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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一八章:坏透了的孩子他爸2

    作品:《亲子鉴定师

    “能给我一支烟吗?”

    这时候的王天宝,已经不再是一个成功男人的睿智形象,这时候的王天宝,可以说是在一瞬间便转化成了一个充满颓废的落魄男人。

    一切的环境都没有变,一切的人也都没有变,可以说王天宝连坐着的位子都没有离开过,可是此时的王天宝,却真的是大变了个人样。

    也就是短短的几分钟时间,警官们竟然看到了王天宝的胡子根都的冒出来了,前一会儿还是油光细面的脸上,此时已经是有着规律性痕迹的黑幽幽一片,也许前一会儿的警官们确实是没有太过于在意王天宝的形象,但此时,大家的心里都有点惊讶。

    不过,警官们并没有将这些外在的变化告诉王天宝,只是顺着王天宝的意给了王天宝一支香烟,当香烟烟雾顺着王天宝的鼻腔肆意喷出时,不知为何,王天宝竟然苦笑着摇起了头。

    “呵呵,对于甜心和我这事,我是付过钱的,不过...不过,我是将钱付给冷杨的,至始至终甜心并不知道自己是被冷杨当商品卖给我的。

    人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尤其是咱们中国人,更是特别在意第一次的重要性和仪式感,有过第一次后,以后的事情...以后的事情好像也就半推而就了。

    我承认,甜心和我的第一次,是我用了一些手段才做到的,之前的甜心根本不知情,这甜心虽然获罪如此,可她自己却是一个干净的女人。

    若非如此,我也不会花大价钱来满足自己,我这人...我这人最起码现在已经不算是一个傻人了,他们...也就是说像冷杨这种人骗不了我,也不敢骗我,因为他们还想要我提供更多的生意给他们,毕竟只要我活着,有些需要就不可避免。

    替我跟甜心说一声对不起,不管怎么样,事实确实是我...我的错,而她的错...而她的错在于她选择了一个混蛋男人,她的错在于她到现在还不自知,她的错在于她只是冷杨的一个挣钱的工具,而她自己,却想着为和冷杨的未来违法挣钱。

    相信她现在特别恨我,可按照商业的规则来说,她根本狠不着我,因为出卖她的不是我,而是她自己最信任的人,我...我只是一个买家罢了。”

    王天宝的一番言辞,实在是有点颠覆警官们的三观,王天宝看似有条有理的阐述,却是建立在违背王丽红意志的前提下,此时的警官们,确实是有点想好好的揍这王天宝一顿,可即便抛开违规,警官们还是觉得最坏的人好像还不是眼前的这个男人。

    “王天宝,你不要觉得因为这些你就没有违法,你知道吗?”

    “呵呵,我当然知道,现在不懂法还怎么做生意,既然我在这里将一切都秃噜出来,就是觉得我目前的处境只有这样才是最好的选择。

    呵呵,我这个人什么样的日子都可以过,即便是以后要进去一段时间,我觉得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是冷杨这小子好像比我的罪孽更加深重吧。”

    “这不是你需要关心的问题,冷杨的事我们一定会派专人去调查,你的事情还有什么可以交代的吗?我希望你能给我们提供一些可用的线索,现在立功对于你的下一步很关键。”

    “立功?我可不想立什么功,不过我也愿意告诉你们一些东西,至于你们想要怎么处理,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此时的王天宝,神态和举止里充斥着满满的仇恨,不过王天宝并没有用愤怒来表达这些,能让人感觉到王天宝的心里有仇恨的,只是他那双不一会儿便冷峻的扫一眼地板的眼神。

    一位看着资质老一点的警官跟两位年轻警官耳语了片刻后,两位年轻警官便推门离开了,再一次递给王天宝一支香烟的老警官,此时竟然坐回原处也吞云吐雾了起来。

    这位老警官一边吐着烟雾,一边指了一下王天宝说:“我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你想说什么都可以,关于违法犯罪与否的话题都可以说一说。”

    “呵呵,有意思,我喜欢这样,大约是在二十年前吧,我有一个很漂亮的老婆,她是我家邻居的女儿,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吧。

    我们所在的村的很落后,不知道警官知道不,我们小时候上学的环境...,呵呵,都是一个教室四个年级一位老师,老师给三年级上课的时候,一二四年级只能自习。

    我比我老婆高一个年级,那时候我比她学习好,不过也仅仅是在我们的那个小村子里是如此,到了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离开我们村的小学校去到镇上的小学上五年级了。

    早读、中午、晚上,我们都需要走来回五公里的山路跑校,一天下来我们最少要走大约十五公里的山路,那时候其实大部分家里已经有自行车了,不过说实话,自行车对于我们村和镇上连接的山路来说,只是一个累赘和负担。

    就这样跑到初中毕业以后,我和我老婆就商量着不去上学了,因为我们看到很多在外打工的伙伴们过的很好。

    来到城市以后,我们发现那段时间城市里特别流行歌城这种消遣场所,可以说城里的每个区都有好几家很是像样的歌城,有那么多的歌城的话,就一定需要很多的服务员,而这种工作好像城里的孩子并不愿意干。

    于是,在老乡的帮忙下,我和我老婆来到了一家歌城上班,那时候的我们太开心了,因为我们每个月最起码会有好几百块钱的收入。

    这好几百块钱的收入,相当于我们老家种地一年都不止的收入,那时候的我们觉得,我们马上就会成为有钱人。

    到歌城上班以后,我干起了端茶倒水的服务生,我老婆干起了迎宾的工作,我老婆人挺漂亮的,个子也挺高,身材也挺好,所以每天都能收到一些小费。

    说到这里,其实那时候的我也挺...长得也还算可以吧,不过我只是受同类人的女服务生们欢迎,客人们其实很少给我小费,所以全部算下来的话,每个月下来我只能挣我老婆一半收入的钱。

    那个时候人们的脑子已经很活络了,尤其是女孩子们尤为明显,在她们的概念中,慢慢的已经没有了老祖宗留下的一些警言,剩下的只有新潮事物的渲染。

    警官,说实话,那个时候我还见过很多你们的人,他们应该是为了歌城的安全着想吧,反正那个时候的我还小,有些事情还不是太懂,呵呵,我能喝点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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