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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2章 香山别墅

    作品:《都市异能王

    金龙的身体就排在那根最长的恰如北极星位置的石钟乳上面,头部向下,张着大嘴,嘴里的龙涎一滴一滴的向下淌着,就落在下面的小水潭里,慢慢的将小水潭灌满了,金龙从上面飞了下来,潜在自己所造成的龙涎中,隐没不见了。

    “旅客同志们请注意,本次列车的终点站京城站已经到站,请您按秩序下车,祝您旅途愉快,一路顺风。”列车的广播员用甜美的声音不住的广播者。

    我被惊醒过来,原来我竟然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刚才做的是一个梦。

    我揉了揉眼睛,起身随着人流向外走去,心里想着刚才梦里的事情。虽然是梦,但是也多少让我的心里惊诧了,因为它给了我太大的启发。

    我的梦不止一次的被证明是那么的正确,梦想成真对我从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就让我觉得刚才的梦实在是大有深意了。

    难道那个小水潭中的水,竟然就是传说中的龙涎吗?怪不得它粘稠滑腻,就像有生命一般,原来还有这么一番来历。

    听说龙涎壳时可遇不可求的异宝,在古代的修道者看来,服食龙涎不但可以治百病,甚至可以增加百年的修为,对肉身成道,羽化登仙有着极大的助力。

    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也说,龙涎,可治百病,服之,身轻体健,足有返老还童之效,每日服之,得享百年而若儿童,一生无病缠身之苦。属性温润,得之必用醋栗盛之,不可令见阳光也。

    到底那是不是龙涎呢,如果是我可就发了,想了想不敢确定,还是等回去请教陈笑天吧。

    下了火车后,我又一次站到了京城的大地上。

    这是我第二次来京城,虽然是仅仅的来了几天,但我对京城已经没有了陌生和拘谨的感觉,就像回到自己的故乡一样的亲切和自然了。

    京城就是这么一座城市,让你很自然的就会把它当作家,当做你的第二故乡。

    这好似京城的伟大之处,可以包容任何的人,可以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融和进去,让你觉得自己成了京城的一员,没有任何的隔离感。

    京城的包容和忍耐,京城的涵养和博大,都被表现的淋漓尽致。京城作为世界大都市,该做的,他都做到了,甚至做得更好,至少要比纽约和伦敦之类的做的要好得多,我始终这么认为。

    又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去了一家叫百里香的饭店吃了饭,然后出来打算回学校。

    刚要上车时,忽然想起李卫和杨坤交待我的事情,于是我就没有上车,决定先去办他们交待我的事情。

    受人之托,必将忠人之事,这是我的一贯原则,答应了就是答应了,绝对不会反悔。何况那两个人已经西去,我可不想骗死人,要是遭到死人的追杀,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向一位老人打听了一下去香山公园的路,又点了点剩下的钱,还有不少,挺够用的,于是我坐上直达香山公园的汽车,一溜烟的直奔香山公园而去。

    香山是京城很有名的旅游风景区,尤其是香山红叶,更是京城著名的十六景之一,中外知名。我来到香山公园之后,买了门票走了进去。

    现在正是红叶将红之时,所以游人如织,摩肩接踵,就像逛农贸市场一样,好不热闹。

    买的红叶醉翩翩,留得花枝郎不愿。

    我嘿嘿笑了几声,现在的人们,完全把旅游的意义都丢掉了,或者说是领会错误了,旅游为的是心情放松,为的是增长见识,为的是陶冶情怀而已。

    我所崇尚的旅游不外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境界。但是现在的人们,好像不拥挤在一起就不是旅游,但是拥挤在一起怎么能更好的体会到旅游的乐趣呢?我深深的不明白。在我看来,一天下来,除了累得要命外,若问收获,却一概不知,这种旅游不叫旅游。

    这种旅游是最为可惜不过的,我深以为戒。

    当然,这种事仁者见山,智者见水,也做不得定论,聊发一言,博君一笑耳。

    我夹杂在游人中,别的收获没有,倒是出了一身的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幽静之所,喘了一会儿气,然后打听香山别墅的所在。

    问了几人全说不知,我不禁焦急起来,幸好一白须老者经过,我才知道了别墅的所在位置,谢过老者之后,我急匆匆地赶往香山别墅。

    一路上顾不得游山玩水,也没那心情,只是嘈杂的人声和摆脱不掉的人流已经把游兴败坏贻尽,现在我的心情就是早点办完事,然后早点回学校去见青文和黄燕,于是只是低头赶路。

    其时,已是下午三时,日已西斜,我站在香山顶上,望着西下斜阳映红的红叶,倒是看了好一会。禁不住吟出了:“翩翩红叶飞,妾念情郎,几时归寒院。”的词句,想起古人情怀,一时倒也感慨不少。

