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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

    作品:《诸天礼包:从一拳超人开始

    “啪嗒!”

    时钟的指针,刚刚指向十二,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点。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表哥,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

    “睡懒觉当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着身上的肥肉:“可是没办法,表哥要减肥啊!”

    “减肥吗?唔……好像也是。”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减肥。”

    林北笑着摇摇头。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迈步冲出家门,顺着公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一路狂奔。

    路边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

    哈利刚刚问他。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没错,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

    他跑步,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

    “打开系统面板!”

    “叮!”

    人物:林北。

    当前世界质量差:一千亿。

    穿越时间:第七天。

    “舔狗小统。”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天的身体状态。”

    “是!”

    舔狗小统点点头,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统面板,给出了答案:

    0.2!

    没错!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身体素质,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纪。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

    身体素质,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过……

    按理来说。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

    怎么也该有一个0.3,0.4。

    0.2,再怎么说,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个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

    所以……

    林北没有骗哈利。

    他是真的要减肥!

    不过……

    除了减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统,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计算出来。”

    “是!”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再也没有二心,一心辅佐林北。

    给出地数据是:

    2!

    没错。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体素质,翻了整整十倍,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

    当然了!

    正常的跑步,锻炼。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这一路走来。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头一个,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

    一千亿倍。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恐怖的一万亿倍,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

    让细胞变强。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万倍,林北直接无敌,根本不需要锻炼。

    所以说……

    一千亿倍。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却又不至于,让林北生命崩溃,疲于奔命。

    有时间。

    用训练方式变强!

    也正因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变强十倍。

    当然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跟“诸天”大世界,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

    林北怀疑。

    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加夸张!

    毕竟……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级,两天鬼级,三天龙级,四天神级,第五天一拳灭神。

    七天变强十倍。

    已经算是慢的了!

    不过……

    你以为,可以锻炼变强,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

    天真!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

    第三重目标……

    “你来啦!”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

    赫敏!

    或者说……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而是站住了脚,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还要继续跑吗?”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还没走完,自然要继续跑下去!”

    然而……

    心情复杂的赫敏。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

    因为……

    她有些遗憾。

    这两天相处下来,她发现,林北虽然有点胖,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

    无论是性格,还是涵养,乃至于知识,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谦谦君子!

    简单点来说……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

    只可惜……

    老话说的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

    听到这话。

    林北没什么意外。

    因为,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类似的话,哈利那个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说过了。

    不过……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

    赫敏犹豫了一下,竟然红着脸,轻咬着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来,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

    “……”

    林北微微一怔:这是什么情况?我这是被撩了吗?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

    不得不说。

    一起看书这撩法,可太纯情了!

    不过……

    说老实话。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

    只不过……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

    听到这话,赫敏小脸顿时煞白,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欢的人了吗?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

    听到这话,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她没想到,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

    而且……

    这是什么意思?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很久……”

    话刚说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为……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缘分吗?”

    “缘,分?”

    1990年,十几岁的小丫头,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无论有多远,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

    好家伙,1990年,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

    说老实话……

    等她回过神来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

    …………

    离开中央公园,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脸,稍微有一点红。

    别说是林北了……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看惯林北撩妹,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这么干,我都替你脸红!”

    说老实话。

    你这么做,跟那些,拿金鱼,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话,吹着晨风的林北,立马就冷静了下来,义正言辞的声明:

    “当然有区别!”

    首先。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短则三年。

    多则无期!

    情节严重,引起社会舆论的,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判处死刑!

    “……”

    舔狗小统呆住了:

    你干嘛说你自己?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

    “错!”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虽然很不道德。”

    但是……

    并不违法!

    因为……

    他现如今,一样未成年。

    恰好适用,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无罪法条!

    而且……

    “不造谣不传谣。”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岁的亚丝娜,十二岁的西莉卡,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

    “你再说我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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