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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七八章伸手就砍手伸却就剁脚(三更)

    作品:《我在明末有套房

    第一七八章伸手就砍手伸脚就剁脚

    于是,全家军光炮兵就是三个团。

    第一、第二、第三野炮团,共计九十六门一零五毫米的野炮。

    如果满桂等总兵官知道这个消息,肯定会哭死。

    哪怕作为登莱镇,作为大明抵抗辽东的海路基地,可以从吴桥孔有德等投靠满清,可以看出,登州镇其实只红夷大炮二十门,轻型火炮三百余门。

    然而问题是,全旭打造的一零五野炮,虽然是类似于虎蹲炮这种轻便炮,可是,由于材质不一样,威力却相当于红夷大炮。

    满桂的大同镇七万多兵马,红夷大炮的数量不足百门,全旭区区两千多兵家丁兵,居然建立了三个炮团。

    对于全旭来说,三个炮团其实还是不够的,目前主要缺乏的不是火炮,而是炮兵人才,他手中目前为止,最能拿得出手的炮兵人才,就是出身辽东军的炮兵百总刘全,只有他操作过,红夷大炮,重型佛郎机子母炮、以及虎蹲炮等大炮。

    于是,这个刘全被全旭提拔为炮营铳领,兼任第一炮兵团团长。

    最让刘全比较气愤的是,全旭居然提拔了刘红贵和乔孟恩两个娃娃当团长,更加儿戏的是,炮兵营三个团,十二个哨长,几乎都是十四到十六岁的少年。

    刘全找到全旭,想要换掉刘红贵、乔孟恩这两个娃娃团长,又不愿意让什么刘红贵担任炮营参谋长。

    只不过,刘全注定是无功而返。

    参谋长制度,则是全旭的无奈之举。

    他的起点太低,不像其他将领,有着家族可以培养的忠诚职业将领,最初跟随全旭的人,都是吃不上的灾民、流民、了不起像马大成这样的大名本地农民。

    几乎九成九都是文盲,虽然有识字班培养,可惜这个识字班,对于大龄人士,简直就是地狱级别的难度,有些家丁兵军官,宁愿挨鞭子,也不愿意识字。

    在这样的情况下,全旭只好把少年家丁兵给利用起来,他们的心智不如成年人成熟,体力不如成年人,然而,胜在聪慧好学,也有一颗上进之心。

    毕竟,全旭以企业治家,治军,采取了保底的基本工资基础上,还有绩效工资,训练好,学习好,一样可以多拿钱。

    全旭建立三个炮团的目的也是为了培养炮兵人才,同时,这些少年都是一边在金梯书院读书,一边参与训练。

    在全旭给家丁哨长以上军官培训的时候,他就发现很多身手不错的家丁兵,唯独在读书识字方面不开窍。

    可是,在炮兵方面,没有文化是不成的,虽然不识字,可以凭借着经验,把炮打准,让他培养炮兵,他们就抓瞎了。

    更何况这种火炮,只是全旭的过度,将来他会采购,更先进的火炮。

    除了炮兵营,还有一个骑兵团。

    这个骑兵团的团长就是戚元弼担任,骑兵团下辖三个哨,仅仅一百二十七名骑兵。

    不过,全旭的战马没有到位,会骑马的辽东籍士兵实在太多了。

    经过统计计算,辽东籍的家丁兵,超过八成都是弓马娴熟。

    步兵团,全旭倒是没有大动作,每个团都是采取长枪兵、刀盾、火枪手混编。

    步兵团分别是第一步兵团长马应虎,第二团团长蒋百胜。第三团团长胡仁玉,第四团团长陈春光,第五团团长陈永顺,第六团到第八团,与炮兵一样,都是采取少年家丁兵担任哨长和团长。

    全旭把编制确定下去,每个团配发了团旗。

    团旗的图案采取锤子与斧头,为背景图案,上面书写着全字,然后就是某某某团。

    同时,全旭召开了全军会议。

    两千三百多人十二个整齐的方阵,每个方阵分为四列,每列五十人,巍巍列阵,仿佛一座钢铁丛林。

    虽然他们没有盔甲,没有兵刃,却拥有统一的迷彩制服,还不能算一支真正的军队,但是看着这么多人整整齐齐的在自己面前列阵。

    全旭也蛮有成就感的。

    老天让他来到这个时空,如果他不干翻建奴,那绝对是穿越人士之耻,他不如找个地方,撒泡尿淹死自己。

    为了给皇太极添堵,他不惜把大炮、火铳(二十六毫米口径)几乎白送的价格送给东江军,为了给皇太极制造麻烦,他不惜在满桂没有钱的情况下,赊账给满桂火炮和铠甲、兵刃。

    只不过,他对能不能收回账并不在意。

    毕竟,满桂是死在抗击后金的战场上。

    第一批五千套铠甲、一万支长枪,三十六门火炮以及五千把破军刀,已经启运,后继物资可是没有的。

    给满桂鸟枪换炮,应该足够阿济格喝一壶的。

    满桂是一个猛人,如果部下给力,估计真正对上满桂,阿济格不一定是对手,能砍死阿济格最好,就算砍不死,还有全旭呢。

    全旭使用扬声器,让每一名家丁兵都能听到他的话。

    “将士们好!”

