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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十一 结论!玛杜兰的命运(四)

    作品:《炽焰之魂

    “马车不大,两位女士坐进去就好,我和克雷恩赶车。”把马车牵到大道上,德曼安排好各自的位置,轻巧的一甩鞭子,往城门外驶去。

    “你刚才看着马车发愣,在想什么?我的马车勾起了你什么回忆吗?”驶出一段,德曼用玩笑的口气问道。

    克雷恩苦笑着挠了挠头,说:“没有,就是突然觉得你和我听闻的火精灵太不一样,在想你和他们到底有多少不同之处。”

    德曼的嘴角扬起,带着一丝感慨说:“我和他们最大的不同,大概就是我敢于离开那片土地吧。在群体意志中生活了太久,很容易就会丧失作为个体的独立性。在独自踏上陌生旅途之前,我也不知道自己原来还可以在异族中以另一种方式生活。”

    他压低声音,悄悄指了指身后的马车,“在家乡的时候,这种异族女伴不可能在任何公开场合靠近我身边,就算有了孩子也一样。而那时候的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很多事,如果你不知道何为正确,那么就不会意识到错误有多可怕。”

    “我虽然被你说是火精灵,可对同胞的一切,都完全没有真实感。”克雷恩有些失落地说,“明明身世有了眉目,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总感觉……好像被遗弃的更加彻底了。”

    德曼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其实最早我也一直在怀疑,是不是,我感受到这些变化,只是因为我与其他的火精灵不一样,会不会我才是异常的那个。”

    “幸好,我在游历中遇到过移民的同胞,虽然很稀少,而且多少还保留了一些火精灵的傲慢,但他们都生活的很好。”德曼转头瞥了一眼克雷恩,“而遇到你,听完你的故事,我更加确定,火精灵并不只是有那一种生活方式。”

    大概是不想话题太过沉重,他立刻接了一句玩笑,“当然,我还发现原来火精灵并不只有那一种样子。说真的,你要是回到火精灵的国土,说不定会有学者为你画肖像当作图鉴保存。”

    想到了之前开过的关于占卜师的玩笑,克雷恩顺口回答:“只要不解剖,别的都还算可以忍受。”

    一起笑了一阵,气氛彻底的轻松下来,克雷恩想起最初的担忧,微笑着说:“当初知道又来了个火精灵的时候,我可是吓得要命。真是连连夜逃走的念头都动过。没想到,能认识到一个完全颠覆我对火精灵印象的你。”

    “不管以群体来判断个体,还是以个体来判断群体,其实都是很愚蠢的。”德曼看着周围欢呼着跑过去,对他们指指点点的孩子,“看到是火精灵,就觉得一定是个傲慢好色的好战分子,和认识我之后,就觉得火精灵原来都很不错的人,其实一样是被自己所蒙蔽。”

    “好色这个判断真的算是蒙蔽吗?”克雷恩压低声音问了一句。

    德曼想了想,笑着说:“好吧,这个不算。这个是真相。我还没遇到过例外的。”

    他们的眼神同时飘向身后的车厢,跟着响亮的大笑起来。

    扎娜忍不住从里面探出了头,打量着四周,“看到什么好笑的事了吗?怎么不叫我们一起看看?”

    “不不,我们在聊天而已。”克雷恩解释完,看到扎娜缩回去后,忍不住好奇的小声问道,“说起这个,难道火精灵的女性……也是一样吗?”

    德曼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尴尬的回忆,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说:“单纯从这项特质上来说,是的。所以火精灵至今还遵循着精灵族在感情方面的古老传统,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就换人,喜欢很多,就想办法让他们和平相处,或者让他们自由竞争。我认识的一位女伯爵,喜新厌旧的速度令我非常吃惊,这么说吧,她领地里年轻英俊的男性只要被她看到,就有机会在伯爵府里过夜。而且,通常只有一夜。”

    “她没看上你吗?”克雷恩立刻捉到了重点,问道。

    “看上了。”德曼苦笑着竖起两根手指,说,“我和普通火精灵的待遇的确不同。我有两夜。”

    “呃……这样的生活方式,还真是有些难以想象。”

    德曼收起笑容,拍了拍克雷恩的肩,“离开家乡最初那一段时间,我也觉得这样糜烂放纵的风气并不是太好。但后来我发现,火精灵的数量、生育概率和偏低的遗传血脉其实在暗地里决定了我们只能这样生活,越强,就越要努力保证自己不断绝后代。毕竟火精灵不像翼人、水精灵等族群,他们有遗传血脉优势,可以尽情靠领地内的异族来维持人口。而咱们连依靠统治着的普通精灵都要碰运气。”

    他拨弄了一下克雷恩的头发,“你这样相貌特殊的火精灵,一旦身份被确认,我敢说一定会有年轻女孩争着把你抢回家去。说不定会为你打起来。”

    “嗯……那我还是不要回去的好。”克雷恩笑着回答,“不是被拿去画像就是被抢去当种马,你还真是轻松的打消了我对家乡的好奇心。”

    “提前警告,总比你真的回去亲自体验到才第一次知道要好吧。”德曼收起马鞭,向着远处田边的一个农夫挥了挥手,“嘿!老黑驴,你家的麦酒还有吗?”

    那个黑黝黝的农夫用浑厚的声音响亮的喊道:“只要你有钱,淹死都够。”

    克雷恩连忙从腰包里摸出一个银币捏在指缝,“昨天你请我喝酒,今天换我请。”

    “好,免费的酒更好喝。”

    这地方其实并不算是个真正的酒馆,的确只是个农庄,仗着在大道边的位置便利,搭了棚子贩卖酒、水、熏肉和一些简单的烘培小点心。

    生意看起来并不太好,可能是这条大道通往波亚迪兰的原因,稀稀落落经过的,只有巡逻的哨兵。

    “除了酒还要别的吗?”那农夫抱来两个大桶摞在门边,粗声粗气的说,“对了,红胡子,今天没人围观,酒钱可不能再打折了。”

    克雷恩把银币放在桌上,“没关系,不够还有。”

    这时一个矮矮壮壮的农妇跑了进来,踮起脚尖贴着农夫的耳朵叽叽咕咕的说了几句。

    那农夫楞了一下,看着两个火精灵,说:“之前有个红毛帮老乔伊家的田地解决了一只野猪,是你们中的哪个?”

    德曼马上指了指克雷恩,“是他。一个好小伙子。”

    农夫点了点头,转身钻回厨房里。过了一会儿,他端着一盘切好的熏火腿和一篮子焦香扑鼻的小饼干走了回来,放在桌上。

    德曼笑着指了指桌上的东西,“不打折的话,我们只想喝点酒。”

    那农夫大笑着说:“不打折。但是我请。尽管吃吧,不够的话叫一声老黑驴,我就在后面。”

    克雷恩有些惊讶的看着面前对普通农户来说极为丰盛的招待,小声说:“我不是为了这个才救人的,而且,那天已经有人请我吃过饭了。”

    德曼笑了笑,叉起一块熏火腿嗅了嗅,“你如果是为了什么才救人,反而就不会有人请你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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