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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30章 也就赚了十几万(求订阅!)

    作品:《诸天之从四合院的傻柱开始

    何文慧察觉到了什么,问道:“文远,你突然问厚墩子的事做什么?”

    她对这个妹妹太了解了,从来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突然打听厚墩子,不知道心里又在打什么算盘。

    “没什么,你就不要多想了。吃了今天的教训,我又哪里还敢做出格的事呢?”

    何文远敷衍说道。

    ……

    数天后,发生了一件事情。

    以前何文远仗着自己认识大黄猫,借着大黄猫的名号狐假虎威在学校里耀武扬威,得罪了不少人。

    学校里有几个学生以前是被何文远欺负的,他们听说大黄猫已经被捉,于是放学后在校外把何文远堵住了,准备报仇。

    没想到被另外一伙混混看到了,混混的头子绰号小老虎,他帮了何文远的忙,把那几个学生狠狠揍了一顿。

    何文远靠着以前跟大黄猫打交道的经验,跟小老虎打成了一片。

    这些社会上的小混混出手没轻没重,被打的那几个学生伤得挺重,他们都一口咬定说是何文远叫混混打他们。

    何文远就这么被学校开除了。

    这也正好合了何文远的心意。

    她本来就不是一块读书的料,在学校里就是混日子,整天跟校外的混混在一块瞎混。

    她早就不想读书了,跟母亲于秋花和何文慧提过。

    于秋花和何文慧都不答应,让她继续读书,她才心不甘情不愿继续读书。

    这下好了,都不用她自己辍学,学校直接把她开除了。

    她回到家里破罐子破摔把这件事情一说,于秋花何文慧就无话可说了。

    是人家学校开除了何文远,学校不要了,她们想让何文远继续读书也没办法,也得人家学校收才行。

    以她们家的条件,把何文远送去别的县市读书更是不可能。

    就这样,十七岁的何文远出来工作了。

    何文慧认识厚墩子的老婆高俊玲,请求高俊玲给何文远介绍一份工作。

    在高俊玲的介绍下,何文远找到了一份在公交车上售票的工作。

    热心肠的高俊玲不会想到,她现在帮的是一条毒蛇,不懂感恩的毒蛇。

    在将来,这条毒蛇会狠狠咬上她一口。

    何文远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并开始暗中找机会接触厚墩子。

    那个姓叶的不是瞧不起她吗?不是欺负她穷没有钱吗?

    她倒要看看,到底是叶晓一个卖肉夹馍的人有钱,还是厚墩子那个家里有矿的人有钱。

    几个万元户在这个年代是很富没错,那也要看跟谁比,跟厚墩子那种开采煤矿的人相比,就不算什么了。

    等她勾搭上了厚墩子,她一定一脚把叶晓踩在她的脚下,一雪前耻!

    ……

    叶晓这边也没闲着,现在口子已经慢慢放开了,时不时报纸上会出现一些商界奇才。

    穿到这个世界已经蛰伏三载的叶晓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在这三年时间里,肉夹馍的生意不错,叶晓让便宜大哥刘运昌从国营厂子辞职出来。

    叶晓带着刘运昌和徒弟六子做了一段时间肉夹馍,等他们彻底熟练业务后,叶晓就把卖肉夹馍的工作交给了他们两个做,叶晓去做别的生意。

    卖肉夹馍几年时间下来,叶晓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的本钱。

    叶晓离家去了魔都一趟,魔都现在是全国最发达的地方。

    在去魔都的路上,叶晓用之前卖肉夹馍赚来的钱从村子里买了一大批土特产,带到魔都那边卖。

    魔都的城里人对土特产很感兴趣,所以叶晓的生意很好做。

    现在不比后世,这个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慢,不像后世网上一查就知道这个东西大概卖多少钱,很难利用信息差赚差价。

    这个时代的许多东西价格都是不透明的,不然哪里来的二道贩子呢?

    叶晓靠卖土特产赚了一笔,回去的时候又在魔都买了一大批小工艺品,带去村子里卖。

    对于魔都人来说,农村的土特产是新奇的东西。

    对于乡下人来说,来自城市的小工艺品又是新奇的东西,所以叶晓一来一回赚了两次。

    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叶晓多次在各大乡镇和魔都间游走,每一次都带货。

    几个月的时间,叶晓就通过倒腾东西赚了十几万。

    带着几万块本钱出门,花了三四个月的时间翻了几倍赚了十几万,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成功了。

