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点看书 > 次元 > 龙旗飘落 > 第三节“日使三问”
  • 第三节“日使三问”

    作品:《龙旗飘落

    事情没那么简单。

    日本人从来就不是那么简单。

    副岛种臣使出阴招,竟在官方正式议题之外,派出随员柳原前光、翻译官郑永宁造访大清总理衙门。

    在日本的郑姓,有什么来头?可能有人不知道。如果我提郑成功,你肯定知道。郑永宁可是郑成功兄弟的后代。当然也不是汉奸,郑成功虽然是南明赐姓封王的人,从荷兰人手中收复了台湾的民族英雄,但他母亲确实是日本人,田川氏。郑成功的母亲在清兵攻灭南明政权时,自杀殉国,他的二儿子却在日本。郑永宁这家伙能量不小,我不能不多次提到它。

    二人到总理衙门,无中生有地提出三项交涉事宜,清史称“三问”:

    澳门还算不算是中国地盘?朝鲜是不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台湾原住民杀害了琉球人民,日本要派人去追查。(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

    历史记载很简单,可背后的情节很复杂。这三问,其实大有深意,用心也可谓毒辣。

    大清当时那个情况……

    副岛他们一定捏准了大清国不好回答。

    但,这决不是让大清国面子上过不去那么简单。

    为什么?我们结合当时的情况,分析一下:

    ————————————————

    第一件,澳门

    中国地,谁也不敢说不是。

    问题是,怎么处理葡萄牙人。

    据史载,葡萄牙开始是在澳门租空地建房居住,要交租金的,“请隙地建屋,岁纳租银五百两。”后来,逐渐发展到“钉关逐役,抗不交租”,不但不交钱了,还把我们的机关办事人员给赶走了,当然赶走人也是为了不交钱。再后来,葡萄牙人还趁着英国法国侵占澳门作为据点的机会,伙同英国法国闹事。由小偷转当强盗,乱哄哄之中,也趁混水摸一把鱼,把部队开进来,建上了营房、炮台,向澳门人收起了税。这样一步一步,久而久之,竟造成“澳地关闸以内,悉被侵占”的既成事实。

    对这么明目张胆的事,该管事的粤省大吏竟然“置之不问”。

    不管怎么说,未经大清国允许就在澳门建兵营筑炮台,公然把地盘拿去用了,俨然主人一般。这就是现实,唯有法理上的“事实”,是连个借条都没有。

    没有借条,大清国没说赠送,没说割让,当然是“主权在我”,不搞“共同开发”。

    但日本人所指要害是——为什么管辖权没有了?你是收回还是就这样默认给了?

    日本人问此事,不仅面子上把大清国损得够呛,简直是戮到了大清国的心窝子上。

    但事情还要仔细分析,我发现,其实这一问背后隐藏着一个“逻辑陷阱”,即故意混淆“主权”与“治权”概念,转而玩弄一个议题——“存在即等于领有”!

    而专门跟大清玩弄这个游戏的目的,就是表达这一主张,强加给大清一个“先入”印象:在地盘问题上,谁拿走,甚至谁占用,谁管着,就归谁,不管是什么时间怎么拿走的。

    这是日本人的“逻辑”基础。这个“逻辑”在当前的钓鱼岛问题上,日本仍在在使用。

    如果以这一套为铺垫,以下问题就好讨论。

    …………………………………………

    对第一个问题,应该告诉日本人:

