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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7章 走,带你打扮打扮去

    作品:《恋上暖男有春天

    他淡定地把碗推到我面前:“要么你自己喝掉,要么,我继续喂你。”

    “好哇,你……你竟然这样坑我。”我说,“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要这么干?”

    “你猜?”

    “我猜是的。”

    “你猜你猜得对不对?”

    我忍住把姜汤扣在他脑袋上的冲动,接过碗,说道:“行,喝就喝。”

    我抱着喝药的心态把姜汤灌进嘴里,有点辣,但是好像也没有预期中那么难喝,林书南确实放了很多糖,有种甜甜的味道。

    我一口气把姜汤喝完,咂了咂嘴,说:“这下你满意了吗?”

    “乖孩子。”他说,拿过碗站起身,“还有大半锅呢。”

    “坚决不再喝了!”我说,我现在只感觉胃里一股暖流,正在体内蹿来蹿去。

    “行,一碗也够了。”他说,“我去洗碗,还有喝了我自己的份。”

    他一转身,我在背后狠狠地对他做了个爆头的手势,他却突然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连忙收起手,作乖宝宝状,他也没说什么,顾自进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他出来,我假装跟他置气,只拿起桌上的杂志看着,没理他,他也不跟我说话,就在旁边,手托着腮,侧头看着我,看得我浑身发毛。过了一会儿,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也没什么东西。”他说,“没东西就不能看了?”

    我不再理会他,转了个身,继续看我的杂志。不知过了多久,他又说道:“衣服差不多快烘好了,准备着出门吧。”

    “等等。”我说,“鞋子还湿着呢。”

    “你先穿我的鞋子出去。”林书南说,“到街上再买。”

    林书南的鞋子比我大两个码,穿着踢踢踏踏,怪不舒服的,我才走了没两条街,就说道:“这鞋子实在是太不舒服了。”

    “要不我背你?”他说。

    “不要。”我说,“大街上这么多人,怪不好意思的。”

    他看看周围:“哪有很多人?”

    “反正不要就是不要,你要是再敢强迫我,我……我打死你丫的。”

    “行,行。”他笑着说,“你横。”

    “不过,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卖鞋子的店啊?”

    “我知道一家。”他说,“不过离这儿还有一些距离,估计要走过五六个路口吧。”

    “哦,那不远。”我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步,结果一激动,一只鞋直接飞了出去,险些砸到过路的无辜行人。冲过去捡鞋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旁边的人幸灾乐祸的小声。

    我红着脸,低着头,想躲在林书南身后,却发现林书南也在偷笑。我伸出手,狠狠地在他脖子上掐了一下,他终于不笑了。我跟在他后面,匆匆走过这条路。

    过不一会儿,林书南说:“还有两个路口了。”

    “哦,那快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

    “我背你过去。”他说。

    “啊?为什么?都快到了。”

    “就因为都快到了,所以才要趁这个机会,名正言顺地背你一会儿,要是一会儿再背你,你更不肯了。”

    “背我有什么好的。”我说。

    “比让你把鞋子踢飞出去要好。”

    “行,行,你要背,我就让你背一会儿,别太高调啊!”我说。

    林书南蹲下身,说道:“来!”我看见他蹲在地上的背影,有一种踢上一脚的冲动,不过,我当然还是忍住了。可是他一背起我来,我仿佛就感受到了周围人火辣辣的目光,虽然也许是我过于敏感,但是这感觉实在是……

    我还是假装昏迷吧!如果一个人背着另一个已经昏迷的人,这种景象应该更容易得到理解。嗯,一定是这样的!

    闭上眼睛,我便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只能感受到他走路时微微的震动,还有他的体温。

    似乎过了很久……

    “到了。”他说。

    “……”

    “莫非睡着了?”我听见他在嘀咕,我抬起头说:“没呢!”

    “你今天应该还挺累的。”他说,“刚刚是不是应该睡一觉再出来?”

    “不,我虽然之前有点累,但是脑袋清醒得很。”我环顾着四周,“右边这个就是你说的鞋店?”

    “是。”他说。

    店子不大,但是里面干净整洁,并且应有尽有,我们一走进去,店员就朝我们露出热情的笑容。

    “你穿什么?”林书南说,“恨天高?”

    “恨你妹。”我说,“我又不矮,要是穿了恨天高,岂不显得你矮?”

