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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五五章 绍兴往事

    作品:《万羽堂契约

    绍兴三十二年冬,京口北固山,一犬一鹰伴随着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俊朗青年,在周围捕猎。由于季节和地域的缘故,青年搜寻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猎物。就在他兴致逐渐褪去的时候,树上一只寒鸦引起了他的注意。

    弦声犹如霹雳,寒鸦中箭而毙,黄犬跑过去叼起猎物,兴冲冲地赶回来在青年面前放下,摇尾邀功。

    “不错不错,有总比没有的强,完颜亮,今天咱们就吃烤乌鸦,我奖励你一只翅膀。”青年拎起猎物,收了鹰,便策马徐徐朝附近唯一的歇脚处——北固亭走去。

    “呵呵,完颜亮?”

    亭子里已经有旅人在此休息了,那人听见青年一口一个“完颜亮”的叫着,颇觉好笑。

    “喂,我说你笑什么呢?”青年栓好马,迈步进来便冲那旅人斥道。

    旅人一身藏青色连帽斗篷,帽檐挡着眼睛,就那么孑然坐着,并没有回答。

    青年摘了锦帽,拍拍貂裘上的雪,立在旅人面前,又一次喝问:“我问你话呢,你方才在笑什么?”

    旅人依然没有作答。

    “嗬,好大的胆子,你可知道我是谁么,竟敢不回我的话?”青年血气方刚,电光一闪,他手头的猎物就换成了宝剑,急急砍向旅人。

    岂料金属相碰之声刺耳,青年的一击被旅人手中的宝剑挡住了。

    青年一惊:“竟能招架住我的一击?”

    旅人迅速收剑入鞘,轻描淡写地说了三个字:“小意思。”青年恍然,忙收了武器,拱手道:“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敢问前辈是谁?”旅人褪下兜帽,露出一张清秀却又饱经风霜的憔悴面庞,他的声音不大,却能字字送入人耳:“你又是谁?”青年答道:“在下辛弃疾,自幼安,刚从北方携义军南归,现暂住京口,正等待朝廷任用。”

    “我没问你那么多。”旅人摆摆手,然后自我介绍道:“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爹、爹。”不知什么时候,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跑了过来,手里还捏着一朵小花,兴奋地叫着:“爹,爹,你快看!”

    “喔,妍儿又发现什么好东西了?”

    少女把花拿在旅人面前,微笑道:“你看,一朵花,冬天里的一朵花。”

    旅人看见这朵本不应在冬天开放,而且不大、也不算好看的小花,忽然展露笑颜,但稍后,他的笑容隐去,愁容再度占据了面庞:“你把它摘下来,那它就死了。”少女脸上的微笑也没有了,她嘟囔着嘴,仿佛长了一双颊囊:“对不起……”

    辛弃疾退后坐下来,颇感兴趣地静静看着这对父女,几乎忘了丢在地上的猎物了。

    见女儿伤心愧疚,旅人摸摸她的头,抚慰道:“不要紧的,等到明年冬天,一定还会有新的这种花开放。”少女问:“真的吗?”旅人微笑道:“当然是真的,不信明年冬天我带着你去找。”少女道:“那说定了,明年的冬天你一定要带我去找。”旅人点头:“一定,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话不算数过?”

    少女转悲为喜,这才注意到后面还坐着一个人,于是转过脸来看着辛弃疾的同时问父亲:“爹,这人是谁?刚才女儿好像听到你们说话。”旅人小声道:“他是朝廷的人。”少女一脸惊慌:“啊,朝廷的人?”旅人又笑道:“不过别害怕,看样子不是烈风令的。”

    什么烈风令?辛弃疾满脑子糊涂。他刚刚从北方南归,对体制内的组织并无了解。

    旅人告诉女儿:“他说他叫辛弃疾。”

    女儿听得这个名字,双眸一闪,再次转头看向后面坐着的青年,问:“大哥哥真是带着义军南下的那个辛弃疾?”

    被称作哥哥,而不是被叫成叔叔伯伯什么的,辛弃疾还是挺高兴的。“不错,在下正是济南府的那个辛弃疾。”

    “真的是你,想不到我竟然能在这里亲眼见到你!”少女满脸惊喜,走到辛弃疾面前,将手中的小花送给了对方。

    少女那个两手空空的父亲有点尴尬,不过他很快释然,年轻女孩崇拜爱慕青年俊杰,尤其还是个敢单骑闯营擒拿叛徒的沙场英雄,是很正常的。

    少女向辛弃疾自我介绍道:“奴家名叫沈若妍,今年一十五岁,这是家父沈天扬——”沈若妍看见父亲打手势示意,不要让她说出自己姓名,可她似乎觉得对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说出自己和父亲的名字,并不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反倒如果遮遮掩掩,不坦诚相待,反倒显得器小了。

    事实证明沈天扬的担心是多余的,不久之后,三个人就围坐着简易的火炉,烤着鸟吃了。辛弃疾折下一对翅膀,丢一只给狗,丢一只给鹰,看着自己听话有用的宠物大快朵颐,他脸上乐开了花。

    沈天扬两手捏着滚烫的鸟腿,细嚼慢咽,随口问道:“这条狗真的叫完颜亮?”