    一,澳门不存在领土争议,任何国家窃取该地管辖权,都不被认可,也决定不了主权归属。

    二,按道理,主权与治权一致,如有意外(被人占着啥的),哪怕税都收上了,那也是主权高于治权。除非我让与你,否则别拿“实际占有”说事。

    大清实际如何回答的,没找到记载。

    ————————————————

    第二件,朝鲜。

    朝鲜是中国的属国,这是中外皆知的事。

    但在中国之属国问题上,有其特殊性。

    特殊就特殊在,中国自古以来这一套“封贡体系”,更近似于一套“友好互惠关系”。

    这个属国,不同于“领有”,也不同于近代欧州国家的殖民地。

    中国在“藩属”问题上相对宽松,只要表示服从,甚至表示一下尊敬就行。除非出现挑战天朝权威、影响疆域安全稳定的情况,或应其国主请求帮助稳定局面,基本不干涉内政。

    对朝鲜也是这样——

    你说是从属关系吧,中国朝廷不收税、不征粮、不殖民、不命官,领导也不去视察,两下相安无事。

    要说主权独立吧,他们的国王、王妃、世子均须经大清册封,“朝鲜”国名还是朱元璋从朝鲜的请示中,拟定的三个名字中给选定的呢,还有一个象征性的不定时朝贡、晋见一下,送的东西也不多,还不如说是礼仪性的。一般情况下,拿回的(中国皇帝赐的)更多。

    只是,朝鲜也仰赖中国的保护,在此之前并不与其他国家订立什么通商章程之类的东西,各国关于朝鲜的事务,一般也是与中国沟通,很大程度上需要有中国出面打交道才行。

    所以,中国对藩属国的权威在于,没有中国政府的承认,你私下里定的东西,都是一个结局——扔垃圾筒,作废。

    这些事实存在不止一年了,全世界都知道,离得最近的日本人当然知道。

    明治政府肚子里明白,如果和朝鲜所依靠的宗主国中国缔结了对等的条约,获得与大清国同样的地位,才能在和朝鲜的交涉上取得有利的地位。

    先修上栈道,再暗渡陈仓,这是日本处理与朝鲜关系的最初思路。

    出于这种考虑,明治二年(1869年)阴历的十二月,政府还命令木户孝允出使中国、朝鲜,但大清这一年事情较多,随即发生了“天津教案”,法国人都把军舰开到天津了,日本人讲是由于天津的形势恶化、安全难保证而未能成行。

    实际上,是即使来了,身为北洋大臣、直隶总督的李鸿章也没工夫接待。李大人先是被确定负责处理“教案”,还没等开始,又被派走了——陕西的回民起义了。

    这事情过去没有这么久吧?日本忘性这么大?

    那日本人忽然掀起“朝鲜是否能自主”这个议题,有什么深意?

    这么问,不是装傻就是充愣,只能说明他们是故意的。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段时间内,日本人有了新的想法,准备开辟什么新的途径。

    一个一步到位,一劳永逸的途径。

    那么,现在仅就日本人的问话本身思考,事情明摆着,日本人要针对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这件事上干什么坏事。

    …………………………………………

    确实如此。

    日本人早就想吞下朝鲜了。但眼大肚子小,“牙口”也不硬,直接动武,必然要面对大清。把朝鲜一口吞下,还没那么大本事,搞不好不是崩了牙就是撑死。

    那就从迫使朝鲜人订立条约、开埠经商,获得在朝鲜的驻留权,一步步来。但是一开始,又遇到了大清。

    日本尝试过同朝鲜订约通商(看看日本同大清定约的过程就知道,这个尝试是怎么回事),被朝鲜拒绝了。理由嘛,恰恰是“你日本不能有天朝上邦大清的待遇”。朝鲜国王接到日本政府的信函,“礼貌”地告诉日本人:“皇”,只有天朝皇帝才能享有这个高贵称呼。而且你称我们的通商大臣为“公”,是不对的,应该称“大人”。

    实际上朝鲜人比谁都知道日本人太坏,突然上门必定没安好心。不仅是历史的教训值得朝鲜警惕,而且现在有充分的资料说明,日本人当时小动作不断,正在朝鲜国内从王族到士人一直到民间,培植亲日的政治势力,分化朝鲜。

    看来,不管选哪条路,首先要面对的,是朝鲜与中国的宗属关系。

    绕不开,跳不过。

    那,就在中朝关系上撬开一条缝。

    …………………………………………

    日本正式向大清探问朝鲜自主权问题,是先看看中国的态度。

    日本人想得到什么答案?如果我们循着后来的历史发展去思索,就能发现此时日本的盘算:

