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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6成长的烦恼

    作品:《会法术的小熊猫

    由于桑葚是皇上亲封的国师,而国师虽然没有任何实权,却负责皇室里一切盛典与祭天事宜,甚至皇上每每愁眉不展或左右为难的事都会请国师来占卜孰吉孰凶,简而言之,国师就是传达神旨的使者。

    当今皇上尤其信奉鬼神,是许多人都心知肚明的,尤其前不久还沉迷于长身不老之术,对朝政疏于管理,以致落了个奸党横行的,朝野震动的恶果,若非轩辕落请来他从前的结拜大哥云中书前来劝谏,他可能还依旧执迷不悟。

    而今,他在云中书的劝谏下认清了自己先前的昏庸,虽然行事有所收敛,但是对于鬼神之事仍然乐此不疲。

    他曾经多次见识过国师的神通,自然对他深信不疑。这一点,从他历时四年,大兴土木的命人在皇宫内兴建一座规模不小的神殿作为国师的居所,便可以很直接的反映出来。

    说到这里,千寻可能又有疑问了,她和桑葚同时通过法阵被传送到这个世界,而她来到人间似乎才刚满一年,桑葚却说他已经来了十多年……这一点,依她的脑袋,肯定的想不通的。其实很简单,时空分为时间和空间两个部分,千寻和桑葚所在空间相互重合,而时间却错开了十几年。

    千寻在神殿的日子还算惬意,神殿中的女官在桑葚的交待下对她有求必应,众星捧月般将她服侍得舒舒服服,唯一不好的就是不许她在没有桑葚陪着的情况下走出神殿。

    这正是桑葚所担心的,因为千寻的法力还要等七日之后才能复原,在此之前,她只相当于人间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任何人都有可能趁虚而入。

    他在宫里呆了十多年,看惯了形形色色的勾心斗角,深深明白人心险恶的道理。因而不得不时刻提防着。

    话说千寻从前被李郁书呼来喝去习惯了,一时被人捧在手心反倒不自在,每次她想同神殿里地女官们亲近,换来的却是战战兢兢或者受宠若惊的回应,如此,千寻也有些兴致索然。

    这里什么都好,就是太过安静。偌大的神殿中每天能听见的几乎只有钟楼里晨、暮时分传来的阵阵钟声,那声音厚重清冽,似穿透千山万水,直追灵魂深处的那抹向往……

    这种时候,千寻除了想起大森林里地伙伴和熊猫妈妈。更多的还是在扬州李府里、云霞书院中一伙人嬉笑怒骂的日子,或许就是从那些天开始,她才知道生命里除了吃和睡、除了静静的倾听和微笑之外,还有很多内容。窗旁。有些木然地盯着窗外,脑子里一片混乱,已经无法再思考什么。他其实自己也想不通到底为什么会离开得这么坚决。若说仅仅是因为他和千寻之间没有未来,他自己也觉得这个理由太牵强。

    归根究底,他还是不够自信。以前他不知道自己喜欢千寻的时候还不觉得,等明了自己的心思之后,他就不得不将他自己和十八公子放在同一杆秤上称斤论两-小-说-他越是见识到十八公子的能力与作为,越是了解到十八公子的气度和潇洒,他便越觉得自卑,这是前所未有过地状况。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因而唯有逃避。

    迟早千寻都会丢下他而选择十八公子的吧,与其今后难堪,不如早些两清,李郁书在心底苦涩的想。想起自己曾经还在十八公子面前信誓旦旦地说“不会把千寻交给他”之类的话。那个时候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自嘲般的扬起嘴角,那个时候他甚至还没真正看清自己的心思。所以才有勇气说出那番话吧。

    其实,所有的烦恼,从他开始成长的那一刻起,便滋生了。成长必然是可喜的,可是不知不觉间褪去的那份纯真和青涩,却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次拥有地。

    早春的温度偏冷,但是江山阳光明媚,就在李郁书默数着路边一颗一颗后退着的树的时候,一阵马蹄声在此时路人稀少的小径中引起了他地注意,片刻后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从眼前晃过,然后一阵马儿嘶鸣地声音,他身子突然向前一倾,马车顿时停了下来,他好奇的拉开车帘看去。

    枣红色的马儿横在马车前头,骑马的人面无表情的勒着缰绳坐得笔直,车夫以为是哪里来打劫的山贼,正吓得不知所措。李郁书也正纳闷,突然听那人开口问道,“可是李郁书李公子?”

    “呃,我是……”李郁书愣愣的举起手。

    “我代我家公子来传话,李公子高中会元,六日之后殿试在宫中如期举行,去与不去,我家公子说让你自行决定!这是部下达的凭证文书……”那人不由分说的将手中信封扔向李郁书,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手中。

    直到那人骑马离去,车夫的恭贺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李郁书才回过神来。

    怎么会……不可能……他分明大部分都交了白卷……居然还是第一名的会元……

    但是,又怎么不可能,因为有千寻在,即使再不合理的事也有了合理的解释。

    这个家伙,自己分明告诉过她说不想当状元的,真是多此一举!

    “继续走吧。”李郁书对车夫说。

    “去哪里?”车夫不确定的问他,回扬州还是回京城,这是一个问题。“当然是回扬州!”李郁书恨恨的放下车帘,咬牙重新缩回车内。

    他才不想半途而返,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不能被一个名不副实的会元之名轻易摧毁!他吸气挺胸,用力握紧拳头,用以坚定自己的决心。

    什么会元状元,名不副实有个屁用,压在头顶只会让自己觉得累,何况一旦穿帮,就可能沦为世人笑柄,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可是,为什么自己想回京城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

    “恩……还是掉头回去京城吧……”李郁书一边在心里鄙视自己,一边将头探出车外朝车夫大声喊。

    摸出怀中的银钗,他低头微笑,或许,参加完殿试之后还可以顺道再去看看她,这个理由,应该足够充分……吧?

    推荐《金戈红颜》,某萝莉的文,文笔很不错^^

    上简介:

    假如半生奔走,最后留不住,红颜知己为伴,就算送我无边江山,也有憾。

    最初,执剑走天涯,倚马啸乾坤,我要的只是悠游在这人世间。

    却偏偏遇见了你,让我愿束起三千青丝,挽住半生风尘,只为了你所钟爱的这片锦绣江山,披上戎装,执起银枪,与金戈铁马为伍,任岁月堪堪老去。只是偶尔停歇时,我站在荒凉的城头上,总会忆起初见时你明晃晃的笑颜,那般通透地照进我的心。

    你曾说:“锦书,若终有一日,我看得到那太平盛世,就带你走,看遍这江山好不好?”

    从过去到现在,我都清楚地知道。

    我愿倾尽一生,只为这一句。

    明知晓这要付出怎样深重的代价。

    因为你,我甘之如饴。

    ()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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