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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章 山中遇险

    作品:《圣兽奇缘录

    大山是慷慨的,四个孩子的欢声笑语不时回荡在凤尾山中。这里也洒落着无数野兽和猎人的鲜血,见证了一次次收获的喜悦。凤尾山,养活了山下无数的村民,可是又有几个懂得感恩呢?

    光阴似箭,当年的孩子出落成翩翩的少年。张福生已经十岁了。这几年,他并没有放弃难受的体能训练,只是在大山某个角落偷偷的进行。也许是继承了父亲的谨慎,他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一切。

    “阿生,明天还在这儿碰头,别忘了带好工具呦。”其他三个少年在村口向张福生告别。

    当年的四个孩子,如今都长大有了力气,开始担起家庭的责任。每天清晨和傍晚他们都要去山中砍柴,白天则一起跟在大人后面学习并帮忙捕猎。捕猎的经过,就是少年们最快乐的时光。

    第二天清晨,少年们在村口集合。

    李震一袭青色长衫,戴着四方冠,的确是个书生模样。他父亲读过不少书,教过他一些礼仪,李震挺喜欢,学起来也快,气质变的越来越好。

    孙玉德则是普通的黑裤黑褂,几年时间,也许是少年的腼腆,他变的有些沉默,只有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放得开。

    公孙笑穿着结实的麻布裤,上身只随意披着一件兽皮坎肩,强壮的肌肉隆起,仿佛是个成年人。他腰间别着一把瘦长带血渍的刀,既能砍柴,又能捕杀野兽。

    张福生则是一身白色长袍,脚蹬一双银色蛮靴,腰间特制的口袋插着两把匕首,一大一小,和父亲的同一制式。虽然他年纪最小,反而是长得最英俊的一个。

    “好长时间没一起玩了,今天咱们四个去打猎吧。本事咱也学的差不多了,今天练练手怎么样?”张福生道。

    “好主意!凤尾山常打猎的地方咱们闭着眼睛都知道,这次就往深处走走。要是咱哥几个能弄死大点的野兽,回家也有面子啊,哈哈!你们说是吧。”公孙笑赞同道。

    “我没意见。”孙玉德也附和。

    “要是练手还是在近点的地方好,万一有大型野兽窜出来……别出啥危险。”李震一皱眉头。

    “哼!能有啥危险?这么胆小能干成什么事!书呆子,怕危险你就别去了,咱们走!”公孙笑有些不满。

    “唉……别……我跟你们去就是了。”李震无奈一声,只能快步跟上队伍。

    仲春时节,绿草吐香,有些野花早早开了,各种野兽的出没变得频繁。欣赏着美丽的山景,沐浴在阳光下,四人的脚步格外轻快。不知不觉,他们来到了一处空阔的草地。

    “哎呦,你们谁还记得路,我有些迷糊了。”公孙笑道。

    “放心吧,每隔一里我就用箭矢刺穿一棵小树,箭头指着的就是刚才来的方向。迷不了路的。”张福生道。

    “那就好,说实话我现在不看太阳已经分不清方向了。”李震有些惭愧。

    “早晨没吃饭呢,我有些饿了。”孙玉德道。

    其他三人也是同样的情况,决定找点东西垫垫肚子。

    四人分头行动,专门搜寻小一些的野兽。

    “快过来!这有个兔子窝!”公孙笑高兴道,“快找找其他地方!狡兔三窟,都仔细点!把洞口都找到,哈哈,有兔子肉吃啦!”

    约一刻钟,四兄弟在附近陆续发现了五个洞穴,每个洞穴周围的野草都十分茂盛。

    公孙笑在其中一个洞口设好圈套,然后与兄弟们守住剩下的洞口,捡来一些干柴,淋上点水,开始点火。“好浓的烟,不过,越浓越好,哈哈。”公孙笑使劲往洞穴里扇风,全然不顾已经乌黑的脸,“兄弟们,加把劲,一会就吃烤兔子了!”