    如果回答,朝鲜是独立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国政——那么就简单了,不用考虑大清肯不肯,朝鲜也就没法拿这条理由推托了。

    这就能跳出最初的思路,顺理成章,绕过大清,直接与朝鲜接头了。

    我想日本人最想听到的就是这个答案。

    如果回答,朝鲜是大清属国,朝鲜的事大清说了算——那么今后日本是不是就可以直接与华定约,要求一并开放朝鲜的某些地方给日本做点买卖、办个厂?

    如果这样,就回到最初的思路上去了。

    …………………………………………

    不管日本出于何种目的,要打朝鲜的主意,那是不行的。所以,对这个问题,应该回答:朝鲜是我的属国,我支持朝鲜发展,但是未经大清同意,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朝鲜的现状,大清也绝不允许将朝鲜问题“国际化”。

    这就是划出“红线”。

    但是,大清官员只说了前半句:“朝鲜虽我藩属,而内政外交,听其自主,我朝向不与闻”。

    实际上,这个回答并没有对日朝关系调整给予任何的肯定或否定。说它是重申一下大清对藩属国的政策也可,对日本人几乎没有什么意义。

    通商是小事情,如果朝鲜闹乱子,你中国管不管?这才是核心的关键。

    这无法使大清与朝鲜的藩属关系有什么实质性改变。

    今后,日本人的征途还很漫长。还要找出各种理由,辩明或“说服”大清认清事实,自己放弃。当然这是最好的了。再不行,就必须运用各种理由、各种手段,包括军事手段,割断清国与朝鲜的藩属关系。

    后来的甲午战争,日本恰恰是采取了这一完整的实际步骤——朝鲜“有事”,派兵干涉,逼清国退步,废除清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纳入日本保护之下,而后占领之,最后纳入日本版图。

    ————————————————

    第三件,琉球——台湾。

    这是第三问的两个关键词。

    首先,琉球是大清属国,五百年往来不绝。

    琉球在大明朝时称“琉虬”,这个名字大明洪武皇帝朱元璋册封琉球国王,一并给定的,意思是指琉球群岛风光秀美,象琉璃蛛串、又象一条小龙,跃动在东海之上。

    琉球与中国的感情很深,不是以“上邦”为称的一般礼遇程度,而是称为“父母之邦”。

    但1609年,琉球遭到日本萨摩藩的军事侵扰,不得已,遂岁岁向萨摩藩纳贡。柳原提出来之前,日本明治政府也已经逼迫琉球政府签了字,答应也要做日本的属国。

    有人为此讥讽琉球人耍了个“两面讨好”,这纯粹是清谈之流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是弱者却不对更弱者抱同情心。要知道,萨摩藩入侵琉球这事上,大清只是借有些场合责问了日本几句,然后就没了动静,没采取丁点的武力措施(也没有民间反日游行或抵制日货什么的)。虽然算是暂时保全了琉球的独立一国地位,但琉球门前的狼却没有赶走。一个小国面对如此境况,无奈之下,出此策以自保,有何可笑?

    且琉球也曾派人进北京“上访”,恳求“父母之国”作主,干涉此事,以至面对有关部门的一再拖延,焦虑悲愤以及绝望之下,还出现了琉球使节在总理衙门前留书,挥剑自杀,以死相谏的悲剧。那是一个面临国破家亡者忧国爱国之情的最惨烈的表达方式。

