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P,本豺只不过想混口饭吃,用得着这么打我?刚刚那一棍幸亏打在老子头上,要是打在腰上,本豺的幸福生活就要嗝屁了!”

头豺龇牙咧嘴低吼几声,眼睛里除了凶残,还有一丝恐惧。

猴子它不是没吃过,但是会舞枪弄棒的猴子,关键还这么厉害!

它可真没见过!

王语嫣表面轻松,心中却暗自警惕。

人有奸诈之徒,兽亦有狡猾之辈。

另外一头豺,狗腿被打断一条,正在舔舐伤口。

王语嫣抢先进攻,一招“举火烧天”,照着受伤的那条豺打去!

头豺一愣,刚刚对面猴子举棍,它还以为是要打自己。

却没想到,被打的是自己的小弟。

这一招势大力沉,速度却快如闪电。

本就瘸了一条腿的伤豺,哪里能躲得过去,被这一棍打在头上,顿时脑浆迸裂。

真是银瓶乍破水浆迸。

临死前,这条豺只有一个念头

“这母猴子为什么打我?”

可惜它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王语嫣默哀

“下辈子投胎做个人吧。”

林间,只剩下头豺,孤零零的站在原地。

来时好好地,回不去了!

如果这条豺读过楚汉之争,它一定会觉得,自己无颜面对,金佛山的父老乡亲。

王语嫣持棍而立,便如那降龙伏虎的菩萨一般。

头豺满眼恐惧,原本高高翘起的尾巴垂了下去。

它不甘的看了自己小弟一眼,夹着尾巴,一溜烟消失了。

王语嫣松了一口气,看着满地狼藉,她盘膝而坐。

刚刚对战群豺,她的消耗也不小。

猛虎怕群狼,更不用说这些比狼还要凶狠、狡猾的豺。

豺狼,豺排在狼前,就说明这一问题。

虽然战斗只有一分钟左右,但是其中的紧迫、压力,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

人的精力高度集中、神经紧绷之时,对体力消耗极大。

有这些豺的尸体在身旁,王语嫣估计,今天能睡个好觉。

她盘膝而坐,重新运转功力。

距离此地往西二十公里,同样有一群人,围着篝火取暖。

“王大人,事成之后真能给老汉五两银子?”

马老汉满脸谄媚的递过去一块烤好的兔子肉

“你说这女贼到底是哪来的?犯了啥事啊?”

王捕头爬了一天的山,累的够呛

“小宋,你跟他说。”

“您歇着,老马,我跟你讲,这女贼啊,没什么了不起,她杀了一个吐蕃贩马的汉子。你想想,吐蕃人,那在咱这是什么地位?”

小宋年纪不大,也就20岁,他是靠着自己舅舅的关系,才进入县衙,混了个捕快的位置。

“乖乖,吐蕃人也敢杀?这莫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老马,这话我就不爱听,吐蕃人怎么了?吐蕃人就不是人了?他们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他们吐蕃人就比咱们宋人高一等?要我说,这姑娘,杀得好,老子早就看那帮番人不顺眼了!一伙子蛮夷,在我大宋境地耀武扬威,什么东西,呸!”

一个年纪比小宋还小的捕快,狠狠在草地啐了一口。

王捕头说道“王超,少说两句!贼就是贼,她杀了人,就要受大宋律法制裁,还有,这话哪说哪了,决不允许在外面也这样胡说八道!”

王超瘪了瘪嘴“知道了二叔。”

见王捕头发话,众人也闭了嘴。

在山里赶了一天的路,就算最壮的小伙也吃不住,沉沉睡去。

时间,在原始森林中,失去了它的意义。

睁开眼,王语嫣就动手扒皮,熟练的将一条肥豺开膛破肚。

借着昨夜篝火余灰,重新吃了一顿狗肉烧烤。

此时的她,才真正享受到了,来自大自然的馈赠。

没有了被追杀、调戏,无拘无束!

如果不是气温太低,她都想脱光了,跳进清澈的小溪,来一场痛快的冬泳。

“也许,未来有一天,我还要回到这里。”

王语嫣收拾行囊,把没吃完的烤肉用布包好,背在身上。

至于其余几条豺,就让它们填饱其他动物的肚子。

沿着小溪下行,王语嫣加快脚步。

两天丛林越野,她已渐渐熟悉。

不得不说,人的适应能力很强!

全世界,就没有人走不到的地方。

就算是环境极其恶劣的北极,也有因纽特人生存。

“今天争取翻过两个山头!”

王语嫣探路棍挥舞,将挡在面前的杂草全都砸的一干二净。

“老马,这金佛山到底有多大?怎么还没走出去?”

