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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逃跑,遇到大麻烦

    作品:《美食江湖不思议

    20.逃跑

    “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

    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情

    我不是黄蓉我整天做梦

    在夜里唱情歌失恋也英雄

    那天我看到你便决定换手机

    打扮得翩翩美丽你面前晃来晃去

    那天我看到你便想起神雕侠侣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有道理

    我没有香香公主的美丽

    也没有建宁公主的权利

    我希望找到老实的郭靖对人诚恳对事精明

    他不要像韦小宝多情也不要像杨过般冷冷清清

    直到我头发花白牙齿掉光找到我实实在在的爱情”

    蓝蓝的天,飘过一朵朵雪白雪白的棉花糖,林间的小道上,一辆马车中传出我欢快的歌声,渐渐的又失落起来。

    歌里怎么唱,岳仁都是完美情人嘛。

    那我到底哪根筋没通路……选择了逃跑呢?

    那天,也没什么好回忆的,我只知道我当时的决定和行动就是——夺门而逃。

    然后拿了1000两白银和所有属于自己的家当,带上在知味观干活的孤儿小楼,离开了杭州城。

    离开前我口述给岳婶两家店的管理,店的大股东是岳仁,而我占百分之三十作为劳动费,1000两白银作为我预约的工资,只要两家店继续运营,总有还清的时候。

    小楼是自己要跟着我的,岳婶说他无依无靠刚好可以照顾我,不像豆苗他们都有爸爸妈妈离不开家,我看小楼精致的小脸蛋倔强的眼。

    叹气……

    怕的不是小楼照顾不了我,怕的是他反而给我招来人贩子!

    真不知道小楼的生父生母怎么想的,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也舍得扔!

    但是看他一直跟到城外老远都不肯走,我人道主义思想拼命拉住我赶车的手,我只好回转,接上了他。

    想想,还是他和我最亲吧,因为是我火眼金睛在暗巷里发现的,那时他正被人贩子拐骗。

    机灵的小孩谁都喜欢,他流浪那么多年,我倒不至于在野外饿死,厨师不是冒险家,不会自己找野果子,随身带的粮食也应该省着吃。

    这时候小楼就发挥光和热了。

    吃着他递过来的烤鱼,我感叹我的运气怎么总是这么好!

    “明姐,你打算到哪去啊?我们走了一天了,都没目的。”小楼捧着鱼吃了两口,转头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盯住我,我顿时一阵眩晕。

    其实我一开始走的匆忙,也没有目的地,但是路上的时候想想,最好的应该是去到处见识一下,边关正在打仗,还是去首都南京吧,听说那儿很繁华。

    “你说南京怎么样?”我虽然不是路痴,可是这个国家的地理总是本地人比较熟,我只好经常很谦虚的问小楼。

    “真的去南京?太好了!听说那儿很繁华呢!”小楼眼睛发出十万伏特灯泡的光芒,天~他是皮卡秋吗?这么耀眼!

    “呵呵……那就去南京吧,快吃快吃,吃完睡觉!”再被强光辐射下去我大概要基因变异了。

    以前中国地理学的不好,学了也没用,到哪都是最多飞机几个小时火车一两天搞定。

    可是现在我后悔了,随便定了个南京,我竟然还认为自己很聪明很有远见……

    某个农夫摸着下巴用很苦恼的眼神看了我们半天,说:“按照你们俩的体型和行动看来……大概一个月吧。”

    一个月,在现代坐飞机都可以绕地球几圈了!

    我只是想去南京啊!

    小楼虽然早熟,但是怎么说也只是个14岁的瘦弱小孩,体力当然不行,十多天的跋涉下来,他已经带我把破庙山洞露天爬树等生活体验个便。

    虽然羡慕古代人民有这么多途径白吃白睡,但是我现在更羡慕那些普通百姓有灯有床……

    床啊床啊软软的床啊!

    由于一开始目标是南京,也没表示过要沿途游览什么城市,于是那个没天良的农夫竟然给我指了条相当于过青山走草地的红军长征路!

    这个世界的地理和以前的也不一样,长江黄河的位置也变了,我本来希望玩到的地方一个没到。反而进了一个莫明其妙的大森林!

    如果再不出去,我决定带着小楼扮演大陆版鲁滨逊。

    小楼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跟着我到处蹿来蹿去,用他的话说,只要跟着我,到哪都无所谓。

    对不起小楼,我大概要带你去和阎王叔叔喝茶了。

    表面感动内心凄凉的事情我最近没少干,谁叫小楼动不动就要这样肉麻一下呢。

    “明姐你看!”小楼清亮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我飞速收起悲凉的神情,一脸温柔的转头,“怎么了小楼?”

    小楼跑上前拉住我往后跑,等等等等!我还没做记号啊!等会又迷路怎么办?!

    “看啊,这是个人!”一棵参天古木后脸朝地躺着一个人影,包着全黑的衣服,一动不动的样子让人不禁想到太平间里面的那个什么,我立刻拉住小楼。

    小楼似乎也意识到这个可能性,立刻触电般收回伸过去的手,跳到我身后。

    ……好胆小啊小楼,我只比你大三岁还是个小女生耶!你舍得把我往死尸面前推吗?

    好在我的爱好之一是看各种考古掘坟开棺的节目,恐怖到死的尸体没少看,此刻眼前的人没有异味,看身形也有肉,倒不会恐怖到哪去。

    为了在小楼面前树立“明姐”这个高大伟岸的形象,我硬着头皮去翻那个尸体。

    咦?热的?软的?

    活的!

    麻烦了……我脑子顿时断路。

    穿越定律显示,救死扶伤是遇到追求者的最好途径,就算你没有救他把他扔在一边,这个人依然会以各种方式出现和女猪碰到然后!#¥%※……

    我不想多说了,能不能直接杀掉这个在未来注定是麻烦的生物体?

    脑子里想着,手上却不迟疑,费力的把这个人翻了过来,发现他好高大好重好……

    帅!

    我可不是花痴,要知道以前在学校可是被当成男生看的,就我现在还只到肩膀的头发就知道。

    但并不代表我不会欣赏帅哥,看他细长的眼线,笔挺的鼻梁,苍白到和脸几乎一个颜色的薄削的嘴唇,还有瘦削的脸型……

    谁在惊叹?反正不是我!

    转头看到小楼正嘴巴微张一脸惊艳的看着这个男子,我忽然想到,穿越中不是还有男猪管半路上的闲事被人缠上的吗?

    如果说小楼是这个男猪呢?

    也就是说如果小楼是这个受,而眼前这个半死不活的闪亮生物体是攻呢?

    呃……想象力丰富了点。

    搔搔头看着眼前的男子,没有一点醒的迹象,再看看小楼闪闪发光满眼希翼的看我,我忽然感到一阵烦躁。

    好俗的情节,好麻烦的累赘,好矛盾的场景。

    要我我会假装没看到走过去的,可是现在小楼在,他似乎很想救这个人……不,看他的表情他是救定这个人了,而如果还想继续带着小楼让他和以前一样尊敬我照顾我,甚至更尊敬我更体贴我……

    救是一个字,我不说第二遍。

    闪亮生物体你记着,救你的不是我!是小楼!要缠缠他去!

    不是我臭美,看了那么多小说无论是丑女美女只要救了路边的人就铁板钉钉会浪漫那么一下,我情窦未开,暂时不想谈恋爱。

    可是……怎么救呢?

    现在轮到我用闪闪发光满眼希翼的眼神看小楼了,要知道,一路上都是他在照顾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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