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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四章 最高贵宾

    作品:《修仙奶爸在都市

    众人心中,都涌起不平之意。

    这位老人,一心为国尽忠,热血热泪,洒遍华夏大地。

    结果,竟然被内心最重视的宗门,捅了一刀。

    “落霞宗此举,实在是令人……唉!”鹤老叹息一声。

    他是最了解元老的人,能体会此刻老友的心痛。

    元老意兴萧索,仰天长叹一声,收起情绪。

    “老鹤,替宇锋调合好经脉,我们回去。”

    鹤老上前,双掌拍数下,松开元宇锋纠结的经脉。

    元宇锋疼痛缓解,恢复了行动。

    元老一个眼神,元宇锋低头走过来。

    “多谢先生手下留情,元家不胜感激。”元老再次拜谢。

    无论如何,他松了口气。

    像元宇锋这样三番四次没礼貌,换成别的法境高人,早就不知死多少遍了。

    元家人以及鹤老同样行礼。

    “我早说过,两不相欠。”唐天说道。

    他不算好脾气,只是懒得计较。

    元宇锋几番挑衅,他心中甚至连波动都没有。

    层次相差太大了。

    不过,这个大少爷虽然人不怎么样,却给他送来阴火和青眼石。

    正好是目前修炼所需要的。

    阴火不必说,直接让他连跨两阶,达到凝气高阶。

    而青眼石,里面蕴含的那点邪气,对他没有影响,但是却是炼体上佳的材料。

    有了它,自己的真魔八拳,可以更进一层。

    想想,还是赚了。

    吸收阴火,等于救了元宇锋;至于青眼石,则是救了元老的报酬。

    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其他的事,与自己无关。

    不过,这两个老人都是识货的。

    这次露了身手,以后这帮人天天过来,自己修炼起来岂不是很不爽。

    得重新找个地方才行。

    不能离太远,否则不方便给女儿买早餐和接送幼儿园。

    呃,时间差不多了,该回去给蓉蓉买吃的了。

    “我话已说完,再会。”

    “恭送唐先生!”

    众人齐齐行礼。

    唐天迈步走开。

    他的脚步明明不快,却瞬间到了十来米外。

    路人见到没热闹可看,早就散了。

    天渐渐大亮了。

    “宇锋,筱晴。”元老开口。

    “爷爷,请吩咐。”两人连忙上前。

    他们知道爷爷心中难过,不敢再耍小性子。

    “今天的事,不许泄露出去。唐先生很可能就住在龙山,也不要刻意去寻找他,想来他也不希望被打扰。”元老语气慎重,“但这是元家的大机缘,吩咐下边的人,整个元家要将唐先生尊为贵宾,必须提供最高规格的待遇!无论到任何一条元家的产业,一切以先生的意思为先。”

    两人一震。

    不能刻意去寻找,同时又提供最高待遇。

    简直,比家族中的大客卿还要尊荣!

    几乎等于,整个元家,任由唐天驱使!

    “老元,你也觉得,唐先生就在龙山?”鹤老说道。

    “对,所以,我元家必须向唐先生表现出诚意。”元老说道。

    “可是爷爷,有必要做到这份上么?”元筱晴说道,“万一这个唐先生,不领我们的情怎么办?”

    “我们不能擅自揣测唐先生的意图,只能尽力而为。”

    元老这话说白了就是,尽一切可能,去拍唐天的马屁。

    至于有没有效果,听天由命。

    法境高人的心思,谁敢乱猜测呢?

    “我们尽量表达诚意,却不能给先生造成困扰,其中分寸,必须要拿捏好,这件事,你们兄妹也要参与,也是个极好的锻炼。”元老澹澹说道。

    这个时候的他,镇静自若,思绪清明,似乎又变回当年那个运筹帏幄沙场纵横的铁血军人。

    “法境高人,竟然如此厉害么?”

    元宇锋语气发颤。

    他出生以来,就比绝大多数人高高在上。

    自身也并非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所以才养成高傲的性格。

    但,元家此时对唐天的态度,远远比常人对自己这个大少爷的态度,更加谦卑!

    偶遇这个男人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他的人生观已经翻来覆去,被颠覆不知多少次。

    真是世事无常!

    “我知道你还有一丝不相信,那是你没有感受到真正强者的风范,唐先生绝非寻常人。我只能说,别说是你,就算加上整个元家,与唐先生这类人,都不是同一个层次!你若犯错,整个家族就会有灭顶之灾。”

    元宇锋冷汗涔涔,连连点头。

    “我有预感,平稳了这么多年的元家,又要遇上大风浪了,”元老说道,“希望我这些小手段,能挽回一些局面吧。”

    元家兄妹恭敬答应。

    元家,从这一刻起,展开新的战略方向。

    一切,都将改变。

    “老鹤,回去吧,我那有新的白毛尖,咱哥俩好好品品。”

    “那我可不能错过。”

    二老大笑而去。

    两人都是历经数十年风雨,虽知前途危机,仍旧豪气不减。

    小区外的包子铺。

    唐天买了红豆沙馅的包子,还有豆浆。

    这个味道父女两个都爱吃。

    回到小区,一派生活气息,宁静又亲切。

    张婶沿着草坪散步,李阿姨牵绳遛狗,陈大爷带着胖乎乎的小孙子锻炼。

    远处,阳光初起,草尖滴下露珠,又是一个清爽的早晨。

    以唐天的心志,也受到感染。

    一切心旷神怡。

    然后,一只硕大的小猪佩奇映入眼帘。

    呃,应该说是画着小猪佩奇的红色宝马X1。

    舒心的感觉,顿时梗了一下。

    就像吃甜食的时候勐地咬到一块咸鱼干。

    小猪佩奇。

    红艳艳的车身。

    这就是他堂堂百劫真仙的出行座驾。

    这两大标签,以后就是他的招牌。

    唐天忽然有点没胃口吃早餐了。

    回到房间,小丫头还睡得香甜。

    唐天放下早餐,轻手轻脚地来到床边。

    蓉蓉的五官很漂亮,绝对的小美女一个。

    略有点婴儿肥的小脸上,闭着的双眼,更显得睫毛修长秀美。

    窗外洒进柔和的光,给她一头乌发边缘镀上金边。

    光温柔地抚在脸上,显得肌肤晶莹如玉。

    整个人,像个小天使,哪怕是在沉睡,也令人心里变得柔软。

    “这孩子,长得真像她妈妈。”

    唐天忍不住想到。

    凌霜已经失去音讯两年了。

    除了柳心眉知道一点内情,可以断定她仍在人世之外,其他的线索都没有。

    “看来,这阵子安顿好之后,得去趟京城了。”

    唐天作了决定。

    孩子不能没有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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