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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百六十章 碧玉坠子(2卷)

    作品:《人鱼嫁到:男神束手就擒

    翠莲知道,陆家能说服陆修煜的只有陆老爷子。平素,不肯喝和公公有交集的翠莲,为了儿子的婚姻大事,只好垂下脸,在梳妆镜前梳洗了一番,给公公炖了银耳莲子粥,端着上了阁楼,门却是虚掩着的,这可不是老爷子的作风,翠莲迟疑了一下,平心静气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见没有动静,就轻轻挪开门,走了进去。

    再说陆修煜让阿杜开车拉着自己直奔海琉在城市中心的住宅楼,气喘吁吁去敲门,出来的却是苏白,“海琉呢?她让我在民政局等了一个半小时,她人去哪了?告诉我化妆一下,结果,人化妆没了!”

    苏白心里颤了一下,很快镇静了,“哦,陆修煜,我真的不知道,她去哪里。我刚从杜南茜的画廊回来的,不信,你问问杜楠茜。”

    因为紧张,看到陆修煜找不到海琉那张焦虑的脸,苏白不由自主地醋意汹涌。陆修煜啊陆修煜,你哪里知道这世上还有个女孩,在为你等待?通过几次接触,苏白已确定,陆修煜就是当年走散的陆朗,虽然她没看到陆修煜后背脊椎骨上的红痣,她脖子上戴着的有白兔的玉坠,和爸爸留给她的一模一样。

    苏白不能出卖海琉,她是自己亲密无间的姐妹,还有她是不希望陆修煜见到海琉,一辈子也别见面才好。在喜欢,深爱的人面前,每个人都是自私的,爱情本身就是私有财产,苏白再心宽体胖,也不可能和另一个女人分享同一个男人的爱。

    陆修煜找遍了犄角旮旯,甚至连洗手间都找了,也没看到海琉的一根毫毛,陆修煜将拳头狠狠地砸向墙壁,手背上立即流了血,吓得苏白一阵眩晕,她是最怕见到血,十岁那年,那场火灾,父亲为救她和哥哥苏泽,被坍塌下来的檩木砸得满脸是血,苏白当场吓昏过去 ,从那以后,只要见到血,就眩晕,呕吐,抽搐。

    苏白没站稳,一个趔趄栽倒在陆修煜的怀里,“喂!苏……苏白,你醒醒。”手足无措的陆修煜把目光投向阿杜,“这可怎么办?阿杜,啊?我没经历过……”

    阿杜知道苏白是对血敏感,有恐惧症,就让陆修煜把苏白放躺在床上,阿杜掐苏白的仁中,苏白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醒了。”

    醒了的苏白,想找到陆朗的印记,小时候,苏白就怕见血,有一次,陆朗和她一起上学的路上,苏白摔了一跤,右腿膝盖下面破了,流血了,苏白闻到那股血腥味,立即晕了过去,陆朗喊了她老半天才醒,将衣襟撕了一条,给苏白包扎上,苏白才算安静下来,那时候,陆朗就记住了苏白丫头,有恐血症。

    今天,陆朗怎么一点没有反应?他是不记得了,还是失忆了?

    一场火灾,扯掉了他们在一起的线,各奔东西,这中间的十年,发生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苏白又哪里知晓。

    心不知为什么,莫名的疼痛,她多么希望面前的陆朗不是陆朗,他就是不折不

    扣陆修煜,与陆朗没有一毛钱关系。

    苏白忍住泪,贴近胸口的碧玉坠子,也有心灵感应似的,在靠近她灵魂的地方,挣扎着,弹跳着,不安地像一只梅花鹿,要冲出栅栏,重回大森林。

    每晚,她在临睡前,习惯了将玉坠摘下来,握在手心里,久久地凝视着,摸索着,就像面对着陆朗一样。可以说,父亲走后,母亲又疯疯癫癫了,哥哥又忙,这条玉坠成了苏白形影不离的伴侣。

    有什么心里话,苏白都会对着玉坠,倾诉。这份对陆朗的相思,沉甸甸的,雨季一样笼罩了苏白,整个青葱岁月。

    她在男生眼里,是冷傲的美女,她的心关的紧紧地,不向陆朗以外的异性打开。

    眼前的陆修煜,你到底是不是陆朗呢?

    苍天啊,大地啊,谁能告诉我,陆修煜是陆朗吗?

    那么,陆朗为什么要改姓呢?陆家势力强大,陆朗又是多少人瞩目的人物,怎么可以随便改姓呢?

    不不不,陆修煜就是陆修煜,他不是陆朗,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幻觉?

