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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十七章:越狱

    作品:《神手一脉

    亚林堡以西,西路军勇将多奇加足了马力,猛进数百里。他一路上遇富裕城市即烧杀屠戮,手段残忍,路过贫穷村落则效仿仁义之师,军纪严明,秋毫无犯。

    多奇的仇富名声迅速传开,得了个绰号“富屠”,也有百姓戏称其为“杀猪将军”。不过,世人口中的“杀猪将”,所制定的“两极战略”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西路军势如破竹,连战连捷,致使众多初初形成的小规模叛乱势力相继望风而逃。

    多奇擅长趁乱取胜,认为混乱是稍纵即逝的好机会。在“索卡尔革命战争”的璀璨将星中,能在敌我双方都得到好评的,惟有多奇一人。

    他精于利用城市地形和气候用兵,常常乱中取胜,以少胜多,被战士们称为“攻城獒犬”。多奇在西路战场,一度面对十倍于自己的敌人,敢于孤军深入,发动突然攻击,在敌人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接二连三地取得胜利。

    多奇的成功秘诀是“制造混乱,快速应变”。战场本就瞬息万变,而他的每一个动作,又能让局势更加混乱,而混乱对他有利。他相信自己能随机应变,他欺负别人一本正经的决策和行动套路,总是慢半拍。

    对无名誓死效忠的多奇,每次调动自己麾下大军会合,都要高声宣告:“我生平只钦佩一人,那就是我们的‘无名首相’。他的雄才大略,古今罕有;他对我的恩义,情深似海。

    “多奇无以回报,唯有不遗余力的分担首相的理想,扛起肩头的家国重担,踏平崎岖往前走。多奇愿以生命破除阻挡在通向首相铺设的光辉大道上的一切障碍。”

    多奇,青族人,青族军队首领克罗山一度最铁血的兄弟。不过,眼下他俨然成了无名最忠诚的部下之一。

    原因在于,多奇的母亲若干年前患病到首都医治缺钱,无名仗义疏财搭救,又极力笼络,对多奇母子好到不能再好,终于感动多奇加入政府军,位列其座下四大金刚之一。入伍后,他日常起居、出行、办公的待遇规格,甚至超过首相无名。因此,他对无名忠心耿耿,不惜肝脑涂地。

    首都北方,禁卫军北面将军塞门,用预先收集得来的情报,把全军都伪装成革命军。他们穿敌人的服装、竖敌人的旗帜、打敌人的口号,于北进路上伤风败俗、恶事做尽,搞得革命军在百姓心中的形象直线下滑。

    每到一座城市,塞门总要先召开一次军官会议。他在公事和私事两方面,侧重私欲,开会主要是为了命令部下满足他的变态需求。

    这会儿,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我命令你们,立刻把全城比我美丽的人通通杀了。”

    “长官,要……直接屠城吗?”一名年老的中校畏畏缩缩地问。不管是在军帐内或是营房外,他瞧着长官就发毛!何况,塞门此时正横躺在一张名贵的沙发床上,一面向部下交代任务,一面赤条条的让前面的画家作画。

    “咦~~~讨厌~~坏死了你!”塞门用兰花指比向该名将领,脸上杀气腾腾,“你这不摆明了说全城的人都比我漂亮吗?”

    “属下…不敢……”老中校抖了个激灵,裤裆一湿,尿了。他驰骋沙场多年,水里来,火里去,脑门上飞枪子,裤裆下钻手榴弹,何等阵仗没见过?自问也算个不怕死的,可碰上他们的头儿,中校心里总是直犯嘀咕,就怕哪天一个不小心让这头“阉猪”给惦记上了!

    “不敢就好。我是想让你们把城里比我美的女人全灭了,再把那些万里挑一的俊男找来供我享用。懂不?死相!”塞门嗲声嗲气,言行之间带着三分媚态、七分娇羞,好似少女怀春,叫人作呕。

    他出生于王国名门,哈多利的王室也和他们家沾亲带故。其家族势力之显赫,长年排名国内第二。资质聪颖的赛门,被认定为家族最优秀的接班人。后来,他因拿五吨黄金换得一本《封印之书》,获取神能,竟而性情大变,阴阳怪气。

    一听到长官发嗲,中校还有营内其他军官必定反胃。为了活命,他们都赶快捂住了嘴巴,没胆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其中牺牲最大的当属中校:他委曲求全,竟把含在口中的呕吐物重新吞回腹内,然后立正敬礼!“属下遵命。”他目不斜视地说,“我等这就去把城里的女人全给杀光,再为您挑出好货。”