    他叫林世功。他留下的,是写给大清政府的《以死乞师以全臣节折》,奏折中的一字一句都饱含血泪,读来绝对令人震撼,也令人热血上涌。

    再后来,琉球也一直把国家独立、复国的希望寄托在大清上,这才有即使是被日本实质霸占之后,还克服困难、冲破阻拦,咬牙坚持向大清进贡,以示藩属关系不断绝。

    这一切,在大清的历史上,仍只洋洋自得地简单记录一句,什么“咸丰某年,琉球来贡”,“光绪某年,琉球来贡”,却不见有任何实质性的回馈,几乎不曾有任何担负道义的行动。

    多年。对,是多年。

    直到琉球从大清的记录中消失。

    …………………………………………

    其次,关于日本人所称“琉球渔民”被杀一事,日史称“牡丹社事件”。

    我不知道日本人的语境中哪来那么多事件、事变,好象日本人到哪儿,哪儿有事件、事变。反正日本人一出现,大多没好事。

    这次也是这样。

    日本史煞有介事所称的“牡丹社事件”,用更科学的词语表述,其实应称为“台湾生番杀害琉球贡民案件”,而实情则是1871年,有一艘琉球贡船漂流到台湾东南部八瑶湾中,和台湾土著人发生冲突,部分贡民不幸被土著杀害的事。

    日本人是如何偷天换日的呢?

    我找到的最为详细的记载是:

    1871年1月,由宫古岛和八重山岛各两艘船组成的两组进贡船(实际上是朝贡贸易,重点还在于贸易),先后从琉球向中国进发,途中两组人员全都在台湾海峡遇险。

    宫古岛民的进贡船,于11月0日离开那霸港,遇暴风后在海上漂流,一艘返回,另一艘遭遇更大厄运,于1月18日漂泊到台湾西南海岸的牡丹社(社是排湾族基层社会组织)八遥湾。这艘船上共有乘员69名,其中有名在海中遇难,其余66名登陆上岸。但是,其中的54名不幸被排湾族原住民杀害。也有说是起初与土著相处一段时间,因语言不通,贡船人员谋划出逃,反而引起土著猜忌,以致被杀,对此情节我不大相信。土著部落保留着原始的习俗,所谓“未开化”状态,向来以外来人员为敌。

    电影《赛德克·巴莱》中,也揭示那时的土著部落仍然存在“出草”(猎取人的头颅,作为一种文化信仰的仪式)这种原始的陋习,以此来看,贡船乘员被不问缘由、袭击杀害,当是实情。

    所幸,逃出来的1名乘员在凤山县受到清政府官兵的保护。

    八重山岛也派出两艘进贡船,于1月11日从那霸启航。由于遇上飓风,在海上漂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于1月日漂泊到台湾,相对幸运的是,46名乘员也受到了凤山县官兵的保护,只有1名病亡。

    187年月,两批难民共57名,被护送到设在福州的琉球馆,于当年的7月返回那霸。

    无辜岛民被杀害,确实是一场不幸的惨剧,贡民进贡贸易,大清朝应有保护义务。清朝台湾官员措施相对得当,虽没有进一步追查土著部落人员(在那种状态下估计也无从查起),但也未造成日本和琉球两国间的更大风波。

    不管怎么讲,这一切,本来就和日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日本人硬要往自己身上拉,那就不是一般的事情了,日本人说是事件,那就是真要挑起“事件”了。

    …………………………………………

    第三,基于以上事实判断,日本人讲:台湾人杀害了琉球人,我们日本人要兴师问罪。这句话实在是“一石两鸟”——既要对台湾挑事,又要对琉球动手。

    日本人自己设定的出发点(也是日本人结论成立的逻辑前提)是:琉球属于日本,而台湾不属于中国(至少生番部分不是)。

    因此,攻破日本人的“矛盾”,就是抓住一个要害——“琉球不属于日本,但台湾属于大清”,抽掉其逻辑基础。

    没有这点,日本人的观点就全部崩塌。

    总之,作为大清朝,千万不能被日本人牵着鼻子走,陪着日本人“搅和”台湾生番问题。

    一旦退回一步,只是明确生番之地属于中国主权范围——那就请吧,来讨论如何惩治生番、赔偿“琉球渔民”的事。可能的话还要割点地(最好把台湾奉送),否则,就还请约束好台湾居民,确保不要威胁日本的安全。

