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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67章 气派的名字

    作品:《僧道挨踢二人组

    随着犬妖的讲述,真相很快摆在三人面前。

    两个月前,老李家的狗成功化形。

    妖怪在化形前,要经历妖兽阶段,首次化形成功,通常会失去以前的记忆。因此,犬妖并不记得化形前的事。不过,以道门理论推断,成妖是需要机缘的。

    也就是说,犬妖小时候肯定和其他狗不同,要么有过奇遇,要么就是特别聪慧。

    另外,成了妖兽却没伤害人,这可不多见。

    妖兽是一种初步产生妖丹,却还不具备完整灵智的危险存在。

    它们拥有远超一般野兽的实力,又不懂善恶。住在山里的妖兽还好,无非捕杀动物而已。一旦进入人类社会,很容易伤害人类,搞出大新闻。

    犬妖在化形前没伤害任何人,老李夫妻甚至没发现它的异常,说明他一直很听话。

    庄锋推测,这可能跟犬妖的原形有关。

    狗忠心,全世界都认同。

    犬妖化形后,又变回原形,继续看家护院。

    他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在天道法则的神奇作用下,他知道自己是妖怪,不能随便让人发现这个秘密。但他也确实对变人没多大兴趣,狗窝多温暖舒适呀。

    犬妖也在默默观察人类,学习人类的生活方式。

    好心帮老李夫妻做饭,也就合情合理了。

    监控发现不了他,是因为他先以狗的原形进入厨房,跑到死角,甩出抹布遮住监控。然后再变成人形,洗菜做饭。最后再凌空跳起,以极快的速度同时撤走两块抹布——毕竟是妖怪,再怎么说,身手也十分敏捷。

    老李夫妻查看监控能看见狗进屋,可他们又怎么可能会怀疑自己家养的狗呢?

    对了,犬妖做饭时,是光着的……

    总而言之,这就是一个刚化形两个月的妖怪,懵懵懂懂,还没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宁愿继续做看家犬。他不喜欢变为人形,不习惯穿衣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建国后成精,朋友你很吊呐。”庄锋笑道。

    犬妖一脸茫然:“俺还是听不懂。”

    “对了,贫道很不解,你这‘俺’、‘俺’的,是跟谁学的?老李也不这样说话呀。”

    犬妖摇头:“俺没跟主人学说话。”

    苗小乐插话:“道士,你也有不懂的地方嘛。妖怪化形就会说话,不用跟谁学哦。”

    “真的假的,不学就会?”庄锋半信半疑。

    “反正本喵化形后就自动会说话。”苗小乐说道,“还记得我那位朋友吗?就是告诉我慧完是唐僧的那个。她甚至都不是华夏人……呃,妖怪,化形也是在国外,却说一口流利的中文。她说,她当初为了跟人交流,自学了好几年外语呢。”

    慧完适时开口:“师兄,不纠结。”

    “对,理解不了的事,统统推给天道法则呗。”庄锋点头表示赞同。

    苗小乐兴致盎然的看犬妖:“他还没名字诶,本喵帮他取一个好不好?”

    “这你得问他。”

    “喂,本喵帮你起个名儿,愿不愿意?”苗小乐问犬妖,“顺便说一句,我最讨厌狗,一不高兴就虐狗,别说没警告过你哦。”

    犬妖连忙点头:“愿意!”

    实话实说,他先前之所以藏在窝里不敢乱动,不是因为庄锋,是害怕苗小乐。虽然他感应不到苗小乐的妖气,可他有种直觉,苗小乐一定十分可怕。

    这种直觉,或许就是他的本命神通。

    苗小乐捏着下巴说道:“你是犬妖,按照咱们妖怪界的规矩,你应该姓苟……不如叫苟不理吧。”

    庄锋瞪了苗小乐一眼:“名字很重要的,别埋汰人家,他又不是包子。”

    “我觉得挺顺口呀。”

    “去去,你的取名权被剥夺了,旁边凉快去。”庄锋挥手驱赶苗小乐,对犬妖道,“相遇即是有缘,贫道帮你取个名字,就叫……苟理国,如何?”

    犬妖哪知道名字好不好?就算是苟不理,他其实也完全能接受。因此当场点头表示同意。

    苗小乐嘟囔:“这跟苟不理也差不多嘛。”

    “当然不一样,正所谓苟利……咳咳。理国,取的是有理想、爱国家之意,瞧,多气派。再看你,乐都不敢尽兴,小乐,一听就抠抠索索不够大气。”

    “呸,你庄锋就好听?老道都叫你小疯子。”

    犬妖有了自己的名字。

    庄锋对苟理国描述了一番这个世界。这很有必要,因为苟理国连道士是什么都不清楚。一个妖怪居然不知道怕道士,这怎么能行?

    “所以主人请你们,是来抓我?”苟理国满脸郁闷,一副蒙冤受屈的样子。

    “你是好意,可他们不明真相,肯定会惊慌,对吧?你也别想着去他们面前坦白身份,会吓坏普通人的。总之,你已经成了妖怪,必须离开了。”

    “可我舍不得主人……”

    “那也得走,否则就是害他们。”庄锋正色道,“即便你保持原形,在天道作用下,有时也会自动变。一觉醒来家里趴一个裸体汉子,你说老李会不会害怕?”

    苗小乐补充:“还有天劫,到时咔嚓一声把人家的房子劈了,得多心疼呀。”

    苟理国悚然而惊:“有道理!”

    他首次化形,其实是躲到山上进行的,估计那时作为妖兽的他,有直觉不该留在家里。当然,现在他是记不得了。反正他化形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身边被劈得乱七八糟的树木。

    妖怪需要经历不止一次天劫,而且自己无法控制应劫的时间,留在老李家显然不是好主意。

    其实这种担心挺多余。

    除了苗小乐这个幸运儿,一般的妖怪,100年能化形一次,就已经非常幸运了。苟理国下次渡劫,有九成九可能,老李夫妻早就去世了。

    不过苟理国也确实不适合待在老李家。

    妖怪就是妖怪,他们是一种智慧生物,拥有自己的人生。现在的苟理国固然愿意继续看家护院,庄锋相信,用不了几年,他就会厌烦。

    毕竟,无论多爱狗,对待宠物,都跟对人有区别。

    比如,老李肯定不会让苟理国上桌吃饭吧?

    早走比晚走强,免得产生矛盾,闹出什么事端。

    庄锋三人领着土狗,返回老李家。

    “怎么样,问出什么……”

    话说了一半,老李顿住。这话他实在说不出口,问一条狗问题,太他玛玄幻了。

    庄锋挥手:“贫道问清楚了,你家的狗相当配合。一只不成气候的小鬼,不足挂齿。师弟,准备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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