    “全爷好!”

    “或许大家一定会奇怪,为什么我一定要把你们往死里操练,新来的家丁兵没有感觉,但是,你们马上就会体会到我的十亩基本田,还饷银没有那么好拿!”

    众人轰然大笑起来。

    “对于一般土匪,流寇这样的乌合之众,其实不用你们上!”

    全旭直言不讳的道:“我给工匠和庄户们发上武器,他们一样可以轻松扫平他们,他们那些乌合之众,只会逞匹夫之勇,他们纪律性很差,几乎谈不上任何配合,随便拿把刀的庄户足以横扫他们。因为啥?大家知道吗?”

    戚元弼举手道:“我知道,土匪们吃不饱,流寇更加吃不饱,他们站都站不稳,更别说打了!”

    “没钱,咱们全家庄的人,只要不是懒汉,就不会饿肚子,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但是馍馍饭饭,足以吃饱!”

    全旭笑道:“你们吃能饱,有力气,长得比他们壮,力气比他们大,打赢属于正常,打不赢,那就是因为怂!但是……”

    众将士的耳朵马上支起来。

    “如果想跟建奴正面硬撼,那就不够了,你们之中有很多人都建奴交过手,非常清楚,建奴马上马下功夫都非常了得,更兼军法严酷,任何擅自撤退或逃跑的士兵,不仅士兵会被斩首,妻儿老小马上就会贬为奴隶,所以他们承受伤亡的能力更强,非但万不得已,他们不敢撤退,想要打赢他们,我们的军法必须比他们还要严酷,军纪必须比他们更严明才行!训练场上多流汗,战场上少流血!”

    全旭望着众将士道:“你们怕不怕流汗?”

    “不怕,不怕!”

    “非常好!认真训练,争取早已上阵杀敌,你们每砍一颗建奴的脑袋,我给五枚银币,我的钱不多,几百万枚银币还是有的,你们有能耐,就努力训练,争取早日脱贫致富,娶上漂亮媳妇!”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世明!”

    “到!”

    “带着他们开始训练!”

    “是!”

    罗世明走到队伍:“全体都有,以团为单位,跑步走!”

    “一二一!”

    全旭望着马大成和罗世明道:“过几天,我就要去京师,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是!”

    全旭望着罗世明和马大成道:“我走之后,如果大名府的士绅,他们敢对全家庄动手,你们就带着家丁兵,脱下迷彩服,换装成老百姓的衣服,打着袁时中的旗号,把他们铲草除根!”

    罗世明有些疑惑的道:“那要是卢大人那边……”

    “这个你不用管,那里我与他去交涉!”

    “是!”

    “另外队列训练,分成上午和下午,晚上熟悉兵器!”

    “是!”

    全旭从家丁兵训练基地返回,直接前往全家庄镇的巡检司。

    全旭并没有完全听从卢象升的话,把巡检司建立在滨河街南面,他反而建立在了民强街的北面。

    全旭非常清楚,此时的他敌人不在全家镇南,而是在大名府城里,那些士绅虎视眈眈。

    横跨着前往大名府的官道,成了全家庄巡检司的驻地,驻地面积不大,总共只有十亩地大小。

    采取活动板房建筑,四排活动板房,以供巡检司巡丁们临时休息,为了区别巡检与城管、家丁兵的分别,全旭给巡检兵们提供的制服与城管大队一样,都是后世的劳保服,不过颜色却不一样。

    城管是属于黑色工作服,巡检则是蓝色,与女人坊的女护卫颜色一样,但是制式却不一样。

    他们的正常基础训练已经结束,日常巡逻则是围绕着整个全家庄镇开始。

    看到全旭到来,五百名巡检兵马上集结起来,列队欢迎全旭。

    “我等拜见全爷!”

    “全爷!”

    全旭最满意汤宝和懂事,他知进退,并没有因为有三娘的关系,趾高气昂,或许这是江湖人士的通病。

    低调而不张扬,内敛而不怕事。

    全旭望着众巡检兵道:“过几天我就要前往京师,全家庄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那些敢在全家庄镇寻衅滋事的鸡鸣狗盗之徒,我不管他们是谁的人,有多大的后台,只要在全家庄镇闹事,绝不姑息!”

    “是!”

    汤宝和有些为难道:“但是,这样会不会给全爷惹麻烦?”

    “麻烦该来的总会来,越是我不在这里,越不能妥协!”

    全旭郑重的望着汤宝和道:“伸手就砍手,伸脚就剁脚,只要不怕死,他们尽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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