    但跟广大穿越者比起来,叶晓绝对是垫底的那一个。

    叶晓背着十几万现金坐火车回家。

    一路上叶晓都不敢睡觉,因为火车上偷钱,用刀子划包的人不在少数,有一些劫匪的手里甚至是有枪的。

    必须得小心谨慎,不然一倒霉,几个月的努力就给劫匪打了工。

    好在叶晓比较幸运,一路上没有遇到带枪的贼。

    倒是有两个人想划叶晓的包,被叶晓两拳干趴下了。

    顺利回到家后,六子和刘运昌做了大餐欢迎叶晓回家,并向叶晓炫耀他们这几个月的战果。

    “做肉夹馍的人越来越多了,竞争也越来越大了,但我们做的最早,属于是老字号了,所以生意还是很不错的。这三个多月时间,我们赚了有四千多块。”

    六子喝了两杯酒,面色发红,特别兴奋。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他六子会有赚这么多钱的一天。

    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接近半个万元户就出来了。

    以前在二食堂当厨师的他一个月工资就几十块,不敢想自己手里握着几千块会是什么样子。

    “洪昌,竞争是大了,但也没有你之前判断的那么糟糕!

    我们是第一家做肉夹馍的,生意还是可以做的。

    你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什么呢?回家吧!我们一起做肉夹馍,赚得还是不少的。”

    刘运昌干了一杯酒,想劝说叶晓不要被金钱迷了眼,踏踏实实卖肉夹馍就行。

    叶晓很能理解刘运昌这种心态,他这种人能月入一千已经很知足了,不敢再奢求赚更多钱。

    叶晓不一样,在好几个世界里他都创业当上了富豪,就这么点钱怎么能满足他的胃口呢?

    再说了,干肉夹馍其实是一个起早贪黑赚体力钱的生意,太辛苦了。

    叶晓也不能干这行一直干到死吧?

    还有,李建斌那小子之前摆过叶晓一道,把叶晓从二食堂整下岗了。

    就那个心眼跟针眼一样小的人,他回来了能不报复叶晓。

    李建斌的家里可是有关系的,不然人家怎么可能一毕业就能当领导的秘书呢?

    叶晓可不想等李建斌回来后骑在他的脖子上耀武扬威,所以必须得把生意做大,得赚更多的钱,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

    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是以经济发展为重。

    经济发展被放在了首位,只要叶晓足够有钱,就能影响很多事情。

    叶晓直接截了李建斌当秘书的路,看那小子怎么耀武扬威。

    这些事情叶晓是肯定不会跟刘运昌说的,说了也没啥用。

    刘运昌就是一个容易满足,贪图安逸,不想惹事,也怕惹事的人。

    跟他说了,他只会对叶晓说,李建斌应该不会那么小心眼,把那种小事情记那么久。

    实在不行的话,他估计就会带着叶晓去给李建斌道歉。

    李建斌那种人,你给他道个歉就想了事?你不在地上磕头求他,他都不会放你一马。

    叶晓穿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收拾这些人,要给他们磕头,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已经回来了,以后我大概不会乱跑了。

    其实就这样一直在外面跑也赚不了多少钱,跑了三个月多月接近四个月,一共就赚了十七万九千,太少了。”

    叶晓淡淡说道。

    叶晓的话在六子和刘洪昌的眼里,就是超级凡尔赛。

    他们的下巴都快要被惊到地上了。

    人言否?这说的都是人话吗?

    他们两个从早上四五点钟就得起床发面,说一句起早贪黑绝对不为过。

    他们那么辛苦,起那么早,一天工作时间那么长,三个多月就赚了四千多块。

    他们还很骄傲,觉得自己取得了一个非常优秀的成绩。

    没想到叶晓单枪匹马去外面做生意,三个多月的时间居然赚了接近十八万,他们那四千块放在叶晓的十七八万面前,连一个零头都没有。

    最打击他们的还是叶晓的那句话太少了。

    听到这话,他们都想把叶晓摁在地上捶一顿。

    这也太伤人了,接近十八万都少,那么他们的四千块算什么呢?岂不是连毛毛细雨都不算,都不值得拿出来提?

    “师傅,我,我的耳朵没有坏吧?我没有听错吧?十七万九千?

    你用了三个月时间就赚了十七万九千?”

    六子的表情不亚于见到鬼了。

    “洪昌,你是在跟我和六子开玩笑的吧?十七万九千,怎么可能呢?

    钱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哪有这么好赚!”

    刘运昌不相信,当作是叶晓开的玩笑。

    叶晓把那个背包从地上提了起了,拉开拉链,立马装着一捆捆钱。

    看到真家伙,六子更加吃惊了。

    刘运昌更是脱口而出一句话:“难道天上真的会掉钱眼?外面的钱就这么好赚吗?

    我本以为我赚的就挺多,跟你这一比……”

    说着说着,刘运昌的脸上的笑容就越发苦涩!

    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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