小宋捕快骂骂咧咧,他跟在王捕头的身后,最前面开路的就是马老汉。

“嗨,望山跑死马,你们不在山里讨生活,不知道这崇山峻岭的险要。”

“老汉我也只是在金佛山外围打猎,这深山老林,我也是第一次进来。”

“不过看这些树木、苔藓,我估计,再有两天,就能走出去。”

“两天?”

“老马,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王捕头听见抱怨,说道:“小宋,这次追捕是县太爷下的死命令,死要见尸,活要见人,年轻人吃点苦头,也是好事。”

“我听报官的吐蕃人说,那女贼样貌漂亮,身段也好,等抓着了,我给大家搞点福利。”

“老王,你要说这话,我可不困了!”

小宋闻言,精神一振!

他年轻气盛,还没有老婆,平时有了需要,就找县里的窑姐压裂子。

可是他每月俸禄才500文钱,潇洒一回就得吃土了。

“老王,这女贼到底什么来头?我看画像上戴着面纱。”

王捕头笑道:“我也不知道,那报案的吐蕃人只说她贪图丁假钱财,为钱杀人,我估计,应该是这群土老帽,看上了人家美色,图谋不轨,没想到遇到个硬茬!”

小宋说道“老王,那吐蕃蛮夷都被她杀了,咱们这几个人,能打过人家嘛?”

王超插话道“宋哥,你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咱们这么多人,平时也喜欢舞枪弄棒,别说她是个女贼,就是女天王,咱们也得给她干趴了!”

众人闻言,哈哈大笑!

王超语言粗俗,却正适合这些底层大老粗的口味。

马老汉也笑道“各位大人,俗话说,老虎也怕群狼,要是有十来个人,就是狗熊、食铁兽我也敢斗上一斗!”

小宋叫嚷道:“要是抓住女飞贼,这第一炮必须由我来打!”

王超同样火力旺盛“宋哥,那你用前面,我用后面,咱们双管齐下!”

“中!”

哈哈哈——

忽然,带路的猎犬鼻子耸动,猛地蹿了出去。

吓了众人一跳!

马老汉见状,喜道“快,黑子肯定发现了什么!”

王捕头握紧刀把,快步跟了上去。

几头豺尸,出现在众人眼前。

猎犬站在一头豺的尸体上,腿一抬,居然撒了泡尿!

原来这豺也是狗的一种,后世都称之为亚州野犬。

但是豺有野性,不会被人驯服。

猎犬经常跟着马老汉上山打猎,也遇见过这些同类,只不过都是被追的抱头鼠窜。

此时,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老王,这里有篝火!”

小宋声音传来,王捕头走了过去。

他伸手在篝火的余灰上捻了捻

“还有温度,对方离开时间应该不长。老马,你来看看。”

马老汉也不含糊,伸手摸了摸

“王捕头,依照老汉的经验,此人离开绝对不超过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

“全体都有!给我全速前进!”

听到目标距离自己不过一个时辰的距离,十二个差役顿时来了精神。

仿佛看到那白花花的银子,在向自己招手!

一行人,算上老马,一共十四个人。

全都神情严肃,闭口不言。

只留下穿林打叶的脚步声。

“有脚印!”

马老汉用手一指,一个清晰可见的人形脚印,出现在众人眼前。

“脚印很新鲜,说明女贼就在前面不远!”

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出现了人的脚印,肯定就是女贼的!

这个脚印虽然不大,可是足底平整,明显是穿了鞋子。

而猴子或者其他动物的脚印,会留下明显的脚趾痕迹。

“老王,咱们快点追上去!”

说话的是小宋,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轰隆隆——”

一声沉闷的雷声在天上滑过。

山区,尤其是植被茂盛的山区,天气阴晴不定。

往往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秒就是滂沱大雨。

“老马、小宋、王超,弄不好马上就要下雨了,一旦下大雨,咱们再想找人可就难了,必须马上行动,抓到女贼!”

三人点点头,心中全都憋着一股劲。

又行进了一刻钟,天空乌云密布,整个天空阴沉沉的。

颇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感。

“咔嚓——裤衩——”

一道闪电,劈开了众人头顶的乌云。

紧接着便是隆隆雷声,滚滚而来,仿佛天塌地陷一般。

山风呼啸,冬日的狂风卷急着乌云。

在这无垠的林海上,所有野兽躲避在洞穴中,瑟瑟发抖。

头豺满脸惊恐,本来能容纳五六头豺的洞穴,此刻只剩下它一只,显得有些空旷。

在天地之威面前,所有的生灵都无比渺小。

王语嫣也是满脸惊慌,说什么人定胜天,都是骗自己的。

武功练得通神,也扛不住一道炸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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