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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八章 近在咫尺

    作品:《我在末世当司机

    马德彪近视,可他不蠢。

    如果不是精神病人,相信没有人会在丧尸横行的末日里,独自一人钻臭水沟的。

    这是只丧尸,而且是只掏粪的丧尸。

    水沟分岔处离他约有十几米远,一只身上挂着布条的丧尸此时正在水沟中摸着什么,看那专注的姿势确实有些像以前的掏粪职业。

    马德彪一边小心地抽出腰间斧子,一边警惕地左右打量,生怕隐蔽处还有其他丧尸。

    “哗哗——”

    不好,颜小玲跟上来了。

    马德彪脑中念头还没落,就见那只掏粪丧尸猛地朝他这边一转头,随即低吼一声便冲了过来。

    “唔,马,马哥,丧尸——丧尸!”

    身后响起颜小玲的低声惊呼。

    马德彪没回头,心道我又不是瞎子,不就是只掏粪的么,用得着这么大反应?

    可颜小玲却没放弃,她一把抓住马德彪的背包,边摇边急声道:

    “后面,马哥,后面也来了一只!”

    后面?

    马德彪迅速回头,果然,不知什么时候,颜小玲身后也追来一只戴草帽的丧尸。

    好嘛,看来颜小玲不是做出了选择,而是被丧尸逼得的啊。

    马德彪郁闷地想道。

    相比装逼带来的快感,马德彪还是更看重自己的性命。

    他飞快地估算了下前后两只丧尸离他们的距离,然后拎着斧子就朝后面逼近的丧尸趟去。

    先解决近的,这是人本能的选择。

    可当他离那只丧尸只四五米远时,就见臭水沟两侧的民房一阵骚动,随即又冲出来七八只丧尸,纷纷朝他们冲来。

    糟糕。

    肯定是刚才那群人的喧闹引来了它们,然后又被身后的这只给惊动了。

    七八只丧尸啊,这可不是在一条臭水沟里就能解决的,而且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

    这下两人都急了,前有掏粪丧尸把关,后有草帽丧尸追兵。

    马德彪斧子横劈而过,一下便放倒了离他最近的草帽丧尸,然后飞快地转身拉着颜小玲便朝掏粪丧尸那边冲去。

    没办法了,先拣数量少的一方杀吧。

    水沟越往前走越深,等到两人趟到掏粪丧尸近前时,沟里的淤泥已经快没到膝盖了,趟起来格外费劲。

    那掏粪的家伙一见两人奔近,双手马上乱挥乱舞起来,弄得两人身上都沾了不少屎一样的东西。

    一块黏糊糊的东西溅到马德彪脸上,气得他长斧猛劈直接给掏粪丧尸的脑袋开了瓢。

    后者身子一歪,破开的脑袋便真正的进了粪......

    待跑到水沟分岔处,两人回头一看,发现不仅没拉开距离,反倒还近了一些。

    丧尸只有本能,它们可不在乎水沟的臭味和淤泥,每一次迈步都是用尽全力的。

    不像人类,在极力忍住臭味带来的呕吐感以外,还要顾及每一次的下脚位置。

    ——

    阴暗的天色已渐渐黑了上来。

    水沟分岔处。

    眼见得丧尸越来越近,颜小玲急得扯了扯马德彪,示意他赶快决定往哪个方向逃。

    她急,马德彪比她更急,因为他也不知道哪条臭水沟能将自己带回家。

    这个分岔处有两条小沟,一条径直朝河边也就是公园方向延伸;另一条则向左手边流去,远处看来黑乎乎一片,有些渗人。

    公园坐落在一片河滩上,大门紧临街口的三岔路,而马德彪的家就在公园大门口的斜对面。

    等等——

    马德彪心念电闪,刚才好像有个声音说什么“哨站”!

    对了,是那个什么二流子老大提起的。

    哨站,一般会安置在高层建筑物或视野极其开阔的地方,而公园大门口的三岔路旁正好有一栋高层商场......

    “哗哗——”

    丧尸们越来越近了,颜小玲见马德彪还傻站在原地,急得她一把就朝马德彪手中的斧子抢去,打算先顶一阵。

    但此时马德彪已有了决定,他一把抓住颜小玲的肩膀,顺势将她朝左侧的水沟一推,而自己则一边断后一边跟了上去。

    这条水沟比刚才那条更窄,但水下的淤泥却少了很多,趟起来稍快。

    在接连砍翻了两只丧尸追兵后,两人的行进速度便快了起来,如果不是水沟两侧的民房排列不规整的话,几乎可以小跑起来了。

    直到耳边的嘶吼越来越远,两人心中俱都松了口气,脚下的步子也渐渐变稳了。

    但两人也没松劲儿,一直跑到这条小水沟注入地下水道时停下。

    颜小玲大口喘息了几下,从爬墙再到趟臭水沟,还有一路在淤泥里狂奔,她的体力已快到极限了。

    马德彪稍好一点,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身体的压力还好,关键是心理压力太,他一直惦记着老婆女儿的安危,还有这条小水沟最终到达的位置。

    这时天已经黑透了,两人站得稍远一点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马德彪趴在小水沟上面的一段土墙上,小心地朝外面看去。

    土墙不高,爬上去后正好连着一条能过车的大路,而大路尽头则是马德彪熟悉无比的主街了。

    观察一阵没有发现危险后,两人便爬出了土墙,小心翼翼地朝主街方向摸去。

    这段大路并不长,马德彪记得自己以前还走过几次。

    巷口正好有家小超市,而超市门口则摆了几个卡通摇摇椅,女儿每次去公园玩回来时,都要去体验一回。

    想到女儿甜甜的微笑和她身上好闻的奶味,马德彪忽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转过巷口,主街上空无一人,静得吓人。

    马德彪并没有直奔自家小区的大门,即使他已经能分辨出自家住的单元楼,他只是蹲在巷口旁的超市门口观察起来。

    除了警惕丧尸和人外,他还想找出那个哨站的位置!

    哨站的主要用途是为了巡逻和警戒,多见于军警营地或大型武装组织。

    当然了,除了这些外,哨站还可以充当观察站和狙击点,相当于一个组织的眼睛。

    而这双眼睛的好坏,就取决于选择哨站的位置。

    其实,在马德彪成功救出吴天华时,他就有个想法,一个撤离城市的想法。

    生活在城市中当然好了,有生活物资日常工具等,可坏处也显而易见——太危险。

    除了无所畏惧的丧尸,还要留心幸存的人类,其困难程度堪比敌后武工队。

    所以,他要想办法带老婆女儿还有颜小玲一起跑出去,最好跑到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而想要跑出这里,这个哨站可是关键,如果被那群人发现了,只怕他们都活不过今晚。

    如果自己是这群人的老大,物资与武器固然重要,可人手尤其是女人就更重要了。

    哨站在哪儿呢?

    马德彪心道,如果是自己,肯定会将哨站安置在那家高层商场的顶楼。

    可现在天已经黑了又离得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根本看不见,除非......

    马德彪来了主意——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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