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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71章 先有蜀山,后有诛仙

    作品:《四合院:采购员的悠闲生活

    娄思东连爬带走的来到曹卫东身边,扯着曹卫东的衣角。

    “玩......玩。”

    娄晓娥走过来将娄思东抱起来,温柔的说道。

    “小思东乖,爸爸在工作,我们去那边玩好不好?”

    娄思东哇的一下哭了出来,小手抓着曹卫东的衣角不放。

    曹卫东变戏法一样从口袋中摸出一个小皮球,哄道。

    “你想不想玩球啊?”

    小思东一下子不哭了。

    眼巴巴看着曹卫东手里的皮球,跃跃欲试。

    曹卫东将皮球丢远。

    小思东从娄晓娥身上爬了下来,朝皮球追去。

    娄晓娥松了口气,看向曹卫东,满脸关切的问道。

    “卫东,你已经写了很久了,要不要休息一会?”

    曹卫东笑道。

    “不用,我再写一会就好了。”

    娄晓娥有些心疼,还想说些什么,可眼角余光瞥见小思东又开始调皮起来,顿时什么话也顾不得说,朝着小思东的方向走去。

    “诶呀,我说了多少次,这个不可以玩......”

    曹卫东笑了笑,继续伏桉工作。

    又写了一段时间。

    终于,曹卫东伸了个懒腰,看着身侧厚厚一沓文稿,满意极了。

    这就是他经过慎重思考后,“文抄”的第一部作品。

    诛仙!

    这部小说讲述了青云山下普通少年张小凡的成长经历故事。

    整部小说构思巧妙、气势恢宏,开启了一个独具魅力的东方仙侠传奇架空世界。

    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鲜明。

    《诛仙》将爱情、亲情、友情与波澜壮阔的正邪搏斗、命运交战汇集在一起,文笔优美,故事生动。

    甚至有些拥护者评价,这本书足以和《飘邈之旅》《小兵传奇》并称为“网络三大奇书“,又被称为“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

    同时这也是曹卫东前世最喜欢的一本网络小说。

    是他网络小说的启蒙之书。

    前世,曹卫东经常拿着好不容易省下来的午饭钱,跑去学校旁边的小书摊租着本书,然后没日没夜的看着。

    依靠前世的记忆,以及自己的润色。

    他终于创作出《诛仙》第一册。

    “萧大神,对不住了.......”

    曹卫东心里默默告了个罪,然后走出书房,打电话把汤姆叫了上来。

    汤姆非常恭敬的说道:

    “尊敬的曹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曹卫东直接说道。

    “汤姆先生,我是一名作家,这些年陆续完成了一些创作,打算发表出来。”

    “但是我对港城不太熟悉,所以希望您能我牵桥搭线。”

    汤姆眼中闪过一抹恍然。

    原来曹先生是一位作家。

    难怪打架那么厉害.......

    才怪!

    在他的印象中。

    作家都是一群孤僻的、难缠的家伙们。

    像曹卫东这样的高富帅,肯定就是玩票性质的。

    汤姆问道。

    “曹先生,您写的是什么题材的作品?”

    曹卫东说道。

    “仙侠小说。”

    “仙侠?”

    汤姆又在心里摇了摇头。

    他虽然是一名英国人,但因常年生活在港城,也算半个港城通。

    在港城,最畅销的文学作品是武侠小说。

    至于仙侠,他听都没有听过。

    这书一听就火不了。

    不过他还是拍着胸脯保证。

    “曹先生,您这事就交给我了,我刚好有几个在报社杂志工作的朋友,相信他们很乐意在杂志上连载您的作品的。”

    曹卫东笑眯眯的递过去一沓港币。

    “那就多谢了,这些是小费。”

    汤姆伸手捏了捏。

    这么厚!

    我的乖乖,足足抵得上我半个月的工资了吧?

    感受着钞票的厚度,汤姆眼里露出喜色。

    收了曹卫东给的小费,他也没有废话,直接出门操办这事去了。

    直到临近傍晚的时候,汤姆才带着一位老者走进套房......

    ......

    丁平侯环顾着奢华的壹号套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中生出一股自卑感。

    能住在这里的主,怎么可能写小说?

    他疑惑的看着汤姆。

    汤姆笑嘻嘻的为两人做介绍。

    “曹先生,这位是丁平侯老先生,同时也是弘雅杂志的创始人。”

    “弘雅杂志创刊有将近十年的时间,是港城最老、知名度最高的杂志之一。”

    接着他又看向丁平侯。

    “丁叔叔,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曹卫东曹先生,是一位仙侠小说的作家。”

    曹卫东主动打招呼。

    “丁先生,麻烦你了,我写了一本书吗,想要在杂志上刊登。”

    “不麻烦,不麻烦。”

    丁平侯这才知道汤姆没有骗自己。

    他轻咳了两声,调整心态,问道:“曹先生,不知道您说的仙侠是什么类目?”

    曹卫东补充了一句。

    “哦,就是类似于西游记、聊斋、蜀山剑侠传这样的小说,小说的名字叫做诛仙。”

    丁平侯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

    光听名字,这本书就是注定要扑街的啊。

    《西游》、《聊斋》这些书他知道。

    但题材太老旧了,在港城没几个人愿意看的。

    至于《蜀山剑侠传》。

    他同样看过,并且被书中宏大的世界观,以及剑仙们飞檐走壁,行侠仗义所吸引。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

    只可惜叫好与卖座是两码事。

    听说温老先生曾计划改编《蜀山剑侠传》。

    可结果呢?

    这都过去好几年,也没有一部像样的作品拿出来。

    丁平侯拐弯抹角的提醒。

    “曹先生,我们可以连载您的故事,刚好杂志上有个版块空缺,只不过这书的成绩......”

    曹卫东说道。

    “无妨,只要能在杂志上刊登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丁平侯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其实按照我们杂志的规定,所有投稿的作品都要经过编辑审核,只有通过后才能在我们杂志上刊登。”

    “您是汤姆先生的朋友,而我和汤姆也是多年的老友了,按理说这事我可以直接拍板的。”

    “不过我们杂志社内部有明文条例,所以......”

    曹卫东闻弦而知雅意。

    他将手稿拿出来,递给丁平侯。

    “丁先生,这是我写的诛仙小说第一册,您可以看看。”

    “另外只要我的作品能在您的杂志上刊登出来,我愿意额外出一笔费用,全做感激。”

    按照道理来说,小说在杂志上刊登出来,是有稿费拿的。

    但曹卫东是走后门的。

    他心里跟明镜一样,知道自己要是不出点血,这小老头绝对不会刊登自己作品的。

    得到曹卫东的承诺,丁平侯脸上露出笑容,说道。

    “好,我先看看您的作品,至于劳务费用......我们可以等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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