

    几个大人顿时一滞。

    这小姑娘啥时候坐这儿的?

    他们讨论这种话题,居然忘了避开她!

    这其中,最紧张的要属陆寻了。

    他跟孟姗姗关系不错,小姑娘也挺喜欢他, 一直以来对他都是很欢迎的。

    可他知道,这种欢迎是鉴于小孩子单纯的喜欢,并不代表她会对他身份转变后,依然不会心存芥蒂。

    尽管,这还只是个六岁的小孩。

    显然,孟昱然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都忍不住想要看看,待会儿姗姗撒泼卖痴的时候, 这个姓陆的怎么办了。

    最大可能就是被他妈赶回去……连带同样碍眼的陆明哲!

    “谁说陆叔叔要当你们爸爸。”

    林依依摸摸她的小脑袋:“我们只是在商量,陆叔叔能不能当妈妈的朋友。”

    孟姗姗鄙视道:“连这个都要商量……我跟陈丽娜做朋友从来都不用跟其他人商量的。”

    然后就是一脸“你们大人真是麻烦”的表情。

    小朋友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惊人之语。

    但有的时候仔细想一想,总会让人惊讶地发现, 似乎还是挺有道理的。

    这话简直说到了林萍女士的心坎里!

    她把小姑娘往怀里带,爱得不行,还抽空瞪了俩眼闺女:“你看看,这么大的人了,连六岁小孩都不如!”

    这怒其不争的语气,果断是亲妈无疑了!

    林依依:“……”

    孟姗姗费劲地从姥姥怀里伸出脑袋,又语出惊人道:“如果我有像陆叔叔一样的爸爸就好啦。”

    陆叔叔对她好……

    比她爸对她还好!

    最重要的是,他还会带她一起吃烤鱼!

    这才是关键。

    哎呀,一想到烤鱼,就要流口水啦。

    正抱着胸,冷眼旁观的孟昱然浑身一僵,脸迅速肉眼可见地又黑了下来。

    他瞪了眼这个蠢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和他相反的是,陆寻感动得恨不得抱着小姑娘转圈圈:果然没白疼你!

    这么看,这俩还挺像父女俩的……

    孟昱然很心塞。

    这样的结果,陆明哲倒是很满意。

    说到底,他总是给林姥姥留下好印象,多半也是因为他小叔叔。

    比起林家任何一个人,最有话语权的,显然就是林萍女士!

    他从第一次见面,就发现,和这样的家庭相处,又温馨又轻松自在,如果小叔叔能顺利入赘……咳,能跟林家的人成为一家人,似乎挺不错的。

    两人回去的时候,陆明哲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了……

    这时,耳边一声惊叫:“哎?!”

    正在开车的陆寻,突然摸出一个首饰盒,一脸的懊恼:“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这是他原本问了周特助的意见,拿来表白用的……

    当然,最后他这个表白有点讨打就对了。

    陆明哲好奇:“什么东西?”

    这么大一盒子,也不像是戒指。

    要真是戒指,他才真是服了他小叔叔了……

    只不过,他要真有那魄力,还用等到现在?

    本文的五十章前就搞定了!

    陆寻还挺为自己的心意洋洋得意的,闻言,就把盒子递给他:“你看看,这可是人家的镇店之宝,我花了不少钱的。”

    说话间,陆明哲已经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只——

    狗!

    陆明哲:“……”

    神特么狗!

    你拿着一只狗去送人菇凉?

    人菇凉能把你揍成狗头好吗!

    “这是新疆的和田玉,市场价每克都炒上好几千了,这样大小的,已经很难得了,要不是我托了点儿关系,人家拿来当镇店之宝,是不肯卖的。”

    陆寻一边开着车,完全没有察觉到来自于自家侄子的一阵诡异的气氛:“人家不是说吗,送人玉,代表珍重的意思。”

    陆明哲看着手上的这只“狗”,觉得有些一言难尽。

    打开盒子前,他还设想过,即便不是戒指,送个手链或者项链也成……

    没想到,还真是出人意料!

    “你觉得,送这个合适吗?”

    陆明哲有些艰难地看向他小叔叔。

    “挺好的呀,还能保保值。”

    好个p!