    于是,我们将发现,不管往下如何讨论,都是悲剧的。

    那等于告诉日本人,我们承认了你们为琉球人出头的权力——也就等于否认了中国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

    从此,我们将看到日本人随便怎么着以什么方式贴心地“保护”琉球,包括做琉球的宗主国,也包括直接把琉球纳入版图。

    如果申明“台湾生番不属我管”(哪怕是流露出一点),那往下同样是悲剧的。

    ——好,日本人要的就是这个答案。

    日本将这两个问题拴在一起,方法简单而又机巧。重心还在琉球上面,以琉球为因由扯出台湾问题,正好将矛盾转移到台湾上,使大清难以两顾,同时以台湾问题处理为掩护,达成对琉球的目的。

    厉害吧?里面很复杂。我是从以后的历史史实印证之后,反思梳理,看出来的这么一点道道。

    这么复杂的逻辑,日本人都想得出,设置成陷阱,脑子够精。

    …………………………………………

    对待第三个问题,应该直接回答——“都是我们家的事,关你鸟事!”到此完结,也就完了。

    不错。接待日本人来访的是一名借调(或临时帮助工作)的外交官员——总理衙门行走毛昶熙(行走,清朝不设专职的官员或不专任的官员。老毛是吏部尚书,管干部的,来这名为加强领导力量,充其量是临时“客串”的。力量不足找人“客串”,也可以看出大清对“外交部”是多么不当回事)。老毛一开始说的还是在道上的,不管日本人如何强调“琉球是日本属土”,毛坚称“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人相杀,裁次固在于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为过问”——都是我们大清的自己人,关你何事?

    很硬气,很直接,很干脆。

    可惜,只是一开始还在道上。

    日本人捏准了中国人。当日本人见“把琉球人当日本人”现时不被承认,便退一步,拿出所谓证据,硬说死者中确有四名真正的日本人——是小田县渔民。

    这下子,打乱了毛大人的思路。

    这小田县渔民是咋回事?历史记载确有其事——也漂到台湾,死倒是没死,据后来的记载看,日本人又改口说是被人扒了衣服、抢了铺盖之类。但无论怎样,那也是187年4月的事,与琉球贡民时间相差甚远,出发地点也距离很远。

    所以,“小田县民”跟“琉球渔民”唯一的关联,也就是都漂到了台湾。

    可惜,毛昶熙没有抓住这个“关节”,予以查实,或针对性的应对。

    反而如我们担心的——接下来,就陷入了掰扯“台湾生番”问题的陷阱。

    毛昶熙开始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反驳。

    当柳原前光威胁说“生番害人,贵国舍而不治,我却将问罪岛民”时,毛大人对这种不讲逻辑、不讲道理、掺水比较严重的话语不加揭露,最后竟然说出“生番系化外之民,伐与不伐,贵国当裁之”这样的昏话。

    柳原成功地将辨论的“攻防”推进到了台湾上。

    …………………………………………

    不过,先别忙着骂毛大人。

    我始终怀疑这些记录,因为大清再不济,也不至于会有这样不堪的吏部尚书吧?

    这次谈话没有什么详细的原始记录。骂毛大人的,是因为多数历史这么记载,而多数书上这么记载,又多因为日本人是这么说的。

    也就是说,这个结论是按照日本人的说法而反推出来的。

    这就需要怀疑了。日本人的说法就可靠吗?

    完全不可靠。

    实际上,这句话,是对毛昶熙话语的别有用心的断章取义、着力剪裁。

    查询资料,在有的记载中我看到了毛昶熙的话还有半句。

    完整的表述是“生番系化外之民,皆政教所不及,譬如日本之虾夷(北海道),美国之红番(印第安人),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时所有。”

    我对以上记录感到还比较可信。

    从回答看,毛昶熙虽然“客串”外交,应该还是了解世界情况的。所以他的话,不但看不出“理屈词穷”的样子,反而还有针锋相对、有守有攻的景象:

    各国时常有未接受教化的人,这并不稀罕。洋大人美国领土上还有不服从政府领导的民族呢。你不服,问问他们去呀。

    你还不服,你日本也不打招呼占领了虾夷(后来的北海道),虾夷人(阿伊努族)乐不乐意接受被大和族统治还不一定呢。

    这不是击中了日本人的“短”了吗?

