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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52章 超级美味死而无憾

    作品:《僧道挨踢二人组

    非洲草原的一群部落战士,能听说过武功才怪。

    崔正义也没进一步解释。

    保持必要的神秘感,是装逼的不二法门。否则的话,万一这些战士请求崔正义表演,那岂不是很尴尬?

    崔胖子可没练过武功,除了枪法,也就是能翻个跟头什么的。当然下苦功最大、最擅长的,是跑步。给这些家伙表演跑路技巧?似乎挺傻的。

    实际上他想错了。

    对部落战士来讲,跑路技巧极为重要。

    跑得快,才能追赶猎物。反过来讲也一样,被野兽追赶时,逃跑速度,决定了生存机会。

    毕竟这附近都是草原,想爬树躲避,首先得有树才行对不对。

    崔正义不说,战士们也不好追问。

    淳朴不等于不识数。

    甚至,相对于城市和城市附近的村庄,草原深处的部落人,更明白“独门绝技”的重要性。探究别人实力的秘密,在部落中是严重的失礼,甚至挑衅行为。

    再者说,淳朴也是相对的。

    部落人不是与世隔绝,他们也用枪、车、电,也要跟“大城市”的商人交易,能淳朴到哪儿去?

    这是崔正义了解到的信息。

    部落需要各种物资,枪支弹药、汽车、汽油什么的,他们自己生产不了,只能跟别人交易。而草原上的部落并不种地,交换物主要是猎物。

    猎物就等于钱,所以部落从不会嫌猎物多。

    话说回来了,部落也是一个集体,想合理存在下去就必须有规则。战士们打到猎物,不能直接交给酋长,那样体现不出公平,也跟外界的交易法则格格不入。

    最早的做法,是“记功”制度。

    根据战士上缴猎物的多少,酋长为他们记功。功劳越多,相应的,特权也就越大。

    随着时间推移,外界对部落的影响越来越大,到了现在,大多数部落的做法是——直接给钱。用较低的价格,买下战士的猎物,转手再卖给商人。

    记功制度废弃了,或者说变异成另一种形式。

    厉害的战士,报酬丰厚,在部落中自然而然享有更高的声誉和地位,甚至有可能成为下任酋长的人选。这种荣誉,不需要酋长赐予,却更牢固。

    某种意义上,酋长就是个二道贩子。

    当然,这只是个不恰当的类比。酋长有自己的权柄,并不完全等于中间商。在外界看来,酋长的地位跟国王差不多,事实也的确如此。

    部落收购战士的猎物,自然也可以收购外人的。

    一群外来人跑草原上打猎,这虽然罕见,却也不是没发生过。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跟一生狩猎的部落战士没法比,打不到多少猎物。

    可万一打得多呢?卖给部落也是可行的。

    这几位战士,就如此建议崔正义。

    崔正义笑道:“我不差钱,猎物送给你们都行。不过呢,我对你们部落倒是挺好奇。”

    “欢迎各位前去做客。”战士们没有任何迟疑。

    “哦,不怀疑我是坏人了?”

    战士们纷纷笑着摇头。

    “再善于伪装的豺狼,也总会露出破绽。你敢把我们带到宿营地,已经说明你们不是坏人。而且……”一个战士指指正炒菜的庄锋,以及围在他身边的苗小乐几个,“他们也不像是亡命徒。”

    “眼光不错!”

    崔正义高兴了,招呼黄猛去舞台上搬酒。

    酒,宿营地有不少。

    村庄的奴隶贩子跑了,他们存的酒却还在。放在那里也是浪费,大家干脆收集了一下,搬到车上拉走。那时庄锋还没跟周琼音沟通过,用储物戒不合适,所以只能用车搬,而且运输能力有限,没全搬来。

    这已经足够了。

    别忘了,庄锋准备很充分。

    崔正义知道庄锋有储物戒,他又是个好酒的人,肯定会要求庄锋买些好酒带上。

    部落战士跟崔正义、黄猛喝酒烤肉。

    庄锋则为其他人炒菜。

    慧完的素菜是必须做的,小和尚的自理能力不比周琼音强,庄锋也从没有过锻炼慧完的意识。

    妙空和周琼音的饭菜,则是奖赏。两人的关系有所改善,都会齐心协力向自己提要求了,庄锋认为值得鼓励。

    至于苗小乐,纯粹是凑热闹的。

    跟往常差不多,平平无奇的几样食材,经过庄锋这个厨艺高手的翻炒,顿时香气四溢。

    甚至压过了烤肉的香味。

    几个部落战士忍不住频频往橱柜的方向张望,什么东西会那么香?闻起来很诱人的样子……

    崔正义乐了:“想见识一下华夏美味?没问题。”

    黄猛连忙阻止:“这不太好吧?庄先生自己都说了,他讨厌做饭。他炒菜,是为了慧完和苗小乐她们,你让他为几个黑鬼炒菜,我怕他会生气。”

    “怕个毛,老板发话,他敢不听?”

    “他毕竟是主角……”

    崔正义撇嘴:“老黄,你被小说祸害得不轻呐。哪有什么主角?就算有,你也该把自己看成主角。做道上大哥呢,最关键的是要有自信,以后少读点书吧。”

    黄猛心想,孙子才不愿做主角呢。

    可所有迹象证明,庄锋才是那个拥有主角光环的人,自己上赶着攀交情,才从一个注定被踩的小反派,成功晋升为沾光的配角。

    混混天生就是杂鱼命。

    哪本小说,有道上大哥做主角的,不怕404吗?

    “你还别不服。”崔正义正色道,“听说过我思故我在这句话吗?”

    黄猛茫然摇头。

    “你呀,也看点有深度的书好不好。你活着,世界对你才有意义,所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再者说了,这是哪儿?蛮荒之地。相对于一个道士,我觉得,这里更适合你黄老大做主角。”

    黄猛眉毛猛然一挑。

    崔正义冲庄锋叫:“炒几个菜给非洲朋友尝尝呗。”

    “不干。”庄锋拒绝得干脆。

    “就炒一个。”

    庄锋气笑了:“帮你招待他们没问题,但不能太过分,我讨厌做饭,你又不是不知道。”

    崔正义不服:“那你现在在干嘛?”

    “妙空和琼音是自己人,我偶尔帮她们改善伙食,这是朋友之道。”庄锋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了,你冷不丁让那些家伙吃华夏炒菜,就不怕他们以后再吃不进其它东西,活活饿死?”

    “我觉得应该不会。”

    庄锋眼珠一转:“不过,我忽然有个主意。”

    不久后,妙空端着炒勺,开始在庄锋的指导下,笨手笨脚炒菜。

    掂勺的时候,锅里呼啦起了火。

    旁边观摩的周琼音吓得连连后退,妙空却毫无惧色。开玩笑,别说这点火苗,就是整个宿营地都点着了,烧伤一点皮肤,那都是给龙族丢人。

    一道菜做出来,庄锋端给翘首以待的部落战士。

    “天呐,太好吃了!”

    “超级美味,比大城市饭店里的菜都强一万倍!”

    “吃过这种菜,死而无憾呐!”

    夸张的赞叹,并没耽误战士们吃菜的速度。几乎一眨眼的功夫,盘子里的菜就被吃得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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