    苏白也希望是幻觉,仅仅是一个白痴的想象,她想起那些诗人的杰作,他们总喜欢意淫,用抽象思维起奸杀这个世界的一些人和事。苏白也在怀疑,自己也患了诗人的通病:轻度抑郁症。

    苏白望着陆修煜那张焦急的脸,那张生动有内容的面孔,眼前晃荡的是儿时的一幕幕,可陆修煜对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吗?

    他的目光冷峻而陌生,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这是曾和自己心心相许的陆朗吗?他的玉坠虽然是个凭证,他脊椎骨那颗红痣更是一个有力的解释。问题是她苏白没法去验证,陆修煜背上是否长了一颗豆粒大的红痣。

    “你醒了,苏白。这样子也怪吓人的,好了,我要去找海琉了,假如你有海琉的消息,麻烦你在第一时间给我电话。喏,这是我的新号码。”陆修煜从公文包里找来一张纸,将手机号码写给了苏白,抬腕看看天霸表,“阿杜,走吧。”

    “少爷去哪?”阿杜之前想称呼陆修煜总经理,被陆修煜制止,老爷子身体硬朗,目前还掌管着如意集团的大方向,大动作,在董事会没有正式认命陆修煜做总裁之前,陆修煜不想张扬,只让手下的人,叫他少爷。

    其实,这少爷令他很不舒服,终究是国情使然,陆家在这里名气很大,陆修煜是很低调的人,少爷这个词儿让他膈应,但不久也习惯了。

    他扫了一眼面色憔悴的苏白,“你保重,我们走了。”

    “少爷,去哪?”

    阿杜又不合时宜的问了句,陆修煜眼神升腾一层雾霾,不过,瞬间就清澈了。“去该去的地方。”转身朝外大步流星奔去。

    苏白挣扎着坐起身,内心油火的煎熬了一阵,她决定还是对陆修煜说出海琉的去处。

    可为了海琉那份收

    留之情,苏白只告诉了陆修煜海琉在南方,某某城市。

    陆修煜上了车,阿杜开车。立即给海琉拨了电话,被告知此号码是空号。

    “海琉,你疯了,到底想干什么?难道我陆修煜对你不够爱吗?”陆修煜狠狠将拳头砸在座背上。“开车!去浙江!”

    阿杜舔了舔嘴唇,陪着小心地问:“少爷,你这样找,不是大海捞针吗?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阿杜卖了关子。

    “你少给我来弯弯绕额,有话就说,有屁就放。”

    阿杜转过头,眼睛对着陆修煜,“少爷,陆军二爷那边突然间没了动静,眼看着董事会就要开了,我怕……二爷使绊子,这关键时刻,您儿女情长,不太好吧?”

    陆修煜望向车窗外,老爷子是有心培养自己,成为陆氏集团接班人,二叔有野心要坐陆氏集团的江山,也情理之中,自己的亲人,还有几个?说实在的,陆修煜对陆家产业不感兴趣,可老爷子和母亲将他送到一流的大学攻读商业金融房地产专业学习,为的是什么?

    “少爷,你真的爱海琉吗?”

    “还用质疑吗?都要领结婚证的了。”

    阿杜缄默不语,车轮擦过地面,发出噗嗤声,一踩油门,冲了出去。

    苏白既然知道海琉的去处,那海琉就会把新号码告诉苏白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去海琉下榻的那座城市。

    桃源镇最大的亮色,不是饮食小吃,而是当地人的民族服饰,这里积聚着好几个少数民族的男女,有白族,羌族,侗族,海琉对风味小吃很爱,可女孩子的爱美之心勾起她对,这地区女子服饰的极大兴趣。

    白族女孩的皮肤天然的白,她们出门喜欢戴着一种民族头饰,穿着白族才有的五颜六色的裙子,海琉在集镇上,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欣赏着白族人摆出来的服饰,项坠,手镯,木梳,哇!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磁场,海琉不懂白族语言,用手比划着,摊主们还好猜的差不多,一路下来,苏白给的大帆布包塞的满满的,木梳,镜子,手镯,还有木质的漂亮耳环,女人的小矫情,在衣服摊前,海琉选了两件裙子,天蓝色的裙身,四边鎏着粉色花框,来到一个藏族人的摊位前,海琉没想到,黑黢黢脸膛的藏族汉子,会将一条洁白的哈达围在海琉的脖子上,兴奋的海琉,上前拥抱了藏汉。

    藏汉也很开心,又馈赠给海琉一只藏族用的茶油壶,木质的,外形精美,做工考究,上面镌刻着一段藏文,海琉看不懂,打着手势问藏汉,这上边写的是什么意思?

    藏汉打了下手势,后来觉得海琉不会明白,就把摊位上的一个本子拿来,用油笔写下一句话:西藏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彩,这里是人间天堂。藏民欢迎你,远方的朋友。

    哦哦,热情好客的藏族同胞,海琉是第一次零距离和藏民接触,新鲜,刺激,而又充满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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