    如此回答,唯一“不搭调”的是,毛大人可能不知道,美国人对印第安人,日本人对阿伊努人,可不象中国对台湾土著那么和善。不信你查查美国的印第安人、日本的阿伊努人现在还有多少,当年是怎么回事。

    其实不管怎么回答,都不是关健。

    关键是,经过这段争论,到此为止,日本人已经成功地将矛盾焦点钉在了台湾土著身上。

    而细想一下我们还可以发现,在生番是否属大清的问题上,日本人硬是拿“化外”等同“治外”,又进行了一次纯粹的偷换概念!

    反过来理解,日本人的谬论就很好认清——

    好比说,阿伊努人不讲日本的鸟语,北海道是不是就不能算日本的?

    如果按文化来算,你日本人用汉字,那你日本是否可以算是在中国治内?

    …………………………………………

    面对柳原的威胁,毛永熙首先说的是“生番固我化外民”,还是认定生番是我人民。而“伐与不伐,亦惟贵国所命,贵国自裁之”,我倒觉得,应该公正一点,考虑毛尚书讲此话的前提,并考虑一下当时的情节、语境。试想针对柳原的无理要胁,这样的回答反而是有几分底气,有几分严正警告的味——你说伐就伐?伐伐试试!

    我完全可以告诉你毛大人这话背后的“底气”:第一,我大清不是好惹的。第二,生番也不是好惹的。美国人也曾发生过商船被劫船员被杀案件,美国人私自派了两船人枪去,都没把台湾生番怎么的。英国法国人也去那块土地上试过,损兵折将,再也不试了。你小日本还想捅捅“马蜂窝”吗?

    实事上,下来我们会看到,日本人也是很忌惮那些土著的。

    …………………………………………

    以上只是柳原私下拜会毛昶熙的非正式会谈。

    至于柳原前光在正式场合提出的:“贵国台湾之地……贵国所施治者仅及该岛之半,其东部土番之地,贵国全未行使政权,番人仍保持独立状态。”还是回到玩弄“治权”与“主权”的那一套歪歪理上去了。

    世上根本就没有那么个道理。

    要说大清自从攻克台湾,确实并没有十分重视,虽然设了台湾府,但仅满足于在汉人开发过的地方设立治所,对土人部落所在的地方,采取了不干涉的自治政策,这倒是实情。但自治也是治,也不能因此而说“贵国台湾之地”仅及施治的半个岛吧?

    这又是一次混淆“主权”与“治权”的狡辩!

    从始至终的过程,日本人就是抓住将“化外”等同于“治外”,“治外”等同于“属外”,即使不能说台湾“不归大清”,但也咬定台湾并“不全属”大清所有。

    实际上,祸之根源不在外交,而在于大清朝廷施政上。

    我们得承认,由于清朝的目光短浅,政府的懒政,才有对生番的“教化不及”,实际还有律令不及,否则就不会屡屡出现杀害其它国人员和琉球贡民的悲剧,也不会惹来这场风波。

    但也有一点,“教化”说着容易,做着难。改变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尚有难度,在文化上改变、改造一个民族,岂是件容易的事?民族文化交流乃至同化、融合现象确实存在,但如果不采取武力征服或胁迫手段,作为一个民族自愿的选择,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决不是一年半载可以完成的。

    所以各国对内部的民族,一般能形成有效的管理,就已经不错了。难道都要象大和族对待阿伊努人、美国白人对待印地安人一样,灭绝式地“同化”吗?

