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点看书 > 次元 > 民国那些年(1911-1924)你所不知道的秘史逸闻 > 第一百一十七回孙中山独创的“五权宪法”如何自相矛盾
  • 第一百一十七回孙中山独创的“五权宪法”如何自相矛盾

    作品:《民国那些年(1911-1924)你所不知道的秘史逸闻

    一生致力于民主共和的孙中山,曾经发明了一个新鲜的宪法概念——五权宪法。191年,孙中山在演讲中阐述五权宪法时说,五权宪法是兄弟所创造,古今中外各国从来没有的,是“破天荒的政体”。他说,现在虽然没有人懂得,年深月久,数百年后,数千年以后,将来总有实行的时候。我们要想把中国弄成一个富强的国家,有什么办法可以实现呢?这个办法就是实行五权宪法。

    在19年1月日,中国国民党公布的《党纲》里,五权宪法便是两大部分之一,另一部分是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比西方的三权分立的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之外,又多了两项就是监察权和考试权,以这五权分立作为五权宪法的原则。完成民国更进步的宪法。

    孙中山的构想基本上是从三权分立的制宪原则演化而来的,他说美国的宪法所谓三权分立,不完备的地方还是很多,而且流弊也很不少。在他看来,美国官吏有由选举得来的,有由委任得来的。

    从选举上说,那些略有口才的人便去巴结国民,运动选举。那些学问思想高尚的,反都因讷于口才,没有人去物色他,所以在美国代表院中,往往有愚蠢无知的人夹杂在内,就委任上来说凡是委任官,都是跟着大统领进退的,所以美国政治腐败散漫,是各国所没有的。这样看来都是考选制度不发达的缘故。所以他主张加上一项考试权。

    那么再加上监察权是因为现在立宪各国全都是立法机关,兼行使监督的许可权,许可权不能独立,因此生出无数的弊病。比方美国议会有监察权,往往擅用此权,挟制行政机关,因此常常成为议会的工具。

    五权宪法是一部有限的中央集权制的宪法,孙中山并未消除“三权鼎立”原则的弊病,而把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放在大总统的统一领导之下。

    实际上这否定了他自己设想的,分权制衡的原则。后来蒋介石正是利用这个漏洞,来实行个人的独裁。目前台湾的“中华民国宪法”历经多次修改,早已与原始的五权设计相去甚远。

    《五权宪法草案》在国会受阻

    19年4月6日,孙中山向国会议员叶夏声等人“面询”国家大计。叶夏声说:“确立正式政府之根基,其要莫先于制定宪法”;五权宪法为国民党建设国家之大计划,“正宜乘此时机,以非常手段,产生五权宪法,以号召天下”。孙中山听了之后,“以为五权宪法,确系今日之急务,其关系之重要,胜于0万大军。应即由国会本于三民主义之宗旨,化国为家的真理,从速制定公布”。

    据《广东群报》所载,叶夏声最早提出的提五权宪法分为五章,共10条。

    五章次序分别为:立法权宪法、司法权宪法、行政权宪法、考试权宪法和弹劾权宪法。

    5月6日,国会非常会议举行谈话会。国会中凌钺虽说对五权宪法“欢喜莫名”,但又认为北伐进军,统一在望,“与其由非常会议议决五权宪法,不如俟将来召集正式常会之日,开宪法会议,以三分之二之出席,四分之三之表决通过,何等郑重”,乃“请叶君加以慎审”。丁骞等附和此议,并指斥叶氏提案有“违法之嫌”。

    叶夏声乃退而求其次,要求将提案列为日后国会议事日程,但主持会议的议长林森说:叶议员提案,“虽系建议案,然内容为制定宪法”,恐难以列入。这样,《草案》在国会受阻。叶夏声只好撤销原议。

    5月底,叶夏声二次受命起草宪法。6月初,孙中山自韶关回广州后,叶夏声将草案进呈,孙中山留阅,并于6月1日亲自题写书名“五权宪法草案”。(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长陵罗布泊诡异事件簿营川1934狼烟:我的1937佣兵1929我有一座野生动物园皓玉真仙雄兵连之天使崛起我家师父总撩我师父,我真是你未来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