    香山别墅位于香山南麓,掩映一片苍松翠柏和奇花异草之间,古木苍苍中露出别墅的一角,但是显得清静优雅,幽静的紧,很有一种世外桃源的味道。

    我顺着小路走过去,那条小路甚是难走,只有一米宽的路中心还勉强行走,但是也并不平坦,坑坑洼洼,异常难行,其余的地方,更是些奇峰怪石了。

    我跌跌撞撞的走向别墅,因为从没有走过山路,所走的很是吃力。

    好不容易来到别墅的前面,一看,别墅在远处看小巧玲珑,等来到近处,却也显得气宇不凡,带着壮阔的气势。雕梁画栋,勾檐走缝,颇有古风,一点也不象现代的建筑,是一件仿古的作品,设计这座别墅的人,不是等闲之辈。

    我无心多看,径直向大门走去,很有礼貌的敲门。自从被青文惊吓以后,我落下了一个毛病,进门就敲门,有时候进自己的房间也敲门,这都是拜青文所赐,不过这个习惯不坏,我也就保持了下来。

    敲了十几下没人理我,看见那门虚掩着,我就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我干一踏进院子,就被吓了一跳,只见在不大的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只体型特别巨大的狼犬。

    我小心翼翼的走近去看时,发下那些狼犬都已经流血而亡。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大部分的狼犬,都是被人打在脑部,然后是一击毙命的。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是什么人这么厉害,竟把这么多的狼犬全部打死,真是狂得可怕。

    我的吃惊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些狼犬可不是简单的狗,他们几乎可以算是狗类中的霸主了,这种狼犬,在介绍中,是可以和美洲豹搏斗的动物,只此一件事,就可以证明他们的凶猛了。

    这种狼犬性情凶悍,体力过人,而且牙齿极为锋利,如果被它咬住,不被撕下七斤八斤的肉来,决对没有脱身之理。

    这种狼犬,有一个极为威风的名字,叫做海东青,和一种鹰的名字相同,又一次证明了它的强悍。在过去的十几年里,甚至是现在,这种狼犬一直在部队服役,并被各国纷纷效仿,是名副其实的超级狼犬部队,和那些普通的警犬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海东青除了对主人十分的忠诚以外,还特别的凶猛,一般的十几个人也近不了身。而且因为这种狼犬的繁殖率低,所以极为稀少,一只海东青现在的市场价格高达一万美元,也算是所有狼犬中的极品货色了。

    平常,你别想见到海东青的真实面目,我也只是在电视上,还有在杂志上看过不少的介绍,没想到第一次见,就见到十几条,遗憾的是,都是死的,让人郁闷。

    我看了看四周,静悄悄的,我隐隐的闻到了危险的气息,于是提高了警惕,小心翼翼的向里面走去。

    走了几步,觉得不太保险,又把折刀握在手里,抬头望望眼前的小楼,犹豫这样不要进去。

    我总是觉得这里面很危险,但是既然来了,不进去的话,不是白来了吗?

    我给自己打了打气:“苏飞,你在怕什么,男子汉大丈夫,生在天地之间,就要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岂能总是畏畏缩缩,犹豫不前,这样怎么能够做大事呢,要做非常之事,必要有非常之人,那么大的风险都经历过,还怕一座小小的别墅吗?”

    为了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我还是决定冒一次险。

    来到小楼的第一层,以个人也没有,四周安静得可怕。我定了定神,又向第二层爬去。刚进入第二层,还没有来得及走出楼梯口,突然,就见一把椅子冲我飞了过来。

    我心中暗骂了一声:“来了,我就知道要有危险,这好像已经成了惯例了,我只要走到哪里,都会出事,他奶奶的,怎么我走到什么地方,都是桌椅乱飞呢,还真不是一般的倒霉。’

    我的身体还算灵巧,一俯身趴在了楼梯上,那飞来的椅子没有打中我,呼啸着带着一阵疾风从我的头上掠过,正砸在楼梯的扶手上,将楼梯的扶手砸下了半截,发出了一声巨响,和那只椅子一起滚下楼去。

    我刚一起身,还没来得及向上爬,就见眼前刀光一闪,一把尖刀直刺向我的面门。

    百忙中,我用手中的折刀向外一拨,随着拨动的力道,我的身体贴在身后楼梯的扶手上,我将左手向身后的楼梯扶手上一按,借此稳住了身体的退势,并且借一按之力,身体微微悬了起来,一个翻身,双腿已经飘了起来,直踢向对方的前月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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