    况且在世界多样的发展中,不承认各种文明形态,以某种文化和行为标准去定义野蛮和文明是荒谬的事,甚至这本身就是一种野蛮行为。

    华夏都已经进入帝王时代了,欧洲人还在住山洞、裹兽皮,近代西方文明人愣说我中华五千年文明为“野蛮”,清教徒向印第安人学会了种植玉米、土豆,才在美洲活下来,却反过头称印第安人为“野蛮”,小日本一旦学习了点西方文化,也反过来称大清为“野蛮”,还都说得理直气壮。这不都是扯淡吗?

    这个世界有落后文化对先进文化的冲击与征服,但也有所谓文明国家以比所谓“野蛮民族”更粗暴更野蛮的手段去杀戮“野蛮人”。这才是真相。

    所以,与日本人讨论“化外”、“化内”,是一件相当没有意义的事情。

    …………………………………………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总结:在一个非正式的场合下,大清官员以谈话的层次来交涉,对应的是日本人以交涉的层次来谈话。

    在这场小型“辩论”中,不管毛大人回答如何有理,也改变不了日本人的认识了。

    坏就坏在大清在对日交涉上应对不清、不准、不狠,仿费理亏的是我们。

    更坏的是坏在大清陷入了“台湾生番”问题,而舍弃了琉球这一重要议题。

    这下可让日本人拿到了话柄。

    日本再次成功地将矛盾焦点从琉球地位直接转移到了台湾地位的争议上。

    而且,还为以后的行动打下了“楔子”。

    ————————————————

    这就是所谓的“日使三问”。

    这“三问”透露出什么信息?背后到底还隐藏什么?

    面对咄咄逼人的“三问”,当时大清官员该问问日本人,至少也要在心里问问自己,这种试探,是何居心?

    事实是,对占有琉球、台湾、朝鲜,日本政府不仅有想法,还有决心、有行动,一切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副岛种臣作为全权大使,就是要在订立清日条约的同时,还要为解决琉球、台湾和朝鲜问题“探路”、“垫石”。

    至少也是一种“吹风”、放话。

    这还不算,在日本拿来交换的条约上,盖的是太政大臣的官印,而没用“天皇御玺”,或按日本惯例盖上刻有“大日本国玺”印章。(“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

    李鸿章大人明白此事不恰当,再次与日本人交涉,任凭日本人再三狡辩,就是不接收这份文本。直至小日本道歉,并答应回去重换文本,再递交给大清。

    日本人到底又是什么意思?

    鉴于日本人极会算计,不可能随便出现这种粗心大意的事,这里必定有蹊跷。

    还得找。我翻了很多史料,去探究这件事。

    自庆应四年一月十五日,即1868年月8日,日本已经以日本国天皇的名义通知西洋各国使节,声明内外政事将由天皇亲裁,以前的条约中皆用大君——就是将军——之名称,今后更换成天皇的称谓。国书末尾盖的是“大日本国玺”的大印。

    那么,与大清国打交道,竟以太政大臣名义,是为何?

    是毫不讲外交礼数,直接对大清进行羞辱吗?应该不是。

    从日本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埋“地雷”来看,是否还有其他阴谋?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日本违背自己定下的规矩,等于还是递给大清一份非正式文件。

    或许是为了还留着他们的最高领导——天皇一张“王牌”不打,以为今后的不法行为开脱?还是方便了在必要时撕毁这份本来就没有实现其目标的文书?

    后面的事告诉我,这个答案是基本上对的。

    …………………………………………

    得寸进尺。毫无脸面的得寸进尺!

    让他到屋檐下避雨,他就要进屋,还要上炕!

    太坏了。简直坏透了。

    办一件国书,竟还夹杂这么多阴谋。机械百端、穷其狡计。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处处设套。(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斗破之萧族风云都市之绝世丹神蚀心虐恋:薄情总裁下堂妻虐恋:总裁的换心新娘起航1992于新世界高举龙旗年少天纵1931穿越到1931大学校园,我的风云际会我的云养女友