    “这才像话。”塞门大手一挥,众军官随即出发办事……

    东西南北四大金刚作风不一,不过,四将均不负无名使命:他们以惊人速度将首都方圆三百公里内的叛乱势力一一荡平,令亚林堡周遭原已风起云涌的造反局势重归平静。

    没人希望战争,没有人,除非他丧尽天良。然而,四大金刚跟他们所带领的军队中有此特征者,不乏人在。

    墓地监牢内,查尔斯时来运转,初晓《四象神功》神奇之处。他不自觉地运功行气,气血自丹田贯通心脉再分行各处,犹如龙蛇周游运转,面临关隘,伤口即生出难忍的剧痛!这令他又从全新的武境中,回到残酷的现实——他还是那个四肢残废且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阶下囚。

    自幼养尊处优的查尔斯,深刻体会到何为“落魄的凤凰不如鸡”。陷入这般绝境,他已无力回天。

    阿烈斜视与他比邻而立的查尔斯,怎么瞧,怎么不爽!他恼于对方当了王八还憋气,沙哑的嗓门因恼火重开,飘出细微的声音痛骂美丽王子:“人妖!娘炮!你是被你师傅打傻了,还是打哑了?或是刚见识到人性凶残丑恶的一面,给吓糊涂了?怎样,以后还假仁假义不?”

    “即便天下人都负我,我也不负仁义。”查尔斯开尊口了。他视仁义高于生命,怀揣那副衷肠不放弃。

    “香蕉你个芭乐!白费了爷一番口舌,结果你还是不开窍。不过,至少你不虚伪,傻的可爱,是个难得的表里如一的蠢货。爷就喜欢你这样的蠢货,坏就坏在你是个‘伪娘’……”话里有股酸味,无名烈都身处绝境了,仍想出言调戏曾经的“挚爱”。

    王子头一回碰上有人跟他“称爷”的,还用粗口百般羞辱他。而尊贵的查尔斯对此非但不生气,竟心生敬佩,同时也为之无奈。他佩服无名烈那种百折不饶的草根精神,确实拿满口污言秽语的流氓没辙:“别跟我说,你的脑袋里就只装着这些污秽不堪的东西?”

    “你怎么一开口就是废话啊?我是流氓,我不污秽谁污秽?爷就算全身上下都软了,那两个‘巴’照样是硬的。”他撅起嘴巴,“你看,老子这个‘巴’够硬不?想怎么骂就怎么骂,骂地还是个王子。”

    王子弱弱地说:“我只能说你‘残而不废’。我们都成砧板上的肉了,你还贱得起兴,可见不是一般人。”

    “爷才不会像你这路货色那样任人宰割。你忘了爷还有一件救命宝贝吗?”无名烈贼眉一耸,卑鄙地盯着自身胯下,坏笑坏笑的。

    开头查尔斯直欲作呕,之后他忽然灵光一闪,问:“你不是还有那种疗伤妙药?”

    “没错!就是阿米奴婆婆送给我的‘救命葡萄籽’,刚好还有两粒。”无名烈两条眉毛耸啊耸地——他那仅剩的两粒葡萄籽就藏在内裤前面的口袋里。

    查尔斯面容阴晴不定,前半段雨过天晴,后半段愁云惨雾:“我们现在四肢残废,还被钉上十字架,就算有药又该如何服用?”

    “事情往往不是傻瓜想的那么简单——你那个杀千刀的冷血师傅不晓得是哪失调了,居然没折断我的左臂。也幸亏爷够牛、够机灵,忍着不动,所以关键时刻才能靠这条手臂救命。嘿嘿,都说‘男人的双手是万能的’,这话真准。”无名烈谈笑时,徒手撑出钉在左掌骨缝中的铁钉。

    即便鲜血跟冷汗涔涔而下,他兀自坚持不懈,接着用解脱的左手拔下身上其余三根长钉。钉子尽除,他两腿一软从旁倒下,一只手伸进内裤里,掏出一粒葡萄籽。

    阿烈此时亦不改好玩天性,弹飞葡萄籽,打算接住吞服。结果没弹好,险些飞出栏杆外。查尔斯不明白他脑子到底哪根筋不对,就看他单手爬过去,找了好久才找到,咽下去。

    疗伤灵药见效,无名烈登时康复完善,精神百倍!

    他像只马猴连续做了三个后空翻,摆出拍广告的架势,喊:“自 摸一条,摸出个未来!”耍宝耍够了,他凭着一身怪力硬是拉开牢笼的纯钢铁杆,然后回来拔出查尔斯身上的四根长钉,并取出最后一粒葡萄籽强塞进他口中。恰在此际,囚室走道传来两名男子地对话声:

    “这鬼地方真够阴森恐怖,不晓得头儿派我们来送饭送药给谁吃?”

    “必定不是寻常人。现在外头那么乱,说不准里面关的就是造反分子的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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