    他差点爆粗。

    少年头疼地揉了揉额角,然后真诚地对他的小叔叔道:“我觉得,这个最好婚后再送,相信我。”

    买都买了,还能不废物利用?

    拿来讨人欢心还是很ok的……

    陆明哲现在有些庆幸小叔叔今天忘了送。

    用这个来表白他也真是服气了!

    陆寻:“……”

    翌日,林依依到公司的时候,沐浴在一片八卦的视线中。

    大家对自家老板的恋情都很好奇,不过还算克制,毕竟绯闻男主角是陆总嘛,不是天天来公司报道?大家丝毫不觉得奇怪……

    而且,现在才被爆料,这些狗仔也太不敬业了!

    没错,在所有人眼里,这俩货整天出双入对的,这要都不算在一起了,那就是耍流氓好吗!

    昨天陆总终于有担当地站出来澄清……呸,承认了,简直是皆大欢喜。

    林依依一点都没有不习惯。

    应该说,陆寻第一次来新日传媒的时候,大家就是用这种眼神八卦他们的,只不过后来时间一久,大家也就习以为常罢了。

    今天又重新经历一次,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去往办公室的电梯里,除了两个职员,还有刚在底下停车场停完车,硬是挤进电梯的陶佳慧。

    比起其他人对自家boss的那种谨慎的态度,陶佳慧就轻松多了。

    她看了眼自家的大老板,促狭道:“哟,是不是该准备请我们吃喜糖啦?”

    到底是哪个记者这么机智,把两人的恋情挖出来的?

    对此,陶佳慧只想说:干得漂亮!

    林依依瞥了她一眼:“你在总经理的位置上,待得太久了,坐着不舒服吧?”

    还敢取笑她?

    真是皮痒了!

    她俩身后的俩小职员,极有默契地将自己团缩起来,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就是四个耳朵不由自主地竖了起来。

    陶佳慧笑道:“这您要是觉得我现在可以担任ceo了,我也是没意见的。”

    她是林萍女士重金聘来的,可以说,新日传媒能这么快就步入正规,她也首席工程,绝对功不可没。

    而且,依她对林依依的了解,这也不是个过河拆桥的人,为人没什么心机,好相处,偶尔还能开开玩笑什么的。

    比起其他职员,她显然是完全不怵的。

    再则,就算不在新日了,以她光鲜靓丽的履历,多的是公司抢着要。

    有实力的人,就是这么有底气!

    果然……

    林依依哼了哼,电梯一停,率先迈开步子走了出去。

    自家boss和“未来的ceo”前后离开,俩职员双眼泛着光,再一次默契地掏出手机,在员工群里的啪啪啪地发了信息出来:

    “号外,听说我们就快吃到老板的喜糖了!”

    有职员伸出纤纤玉指,戳着手机屏幕回道:“盛世娱乐的陆总对吧?不早就知道了嘛。”

    还有别的员工:“狗仔也太慢半拍了,我们都知道很久了,他们才拍到……不过,陆总真的已经在我们老板家里过夜了?这个就有点劲爆了!”

    有人赶紧附和:“就是!这俩个人不早就在一起了?对了,是谁说可以吃老板的喜糖了?咋回事啊?”

    同样刚刚在电梯了听了一耳朵的小职员笑眯眯地回道:“我们在电梯里亲耳听到老板跟陶经理说的话!”

    “什么?老板要结婚了?!”

    在林依依不知道的时候,谣言已经往不可控的方向前行……

    当她知道的时候,自己要结婚的消息已经怎么都止不住了。

    对此,林依依:“……”

    作者有话要说:  我睡到天黑才起床,调整了两天生物钟qaq……

    想尽快恢复三更的频率……

    先给自己立个flag,希望今天睡觉之前能完成三更,帮帮哒~

    我有两天没敢看评论了,感觉看了以后,就码不出东西……我觉得,要保持一颗轻松愉快的心情,才能写出舒服的内容

    好叭,有宝宝觉得后面写得不好看了┬_┬这我真的不能控制,有时候写着写着,思维就朝某个维度飘过去了,然后赶紧修修补补,咳!

    24点前会有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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