    其他人照做,不一会儿,在设好圈套的洞口就有长耳兔逃出来。“公孙老大确实有几分能耐。”张福生瞥了一眼圈套中的长耳兔,已经有六只了,不禁暗暗赞叹公孙笑的本事。

    “差不多了,咱们吃兔子去!”公孙笑大喊一声,停下手中的动作,熄灭了火种,开始和兄弟们做准备工作。

    在一条小河边剥好兔子,公孙笑送给兄弟们每人一张毛皮。“谢谢公孙兄,可惜了,如果是秋冬季节,这张毛皮也能卖一个银币。”李震惋惜道。

    “可不是呗,不过咱现在的任务,就是吃兔子!其他的先别说了!”公孙笑笑得很灿烂,同时满怀希望地看着孙玉德。因为孙玉德喜欢随身携带佐料,而且他的烧烤手艺的确出彩。

    长耳兔很肥,烤着火甚至有油留下来,撒上盐和其他调料后便发出“辟剥辟剥”的声响,香气弥散在整片草地上。

    四兄弟大吃大嚼一番,直呼过瘾。吃饱了,便躺在草地上闲聊起来。

    “玉德兄的手艺真是没说的,要是天天能吃上这么美味的烧烤那该多好!”李震依旧回味着烤兔肉。

    “行了,从吃饭开始就夸我,我都臊得慌。”孙玉德有些无奈。

    “嘿嘿,好吃当然要夸了。行了,不说这个了,三位哥哥,咱们准备打个什么样的野兽,你们心里有谱吗?”张福生问道。

    “这个……呃……我想的是捉一只尖齿羊,它体型够大,不过就是跑的太快,而且逼急了还会咬人,那要一口下去……”公孙笑有些犹豫。

    四人都开始思考目标,第一次行动,一定要够面子,所以要有点难度,但……也得保证安全呐。

    四人正沉默,忽然听到一阵嘈杂的“咕咕”的叫声。

    “野山鸡!”四人同时激动道,“最好能活捉!这可是摇钱树啊。”李震说道。

    “还用你放屁!大家赶紧想办法!”公孙笑低吼一声。

    野山鸡体型大约是家养鸡的二倍,它的身上的羽毛能卖个不菲的价格,不仅可以做冬衣,还可以制成漂亮的扇子,大点的甚至可以做成笔,用途不少。而最受欢迎的是它的蛋,一斤就能卖一个银币,清流镇上就有专门收购这种蛋的店铺,然后连夜送往附近的大城市。若是能捉上十几只雌性的野山鸡豢养起来,那根本不需其他劳动就可以过上富足的生活。

    “实在捉不了活的,死的也行!”公孙笑咬了咬牙,“谁想出办法来了?”野山鸡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多疑。它们警惕性十足,即使熟练的猎手也未必能活捉一只。与家鸡相比,野山鸡会飞,并且十分敏捷,这也是令少年们十分头疼的事情。

    “野山鸡有一大群,就在草地中央呢!可能刚才咱们声音太大惊到了它们。”孙玉德死死盯着那群野山鸡。

    “这样吧,兄弟们,这么一群野山鸡,谁捉到几只算谁的本事行不行?咱们突然冲过去,它们一时半会儿肯定飞不起来,怎么样?”公孙笑急促道。

    “好,不过先别急着放箭!哪怕能抓到一只活的就赚大了!”李震道。

    四兄弟稳了稳心神,然后齐齐爆出一声大喝,冲向了野山鸡群。

    果然,受到惊吓的野山鸡群只是“咕咕”声更响了一些,听到一阵扑腾声却没见几只飞起来,多数是在草地上漫无目的的四处乱窜。

    “我看你往哪里跑!”公孙笑一马当先,扑向离他最近的一只,可那只鸡稍稍一转方向,让公孙笑的右手抓了个空。

    张福生也尽了全力想捉一只,甚至有一次都抓住了野山鸡的尾巴,但那只鸡竟然猛地发狠用力,只损失在张福生手里几根羽毛。

    “我还就不信了,”张福生的怒火被点燃了,死死盯着其中一只穷追不舍。其他三人漫无目标地追了一阵,也开始认真只追其中一只。

    过了约半个时辰,张福生已经气喘如牛,而在前面逃窜的那只野山鸡速度却丝毫不减。张福生有些郁闷,暗想我训练如此艰苦,难道还追不上一只鸡?那只野山鸡却更加郁闷,大哥你干嘛追我呀,难道长得好看也是一种罪?我的羽毛都跑掉了四分之一了,我今天飞的路都没有跑的长,太惨了!

    张福生停住了,深呼吸了几下,迅速拔出腰间的小匕首向前甩去。

    “锵……”一声脆响,匕首插进了野山鸡旁边的岩石,吓得那只野山鸡尖啸一声,改变了方向继续奔逃。

    “看来,只能胜之不武了。”张福生暗叹一声,摸出背后的长弓,捏起三根箭矢,都搭在弓弦上拉到满,心中计算着野山鸡的距离,然后猛地松手。

    “嗖……”箭矢带着破空声射出,终于其中一根命中目标。若是这只野山鸡能说话,恐怕要大骂张福生作弊了。

    笑呵呵地提起野山鸡,张福生满意的掂了掂,突然变了脸色道:“我跑哪去了?”张福生环顾四周,只见周围尽是陌生的环境,不由心中着急,大喊道:“公孙大哥!震哥哥!玉德兄!你们能听到我吗!”四周静悄悄的,连个回声都没有,放眼望去只是一片更大的草地。

    “不能慌,”张福生安慰自己,“如果村里发现我们不见了,肯定回来找我们,只要活着,就一定能回家!”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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