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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4章 顿悟!小说取名的技巧!

    作品:《这个文豪总扑街

    只要我学会借鉴,从此写作不迷茫。

    张晓晨,顿悟了!

    嗯,先开一本新书再尝试尝试原创。

    如果还是不行,那就只能说明张晓晨的实力确实是有问题。

    既然发现了自己的问题,那么张晓晨自然就要努力的去让自己变得更好。

    而让自己变得更好的最好方法是什么,那就是借鉴别人的啊!

    就像是小学初中高中的时候写作文一样,老是不是经常读一些同年级的优秀范文,发一些同年级优秀范文给你们看吗?

    其实,那根本不是让你去看的。

    是让你去抄,啊不,是借鉴的。

    你把他的这篇文章背下来。

    中考,高考的时候,直接稍加改动一下抄上去。

    这谁看得出来你是抄的啊?

    你同年级的强者,也就只是在你这一亩三分地有名而已。

    跟全国这么大范围的人比起来,他,不值一提,沧海一粟罢了。

    全国那么多人参加考试,哪个监考老师能发现你是抄袭的?

    人家一天改那么多份试卷,可没有功夫去搭理你。

    改卷老师说不定都没读完你的文章,就已经帮你把分打好了。

    而且反正这篇文章你是背下来了的,这也算是你的真实实力嘛!

    你这平时背了别人的文章,考试时刚好腾上去了,这又没带小抄没百度的,这就是你的原创啊!

    而且,你自己不说破,也没有人会发现你是抄的同年级大佬的作文。

    因为中高考试卷,都会被封存起来,他们查不到的。

    只有你本人才有机会去查。

    而且去查了,得到的结果也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没有改错,一切正常,这个分数没错。

    一点问题都没有。

    当然,也不是没有暴露的可能,如果你抄袭的作文,成了满分作文的话,那你就会暴露了。

    不过管他呢!满分作文上面挂的是你的名字。

    全国各地的人都只会觉得你是原创。

    这就是传说中的盗版比原版要火的例子了!

    还在读书的读者老爷们记好笔记,千万不要迂腐了,不敢去背人家的作文。

    老师既然给了你这些优秀范文,自然就是要你去借鉴,去背的。

    当然,你也不要担心大佬找你麻烦。

    他都是大佬了,再写一篇更好的又有什么困难的呢?

    不要慌张,大胆去做。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晓晨也开始慢慢有了一本新书的轮廓与思路。

    众所皆知,海贼王之中的恶魔果实只能吃一颗。

    但是,那些恶魔果实那么迷人,一个个的功能都那么强,谁不想多吃呢?

    说实话,也不怕大家笑话,张晓晨以前看海贼王的时候,看到什么合适的,耍起来很帅气的果实就想吃,恨不得多吃几个。

    有时候还天天总是在幻想,做梦,想着路上走着走着,就看到了一颗恶魔果实,吞下,从此无敌。

    张晓晨最想吃的,其实还是赤犬的果实。

    那岩浆,老帅了。

    当然张晓晨一开始最想吃的还是艾斯的果实,火之子,那个控火技术,超帅的。

    后面艾斯被赤犬打死了。

    张晓晨这才改成想吃赤犬的果实。

    崇拜强者,这没毛病吧?

    现在穿越到了洪荒之中。

    这洪荒是什么地方啊?

    那可是金仙遍地走,全是仙啊,神的时代。

    吃个恶魔果实算什么啊?

    恶魔果实的威力,跟这些仙神比起来,说不定还弱了呢!

    嗯,不过当主角吃下了所有的恶魔果实,那就又不一样了。

    而且,把恶魔果实写的强一点。

    恶魔果实,都可以是一道法则之力嘛!

    这样一写,主角掌握了很多洪荒世界所没有的法则之力,这个成圣了以后,还不得是超脱洪荒的存在?

    那些个只掌握了一道鸿蒙紫气的圣人老爷们,怎么可能打得过掌握了无数道不弱于鸿蒙紫气的法则之力的主角?

    啊,不小心剧透了!

    问题不大,问题不大!

    说不定以后还会再变动的,再变动的。

    思路已经渐渐的清晰起来了。

    名字也随之而来。

    洪荒:我吞噬所有恶魔果实

    浅显易懂的名字,往往最能打动人心。

    张晓晨已经深刻的明白了这个道理了。

    至于怎么明白的,从新书排行榜上看的。

    像我成了卡普的双胞胎哥哥,这浅显易懂吧?一看就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主角是谁。

    再例如火影之最强血脉,这浅显易懂吧?一看也就知道书里写的是什么,无非就是火影里面的那些血脉之力而已,什么六道仙人,九尾狐,写轮眼,白眼的之类的血脉之力。

    再例如进化:我变成了北极熊。

    这一看主角就是北极熊嘛!浅显易懂,呼之欲出。

    最后再举一个例子,诸神世界:我成了一条河。

    一读这名字就知道,这个主角是条河呀!

    这多新奇的主角啊!比张晓晨之前想的,魂穿斗罗大陆,成为大明或二明等魂兽之王还要新奇。

    这个脑洞大开,简直无敌了啊!

    活该它火,这个真的是太有创意了啊!

    看看,新书排行榜上的小说,就没有一部不是浅显易懂的,都是带个刚读一年级的小学生过来,都能够完全看懂的小说。

    取名,就应该取得简单粗暴,越粗俗,越简单,越容易理解越好,切莫取得高深莫测,自以为很强很有文采,名字取得超级秀。

    其实,啥用也没有,读者老爷根本就看不懂你的小说名字,就更别提体验到你取名里面的文采了。

    读者老爷一看你这名字,高深莫测,不知道写的什么东西,奇奇怪怪的,看这种书一定很累,算了算了,我看小说是为了放松一下自己,是轻松的。

    可不是让自己跟在学校读书一样受累的。

    这么有文采的书,作者你自己看就好了吧!我就不看了。

    是吧!所以,张晓晨已经发现了这个网站的特点,只要是能火的书籍,那么名字,是一个比一个浅显易懂,一个比一个烂大街,就差直接用白话文说出来了。

    根本不搞什么花里胡哨的,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才是真。

    所以张晓晨这一波取一个浅显易懂,别人一看就明白张晓晨要写的是什么的小说名字,没毛病。

    不过,对于一些老书虫来说,张晓晨取得这么名字,可能就有些太普通,太随便了。

    不过问题不大,就算他点进来骂一骂张晓晨,那也是极其不错的。

    对于读者老爷们的批评,张晓晨一向是虚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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