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第七十四章

作品:《理科生穿回古代成王妃

第二日巳时, 江寒雪备好马车, 车上一应衣物、吃的用的皆备。除此以外, 再备一辆马车, 专门用来坐人。江寒雪自己则决定骑马。

岑羽上马车, 身边有阿茗照顾。马车边护着六人, 这六人是江寒雪亲自雇来的武夫。

沈言君还活着, 并且从岑临渊被贬之日起,沈言君就一直守在岭南。江寒雪要带岑羽去的地方,正是岭南。

岭南之地, 离皇城相当之远,马车行路快则一月,慢则一两月。此去路途遥远,艰险不定, 必得多雇几个可靠的人跟着。江寒雪已经写好了书信呈递皇上,信中委婉,但事实是他要跟岑羽一起走。

岑羽跟阿茗上了马车, 江寒雪同样也跨马而上。却在这时,身后传来马匹踏地之声。

“江大人!江大人!”

但见个身穿铠甲的兵士手挥一道诏书而来。

“江大人。”那人在马上朝他道,“皇上急诏!”

江寒雪微微一怔,接过诏书,“皇上?”

皇上不是还在离宫?狩猎大典前前后后加起来, 怎么也得七天。

“是。”那人道,“御驾已从离宫返回宫里,塞北失守, 皇上诏诸位大人进宫议事。”

“塞北失守……”江寒雪蓦然一惊,飞快地往诏书上一扫,这才确认,江寒雪顿了顿,他想着便觉不妙,“塞北岂会失守?!”

那边岑羽听见动静撩开车帘,一脸讶异地望着江寒雪。

江寒雪急迫对岑羽道,“幼贤,今日怕是走不成了。”他调转马头,朝皇宫的方向去,又嘱咐岑羽,“你在家中等我,等我处理完这事回来。”

岑羽刚才在马车上也是听到一声“塞北失守”,直觉不妙,眉头微微一皱道,“你先去,这事要紧。”

江寒雪哎一声,转身策马而去。

却不知江寒雪离去时,岑羽在马车上默念两声“塞北”,他无意中瞥一眼马头,眼睫一颤,眼前就现出个千军万马的场景。这场景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而在这万千黑衣铁甲中,唯独一身红披银甲脱颖而出。血红披风在风中猎猎飞扬,为这肃杀之景添上了艳烈的一笔。

那身穿红披风的人坐在骏马之上,一双俊美凤目扫向他马下站立的兵将,漠然不语,又扫向夹道送别的百姓,一双眼睛似乎在人群中逡巡一圈,最后落在个鲜衣华服的少年身上。

岑羽蓦地一怔。

正见那个鲜衣少年极为敏锐,虽几乎要被人海淹没,他却非常及时地捕捉到了这道目光。又或者说,这个鲜衣少年其实从一开始就在等着马上的人看过来。但今时不同往日,他不再以看似轻浮的态度待人,只见他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笑意,嘴唇张张合合,似乎说了一句话。

而那马上之人看了似乎微愣,接着又飞快地掉转目光,不与那个不知说了什么的少年对视。

军队开拔,步履整齐划一,其声如山挪移。领头的血红披风开口高唱——

“出身仕汉羽林郎,

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

纵死犹闻——

侠骨香。”

他身后兵将犹有感触,不知不觉也跟着他高声而唱,“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军中意气,震人心神。

他一走,披风猎猎,留下一角猩红。

岑羽曾觉得那个人可能有那么一点喜欢他,避开他、推开他是难言的羞赫,是别扭的腼腆。

但他却没想到,那个人实际上就是如此憎恶他。

那个一身血红披风纵马出征的人是傅舜华,那个一身鲜衣低声说着“待君归”情话的人,是岑羽。

而如今的岑羽坐在马车里,时不时忆起当年,只觉可悲可笑。

他握了握拳头。

心中只有几个字:从此以往,再无瓜葛。

他阿爹没了他爹,那么就应该由他代替他爹还给沈言君一个完整的依靠。

塞北失守,一夜之间,大陵北境烽烟四起,百姓遇难,血流成河。乌邪带着他的锐勇精兵,激流勇进,打得大陵戍守兵将死的死,伤的伤,大陵境线因此倒退十五里。

而偏偏这个看似鲁莽的乌罕国,战时下手狠厉、毫不留情,战后却抚恤安民、不劫不掠,搅得塞北生民不知道是该怕、该恨,还是该庆幸。

可傅舜英却清楚得很,这个乌邪怕是要占了塞北这块地而行假意惺惺之举,其人野心由此可见一斑。

傅舜英心思深沉,乌邪此番作为已经在他心中滚了两滚,大抵王者相当,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乌邪此刻明明占尽上风,居然还跟他提什么条件。