    辛弃疾咧嘴道:“是啊,完颜亮就是我的一条狗!”

    沈天扬却摇摇头:“此言差矣。一条好狗,却叫完颜亮,岂不是糟践了。”

    辛弃疾先是一愣,而后开怀大笑。

    随着三人深入的聊天,辛弃疾逐渐了解到,沈天扬一家四口,夫人是成都府路雅州人士,父亲及两个女儿都是荆湖岳州人。他们从老家来到京口,是为了找人。两年以前,沈天扬的义兄张天锋不辞而别,未曾留下只字片言,沈天扬担心他出意外,便四处寻找,一直找到了京口,但仍未发现张天锋的踪迹。

    沈若妍试着问辛弃疾:“辛哥哥,你可曾见过我的伯父?我的张伯父有这么高,和你一样壮,身背后总背一把包着麻布的长刀,乍一看可吓人了。不过他脾气特别好,和看上去的并不一样。”

    辛弃疾哪里见过张天锋,只能摇头。

    沈若妍颇有些失望:“才想起来,你是刚从北方来的,怎么可能见过张伯父,唉……”

    沈天扬叹口气道:“尽人事听天命吧。”其实他知道义兄不辞而别是为什么,他还是尽量安慰自己,相信凭义兄的本领,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的。各人有各人的命,事到如今,他也帮不了义兄,还不如多关注关注眼前。想到这儿,沈天扬问辛弃疾:“敢问辛兄弟此等武艺,师从何人?”

    谈到自己的师傅,辛弃疾颇为自豪:“不瞒阁下,在下恩师乃是金台先生。”

    “喔——”沈天扬眼眸一亮,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不过转念一想也是,拥有一身能单骑突入万军敌营,擒拿叛贼全身而退的本事,早年没有名师指点也不太可能。想罢,沈天扬道:“辛兄弟名弃疾,倒让我想到了一位古人。”

    辛弃疾成竹在胸,问:“可是霍去病?”

    沈天扬微微一笑,忽然起身吟道:“胡马南下境不安,乡勇蹈火救国难。郡兵奔走雁门关,雕鞍驰射驱楼烦。兵马屯,鸡鹿塞,皆枕戈,只待旦,校尉欲擒右贤王,长水胡骑计用间。狼毒肆野伏兵出,鸣镝声起单于现。苏建将军血路走,马革裹尸不遂愿。骠姚千里越祁连,侠骨香泽留居延。轻骑披靡踏王庭,狼居胥上有遗篇。国母王族缚成行,汉军袍泽腻牛羊。佳酿倾河甘同饮,从此肃州称酒泉。”

    辛弃疾听完,血脉偾张,不禁扺掌大叫一声:“好!若我能率大宋铁蹄再踏狼山,辛某此生无憾!”

    沈天扬道:“沈某恰好今日带了两口宝剑,一口是我的佩剑,另一口则是神匠石冠双所铸,乃是他的封山之作。石神匠对此剑颇为得意,故而借自己名在剑脊处蚀刻下‘冠军’二字。此剑珍贵,沈某只是随沈携带,却从未出鞘。今日以一招结识足下,依我看来,辛兄弟的佩剑并十分出彩,配不上你这一身豪气。而‘冠军’又可令人想起先汉冠军侯骠骑将军,霍将军之名与辛兄弟相仿。沈某以为,不妨就将此冠军剑送与足下。”说着,他将身后一只长长的木匣拿到面前,打开匣子取出一柄紫檀木鞘,铜装玉具的长剑来,双手托起奉上。

    辛弃疾倒也不推辞,接过细细端详一番,随即拔剑出鞘,只见剑身三尺,地黑刃白,八面研磨,颇有古风,借着炉火反射,寒光闪闪,摄人心魄。辛弃疾轻触剑身,但觉宝剑剑刃犹如一把钢锯,几乎一擦便能割开皮肉,锋利无比。他竖举长剑,看见剑脊蚀刻篆书“冠军”二字,霸气尽显。辛弃疾叹道:“真宝器也!”随后,他收起剑,拱手称谢:“谢前辈赐剑!”

    沈天扬道:“宝剑配英雄,天经地义,何须称谢。”

    这时一直啃着鸟架子的黄犬完颜亮忽然吠了几声,北固亭内的三人下意识地朝完颜亮叫的方向看去,却见一名红衣如火、貌美绝伦的女剑客稳步走来。

    辛弃疾认出女剑客,唤了声:“林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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