    “啊,可是你不能老是穿运动鞋吧?”他说,“女孩子要学会打扮自己。”

    我翻了个白眼:“别说起话来跟我爸似的,我就是喜欢穿着舒服罢了,又不是衣冠不整。要是有正式场合,我一定穿得漂漂亮亮地去。”

    “所以我不是想让你练一下吗?”林书南说,“要不然,等到了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场合,你不定闹出多大的笑话来。”

    我寻思一下,这倒也对,虽然我目前还没怎么遇到过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场合,但是,似乎这是一种必备的技能。

    “那也不用恨天高吧?”我说,“有一点点小高跟就可以了。”

    林书南满意地说道:“来,你看看这个。”

    我走过去一看,那是一双紫色皮鞋,略微带点儿跟,我说:“这个好像并不是正式场合穿的吧?”

    “兰兰啊,你非得一整年都穿休闲鞋是不?”

    “成,我试试看。”我说,“这看上去倒是挺好看的。”

    “嗯,肯定适合你。”他说。

    “不过啊,我说。”我道,“穿着这鞋,不方便走远路吧?”

    “你为什么要穿着它走远路?”林书南说,“真有那个必要的时候,我背你。”

    我试写的时候,林书南在旁边嘀咕着:“真是个实用主义者。”

    “书南。”我说,“看上去还不错呢。”

    我站起身,走了几步,说来也怪,我很少穿高跟鞋,但是穿上的感觉,却并不是不习惯。高跟鞋这东西,似乎能够自然地让人伸直脊背,抬头挺胸。尽管我看不到自己的样子,可我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是挺好看的——从小到大,常常有亲戚夸我“挺好看的”,我从来都只觉得他们在说客套话。不过这一次,林书南站在我的面前,对我说“挺好看”的时候,我觉得他是说真的。

    我走到镜子前,看着镜中的自己,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腿挺修长的,我以前从来没注意过自己。

    “这不是很好吗?”林书南说。

    “难道我以前不好吗?”

    “不,”他说,“我只是觉得,以前你的目光从来没放在自己身上,而现在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两眼放光,这很有趣。”

    我想起来,父亲的一个女性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对于现代女性来说,形象,体现的是她对自己的看法。时装、发型、首饰,这些东西,是自信增强剂,也是自我风格的体现。”

    我那个时候根本没把这话放在心上,我只是想着她不要勾引了我爸才好。

    我转过身,对林书南说:“衣服再美也不过是外在,不是吗?女为悦己者容,可我不想为了任何人而去刻意打扮。”

    “也许吧。”他说,凑到我的身边,“但是啊,兰兰,你还记得你住在我家的那段时间吗?”

    “当然记得,怎么了?”

    “我发觉你很少照镜子。”他说,“除非是不小心把墨水弄到了脸上,或者刚吃完油腻的东西,其他时候你都很少注意自己的脸。跟你待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我几乎没听你谈过胖瘦,周围,黑眼圈,眼袋,痘痘……之类的事情。那种事儿,一般女孩子都会谈论的吧?”

    “无所谓。”我说,“我不漂亮,也算不得丑。”

    “你很漂亮。”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只是想让你爱上镜中的自己。”

    我侧头看着他,我从来没想过爱上镜中的自己这回事,人美不过是一层皮而已,我是这么想的。但是,实话讲,每次看到玄晓之打扮得体,优雅出现的时候,我会知道人美不仅是一层皮,那是由内而外的体现。所以晓之化了妆,就像个女王,而洪静真却更加适合。

    “爱自己,是吗?”我说。

    林书南笑了笑:“是,这样才不容易被别人骗走。”

    “我什么时候容易被人骗走过了……”我嘟哝着,“行,这双鞋买了,不过穿这个逛街毕竟不太舒服,而且我过会儿还回家呢,还得再买双运动鞋。

    “喏,运动鞋在那边。”林书南说。

    我过去看看:“这个白的不错。”

    “白色太容易脏了。”林书南说,“我推荐这个粉色。”

    “拒绝。”我说,“粉色的穿着跟女的一样。”

    “……你不是女的吗?”

    “我只是不喜欢打扮得太女人气。”我说,“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那么,穿这双吧。”林书南说,“浅绿色应该不错。”

    “我试试……这形状并不是很美观啊?”

    “这个形状显脚瘦。”他说。

    我把鞋穿上,站起身,果然看起来脚显得很瘦,相当漂亮。

    “我品味不错吧?”林书南说。

    我看了一眼价格标牌:“确实不错,你选的都挺贵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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