要知道历来条件,总要你来我往,彼此付出一点什么,得到一点什么,这才叫条件。

满身狼狈的兵士从塞北快马而归,抖着手在殿中递上一张羊皮纸,等他羊皮纸递上,这人立马身子一软,瘫倒在地,鲜血狼藉。朝廷百官纷纷惊呼,傅舜英眉头一皱,手一招,殿门旁站立的侍卫立马前来将人扛下去。

傅舜英道,“把人带下去好好治伤,这条命给朕救回来。”

“是。”

皇帝下令,此人就是立了一功。往日能得圣恩,必叫人高看一眼,可这日朝廷诸臣却没了拉拢结交的心思,一个个心神都落在那张羊皮纸上。塞北失守,乌邪保那些活着的百姓一命,必不可能仅此而已,拿成千上万条人命作为要挟才是最终目的。否则说句难听的,他那么勇猛,何不屠城?血洗也讲究个策略。

岂知傅舜英将那沾了血迹的羊皮纸打开一瞧,又面色平静地将它收起来。

殿中百官一个个望着傅舜英,都不知道那张羊皮纸上说的什么,也想知道那张羊皮纸上说的什么。不管平时是否拉帮结派,私下又是否结党营私,在此国之危亡之际,矛头必然一致对外。

“众爱卿。”傅舜英开口,“乌邪说若要救塞北上万生民,要么将塞北之地拱手相让,要么就让朕交出朕的三弟。”

傅舜英此话一出,下边立时起了反应,众臣子面面相觑,“将塞北拱手相让?”

“想都别想!”

“交出凌王殿下?”

另一人接着发出疑问,“为何这个乌邪要找凌王殿下?”莫非有仇?

岂止有仇?简直是杀妻之恨。乌邪心中惦记的那个沙玛,是他年少上战场的副手,更是他少年时就立下盟誓的婚约者。而他这个婚约者却在五年前与大陵混战时,被傅舜华斩于剑下。

为报此仇,乌邪酝酿了五年,也谋划了整整五年。勾践卧薪尝胆,也大抵如此了。

而这些,文臣当中能知道个中缘由的几乎没有,只是武将当中,有几个知道罢了。但如今这几个武将也已经被撤职,现如今这缘由也成了个谜。

但傅舜华推究乌邪生年,想过去大概是他三弟十五从军行时结下的仇怨。

这个三弟也未必不可以交出去。但,若他真把傅舜华交出去,其一,势必会引得大陵上下人心惶惶,以为他一个皇帝连自己的亲兄弟都保不住,拿亲兄弟的性命去换失守的塞北,何其狼狈。其二,他这个皇帝在天下面前,可就是个无情无义之人了。其三,交出傅舜华,谁能保证乌邪就此罢手?退兵?放人?不可能。是以这个条件看似简单,反而很刁钻,陷傅舜英于不义,又赚了傅舜华一条命,还可将塞北之地收入囊中。

这个乌邪,傅舜英俊目微眯,果真有点儿邪门。

“这、这可如何是好啊?”殿中老一辈的臣子开始忧愁,他们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最是见不得山河破碎、家国动荡。可他们见傅舜英如此沉得住气,加之前段时间皇上又被那位任贵妃迷惑心神……思来想去,越发忧愁。

这时,殿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在朝廷百官各想计策之时,有两道人影从殿外走了进来。这两人身形几乎一般高挑,行走时脚步也很稳健,只不过看过去一个精神还算好,一个则面色苍白,神情冷漠。

只见那面色苍白的道,“皇上,臣去。”只听一道略微沙哑的声音从殿门处传来,议论中的众臣子微微一顿,循声望去。

一道紫衣朝服,一道绛紫劲装。

傅舜华似不舒适,咳了一声道,“乌邪既要找臣,那臣便去。”

朝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哗然。

傅舜华又道,“臣去,便是履行他提出的条件。”塞北生民的命不说能保,至少也能拖延一点时间。

“但,臣不能一个人去。”

原因就是傅舜英已经想好的那些,一个背负无情无义的骂名,一个不得其法,乌邪得了傅舜华,届时该抢抢该占占,傅舜英可不会白白吃这种亏。要么,就让棋子在被毁之前为他所用,这才有价值。

而傅舜华这回,就是来实现傅舜英眼中的价值。

“臣须精兵十余万。”傅舜华道,“要去,就要将乌罕打出塞北,退回老巢,不死也要打得他元气大伤。”

傅舜英在座上望着论起战事便滔滔不绝的傅舜华,想当年他这个三弟也是这幅模样讨得父皇喜欢。但那又怎样?父皇也只是喜欢他这一点罢了。最终继位的,不还是傅舜英自己?

出鞘的剑终究也只是一把剑罢了,少了那柄鞘,剑身锋利,既会伤人也会伤己。而他傅舜英,才是有刃有鞘一把完整的剑。

作者有话要说:  乌邪(ye)名字读这个音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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