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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章 这不是“订婚戒指”!

    作品:《巧合女神

    土拨鼠走后,我拉着天竺在小花园里散步:“忙了这半天,还没有吃饭呢,你呢,吃早饭了吗?”

    天竺对吃饭没什么兴趣,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不要转移话题,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话呢,你怎么又跟土拨那家伙勾搭上了?”

    “什么叫勾搭啊,说的真难听,而且干嘛还加一个‘又’字,好像我经常干沾花惹草的事情似的,我跟你说,她现在也是我的助手了,你们两个以后就一起跟着我吧。”

    “什么,你要我跟那个闷蛋在一起共事吗?”

    我“嗯”了一声:“她是个好人,你们以前没有接触过吗?”

    “在无罪场她可是标名挂号的难相处啊,跟她一起共事的难度系数为十,这是大家公认的,话说回来,刚才土拨那家伙对你笑的可真甜啊,估计在整个无罪场都没有人受过这个待遇,老大,还真有你的!”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根本没有认真的对待过她。”我见小花园当中有一个白色的秋千椅,拉着天竺坐了过去,用有点感慨的语气跟她说道:“在人生的舞台上,能够站在聚光灯下的人,能够手握话筒的人,毕竟都是少数,大多数人还都是默默无闻的在充当着自己配角的身份,你扪心自问,是否太过关注那些被光环笼罩的人,是否无视了那些没有光彩的人,你对待他们的态度是否有着天壤之别,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那些原本就自觉卑微渺小的人会对你有好感吗?”

    天竺大概以前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我看到她沉默了良久,知道她听进去了,这个二货姑娘虽然平时办事大大咧咧的,但是好歹是南山馆人,悟性还是有的,于是我点到即止,转换了话题:“那么,咱们去吃早饭吧,这里的早饭几点钟结束?”

    天竺笑道:“这里的自助早餐据说非常高级而且很丰盛,早餐时间是到十一点,毕竟都是来这里度假的,没有人会起的比鸡还早。”

    我看了看表,已经九点多了,那些去无人宫的人应该也已经出发了,我们正好可以自由自在的去享用早餐,于是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土,因为这个秋千椅有点脏,带着天竺缓步穿过被晨露装点得晶莹剔透的树丛。

    到了餐厅,举目望去仍然有不少食客在悠闲地享用早茶,但是昨天晚上一起吃饭的那些人已经不在了,我和天竺从餐厅门口处用早餐券兑换了餐盘,走了一圈之后,盛了一碗皮蛋瘦肉粥,拿了几个小汤包和两根煎香肠,又夹了一些看起来很别致的小菜,天竺似乎不饿,只是拿了一杯果汁,就跟我一起坐在一个靠窗的清净角落里用餐。

    我很久之前养成的习惯,吃饱了饭才会去干别的事情,于是在天竺的注视下,我一趟一趟的去取食物,完全吃不下了之后,才端着一杯珍珠奶茶坐回了餐桌,这时候已经将近十点了。

    天竺抿了一口果汁:“老大,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你跟土拨最谈得来了,因为你们两个都是不折不扣的吃货,我观察了一下,你刚才吃了一碗皮蛋瘦肉粥、一碗鲜虾鱼片粥、一碗小馄饨、五个小汤包、两个小香肠、三片火腿肉、两块玉米、两个煎荷包蛋、一勺玉米仁、一勺盐水花生、一勺水果沙拉、还有各色小菜若干,哦,对了,你刚才还盛了一碗什锦炒饭,尽管没吃完!”说罢看向我剩了半碗的炒饭。

    我见状端起碗来,把那半碗炒饭划拉进嘴里,然后说道:“满意了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细心了。”

    “再不细心一点,我助理的位置都要不保了不是吗?”天竺很俏皮的回答道。

    我心里明镜似的,天竺这个二货姑娘没什么心眼,有什么心事就直接摆到了脸上,她这是担心我收了土拨当助理就会冷落她,可是我们邻桌还有一位女士在用餐,她这么像念菜谱似的一念叨,那位女士偷偷回过头来用异样的目光瞟了我一眼,我心中不禁哀叹了一声:“看来这二货姑娘真是二得没救了!”

    等那位女士走后,我们周围的桌子都空了出来,我见四周没有了外人,就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放到餐桌上:“你看看这是什么,你是咱们南山馆人,应该认得。”

    天竺拿起来看了看,那是两枚如同蓝宝石材质的指环,辨认了半天,很认真的说道:“看着有点眼熟,这到底是什么,订婚戒指?”

    “订你个大头鬼啊!”我忍不住脱口而出,对这二货姑娘没什么可客气的,反正她也不在乎:“这是咱们南山馆人之间才可以使用的‘血契戒指’,可以让人心意相通,你既然是我的助手了,那么用一下这个东西以后办事方便些,当然这也要看你自己的意愿,你要是不用我就把它收起来。“说罢从她手里拿过盒子。

    天竺眼望向窗外,深思了良久,喃喃自语:“要定下血契关系吗?”,然后对我斩钉截铁的说道:“我不要,我怕疼!”

    我听了疑惑的问:“什么意思,怎么还疼?”

    “这种血契戒指我听说过,据说要浸到鲜血里让它吸收血能,好像一次要吸收500cc的血液,那我岂不是要割一袋子血出来吗?”

    我眼珠子差点掉出来,心说这种谣言她是从哪听来的,看来先得帮她补习一下南山馆的科普知识,于是便说:“这种缺心眼的使用方法是哪个比你还二的人教给你的,血契戒指要吸收血能不假,可是并不需要浸透鲜血,只需要戴在手指上就可以了,佩戴一个星期之后,戒指的颜色会由蓝宝石色变为红宝石色,这时候使用的双方互换戒指,再各自佩戴一个月的时间,戒指中的血能就会释放到另一个人身上,等到血契戒指变回原色,血契就完成了。”

    天竺仿佛松了口气,笑道:“就这么简单,那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说罢,拿起一枚戒指就套在了手指上,然后又问:“那么这种血契关系到底有什么用呢,你说这个能让使用者心意相通?”

    我心中不断的告诫自己:“跟天竺相处,一定要把自己的神经变得麻木一些。”这二货姑娘还没明白什么叫“血契关系”怎么就把戒指戴上了,况且怎么是我请求她了,这件事情明明受益者是她。

    我喝了口奶茶,因为我发现这种饮品能让我冷静,又做了几次深呼吸,努力的让自己淡定下来,然后继续向她解释:“所谓血契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拉近双方的距离,这在团队合作的时候尤为重要,定下血契关系之后,可以通过一个极细微的眼神或者动作就够领会对方的所思所想,在语言沟通方面,也能有很大帮助,甚至能够做到无极沟通。”

    天竺听完了之后,连连点头:“我明白啦,就好比是在对方的身体里建立了一个大使馆,能够增进友谊,强化沟通是吧?”

    还别说,天竺这家伙虽然平时大大咧咧,有些话还真能说道点子上,她刚才的比喻非常恰当,这甚至就是当初南山馆研发血契戒指的初衷,于是笑道:“真聪明,你的智商偶尔玩一玩跳高,还真让我叹为观止。”话一出口有点后悔,这话好像不是在夸她。

    幸亏天竺没有细琢磨,只是把手掌翻来覆去,赏玩着戴在中指上的戒指,我拿起盒子里的另一枚戒指,觉得如果向她一样都戴在中指上,别人看了可能会引起误会,于是试着戴在食指和无名指上,但不是太松就是太紧,于是没办法,也只好套在了中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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