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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回清政府将铁路收归国有引发民变

    作品:《民国那些年(1911-1924)你所不知道的秘史逸闻

    1911年五六月间,清政府决定将民营铁路收归国有,此举彻底激怒了各地民间人士。政府事先放风修铁路的钱以后要靠外国借款,消息传出后,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士绅民众纷纷要求朝廷收回上谕,并声称如有外人强事修筑,必立即集全力抵抗,酿成巨祸亦在所不顾。

    湖广民众公然威胁政府,说明清廷在毫无威望的情况下还企图与民争利,老百姓被逼急了。不过说到与民争利这个问题,又很有意思,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在盛世搞大工程是文韬武略,而到乱世搞大工程往往变成与民争利呢?

    其中有经济上增长红利的这个概念,盛世必然经过前一段时间的韬光养晦,国力储备足,国家经得起折腾,修个运河、打几次仗,再加上官员贪污腐败,也不会动摇根本。

    但是到了经济衰退期,像清王朝从1840年开始,几次败仗打下来国库被掏空了不算,百姓也搞穷了,国弱民穷,清廷的经济举措往往是与民争利,这就必然导致民变。

    其后的事态发展完全超出了清政府的预料,先是湖南、湖北和广东的民间人士又是请愿又是示威,狠狠地闹了一场,但是朝廷不为所动。有人认为是湖南巡抚杨文鼎和湖广总督睿澄对付闹事有一套好办法,或打或拉起到了成效,但根本上还是利益在作祟。在清廷的铁路国有办法里,对湖广两地是比较宽厚的,民间资本有的退钱,有的换成了股票。但是对于另外一个大省四川来说可就太不公平了。

    因为四川之前修铁路花销太大,账目又糊涂,为了表示惩戒,清廷对四川的集资款一概不退。这下娄子捅大了,川人的火暴性格岂容官方这样明火执仗的抢夺呢?

    1911年6月17日,成都成立了“保路同志会”,会上几位川籍的首领当众大哭,超过了0分钟,直哭得山河泪下,日月无光,还有人更是高声喊出了“川汉铁路完了、四川也完了、中国也完了”这样非常有煽动性的口号。

    一时间群情激愤,数千人临时决议到总督府衙门去向父母官四川总督王人文请愿。一场民变已经在所难免。

    保路运动中的温和派与激进派

    清政府将川汉商办铁路收为国有,这道上谕于5月初到达成都。当时,在商办铁路公司内部,存在着温和派与激进派,两派意见不一,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温和派以在京的资政院川籍议员萧湘为代表。他们已经敏锐地认识到,商办铁路实际上已经破产。但他们认为,通过反对国有的态度和立场,可以向政府提出更高的要价,以争取更多的补偿金。这一实际利益才是驱使保路运动的内在原因。

    温和派“以索还用款为归宿,以反对国有为手段”。

    激进派的代表人物是罗纶。由罗纶等400余人共同签名并由王人文代奏的奏折,反映了激进派人士的基本观点。他们认为,铁路国有就是与民争利。即使铁路收回国有,也不能借外债筑路,因为外债会让外人干预中国的财政。即使不得不借外债,也不能让外人拥有抵押权,因为外人一旦拥有抵押权,铁路就等于送给外人了。”外人占人干路,扼我财权,足招亡国之祸。

    构成保路运动中的激进派,主要是一些热血青年学生与中下层的士绅人士。

    他们并不是腰缠万贯的大股东,他们对如何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多的还款问题,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另外,他们也不了解商办铁路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内情。说他们反对铁路国有政策,更多的原因是不相信外债。在他们看来,任何与外国商人与银行相联系的经济合同,都是不公平的。

    从激进派身上可以看到到清议派的影子。自两宋以来中国传统的士大夫知识分子就倾向于清议。清议指的是公正不阿的舆论力量。它有两重意义,一是遵循并效忠于刚正的道义原则而形成的议论;二是指在野的时望人士对权贵的抗争态势。清议对政治权贵的抗争,主要通过社交集会、发表文章以及地方舆论形成的压力来影响政策,并不走达官贵人路线。

    保路运动中激进派的清流遗风,同样是“陈义甚高”,并热衷于不切实际的大言高论。不过,保路派中的清流士绅,则以经济排外的民族主义封闭原则,以无条件地排斥外国贷款,以及“路亡国亡”的激进口号,作为他们所理解的爱国主义的信念支柱。

    当温和派意识到朝廷的举措无法让他们得利时,激进派最终取得上风,一场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就此在川地拉开了序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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