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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9章 不想蛀牙!新书名字决定了!

    作品:《这个文豪总扑街

    “怎么样了?好吃吗?”叶星星好奇地看着张晓晨询问道。

    “你还别说,还怪好吃的呢!你也尝一口试试?”张晓晨心神一转,突然带着惊喜的笑容看着叶星星说道。

    “噢,是这样吗?那既然这么好吃的话,这拔丝地瓜,都交给你一个人吃了吧!我就不跟你抢了。”叶星星一眼就看穿了张晓晨的坏心思,淡淡的笑了笑道。

    张晓晨:“......”

    “有点甜,我最近牙疼,吃不了这么甜的。”张晓晨连忙找借口道。

    “很甜吗?那可能是我糖下的太多了,刚刚我过分的追求拔丝了,可能下的糖有点多了,那行吧,你挑着吃吧!太甜的不吃了就是了,倒是有点浪费了。”叶星星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思考道。

    张晓晨:“......”

    要是不浪费,我这口牙齿,可就要报销了。

    张晓晨将这拔不起丝,却又甜的要死的拔丝地瓜,拿出了厨房。

    按照叶星星的吩咐,挑挑拣拣的吃了起来。

    但虽然说是挑挑拣拣,张晓晨也依然是吃下了半个拔丝地瓜。

    还有半个,张晓晨感觉自己的牙齿有些受不了了,放弃了。

    吃完了很甜的拔丝地瓜,张晓晨赶紧跑到了厕所里刷了个牙。

    这个拔丝地瓜可真的太甜了,吃完得赶快刷牙,免得等下蛀牙了。

    蛀牙什么倒是无所谓,不就是有些东西牙口不好,吃不了,少吃点东西而已嘛!

    张晓晨又没钱吃那么多东西,这都是小意思。

    张晓晨怕蛀牙,主要是因为蛀牙了会有口臭啊!

    这会严重影响张晓晨以后和未来的女朋友亲亲。

    这各种法式she吻,就做不了了啊!

    想想就很遗憾呢!

    张晓晨可不想做那么悲催的男生!

    “晚饭吃什么呀?”张晓晨刷完牙出来后,好奇地询问道。

    “不会,就是刚刚的拔丝地瓜吧?”张晓晨有些不确定地询问道。

    “没有,那个只是饭前的开胃菜而已,真正的晚餐在这里呢!”叶星星从厨房里端出来了两三盘菜说道。

    吃完晚饭,张晓晨回到了房间码字。

    今天的一万字日常任务可还没有完成。

    花了大约接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张晓晨总算是把每天要写的一万字给码完了。

    将码完的小说发到了网站上后,张晓晨又上网随便搜索了一篇旅游计划,随意的浏览了几眼后,就随手转发给了陈思璇。

    至于陈思璇会不会让张晓晨重新再做一份,这就不在张晓晨的工作内容里了。

    静静地躺在床上,张晓晨开始思考起了自己即将要写的那部小说。

    热度,是肯定要蹭的了。

    左脚洪荒,右脚海贼王。

    张晓晨可谓是把能蹭的热点蹭到了极致。

    说实话,这部小说,张晓晨可真的是呕心沥血,吐血大制作。

    研究了很多网站的书籍,才决定写的小说。

    虽然说的确是有点蹭热度和跟风,但是,这个创意还是很好,很顶的有没有?

    张晓晨决定让自己书里的主角把自己想吃的果实全部都给吃了。

    嗯,名字张晓晨已经想好了,洪荒:我吞噬所有恶魔果实。

    够给力吧?

    名字浅显易懂,浅薄中透露出了张晓晨美好的向往,以及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

    大制作!

    不过这究竟是要吃什么果实却是要好好的思考一下的。

    总不能随随便便的乱吃吧?

    这总得解释清楚吃了什么果实什么果实的,最好,还能给这个恶魔果实安排上他所能发挥的作用。

    不然的话,单纯的为了吃而吃,那未免也太无趣了。

    要物尽其用,让每一个恶魔果实都能发挥出它的专属作用,这才是张晓晨理想状态的好小说。

    这其实就有点像是种马文了。

    你肯定是要写一段和女生的故事,写出主角和女生经历了何等惊心动魄,患难与共的故事,最后才在一起的。

    总不能一开始,一见面,主角就喜欢上了女生,女生也恰恰好喜欢上了主角,然后两个人啥话也没说,男主就把女生收下了。

    之后,男子王八之气外放,又是凭借着主角光环,见到一个女生,直接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收下来,充实自己的后宫吧?

    那这样的种马文看着有什么意思?

    种马的确是种马了,可是意义何在?

    这些收下的女生对于读者老爷们来说,就只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而已啊!

    讲过分的,有的记性差一点的读者老爷,甚至看完之后,都不记得男主收过哪些女生了。

    说不定,要是作者的记忆是像张晓晨这样的,说不定,自己写着写着,写到后面也忘了女生有哪些呢!

    会出现这种事情,一方面,肯定就是因为出场的女生实在是太多了一点,没办法全部记住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就像是周董,他写了那么多的歌,那有一些歌曲记不住歌词,演唱会时总是随意的自己编词,这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另一方面,则就是因为男子和这个女生,缺乏一些惊心动魄,能让人印象深刻,难以忘记的情感故事。

    所以让人的脑子里对这个女生没有什么特殊的,很深刻的印象,这忘记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毕竟背了那么久,那么多遍的课文都还会忘记呢!

    更何况这种就出现了一小会的人物呢?

    所以,张晓晨想写的小说,虽说是吞噬所有的恶魔果实,但是每个恶魔果实,必然不可能是白吃的,一定是要发挥出它的作用的。

    不然的话,读者老爷对此毫无印象,张晓晨自己吃着吃着也忘了自己写的主角吃过什么果实了。

    那这可不就尴尬了吗?

    张晓晨已经想好了,主角第一个吃下的果实必定要是未来的海贼王路飞所吃下的橡胶果实啊!

    毕竟这橡胶果实要是不强,海贼王里的主角也不可能吃呀!

    那既然吃了,就肯定是会有它的强悍之处的。

    所以,这个橡胶果实,张晓晨所写的主角必吃无疑。

    大家同是主角,那必然是要吃相同的果实的呀!

    这,也许就是主角之间的惺惺相惜吧!

    当然,张晓晨首先安排主角第一个吃橡胶果实,不只是要蹭海贼王主角的气运和热度,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橡胶不导电。

    张晓晨安排主角吃下了橡胶果实之后,主角渡劫什么的就简单多了,就不用像别人一样被雷劈的死去活来的了。

    橡胶不怕雷,随便劈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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